我國固體廢棄物進口近年來出現爆發式增長。這些是不是“洋垃圾”,為什么要進口這么多固體廢物,怎樣防止二次污染的發生?在嚴厲打擊“洋垃圾”走私的同時,用足用好“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原生再生兩種資源”,正在成為新的課題。
“淘”到真正可再生資源
并非所有的固廢物都是“洋垃圾”,有些具有再利用價值,屬于“放錯地方的資源”
近年來,有關“洋垃圾”的新聞屢屢見諸媒體,大家在習慣于“洋垃圾”這個說法的同時,有意無意忽視了對“固廢物”的關注。事實上,固體廢棄物并不等同于“洋垃圾”。
目前我國對固體廢物進口采取分類管理的方式,即禁止進口、限制進口和自動許可進口三大類,其中“洋垃圾”為國家明令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
哪些固體廢物屬于“洋垃圾”呢?環保部于2009年公布了一份目錄,詳細規定了禁止類的固體廢物即“洋垃圾”共有十二大項80多個小項,其中包括廢動植物產品;礦渣、礦灰及殘渣;廢橡膠、皮革;廢棄的機電產品和設備;醫療廢物;舊衣物等。多次被媒體曝光的舊衣物即屬于國家明令禁止進口的“洋垃圾”。
不過,并非所有的固廢物都是“洪水猛獸”,它們中有很大一部分仍具有一定的再利用價值,屬于“城市礦山”和“放錯地方的資源”。
“允許進口的都是能夠用作原料的、具有較高利用價值的固廢物,從某種意義上看,它們中有不少還屬于戰略資源。”海關總署監管司貿易管制處處長周亞春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
比如每回收1噸廢鋼鐵可再造鋼材0.9噸,與利用礦石冶煉相比節約47%的成本。在減少污染方面,從鐵礦石到煉成鋼的這一過程要消耗大量能源、產生大量的廢氣和礦渣,而以廢鋼作原料可直接進入熔爐煉鋼,相比之下可減少75%的污染,其中水污染和固體廢物污染更可減少97%。
“逼”出完善回收體系
當前我國廢物回收主要靠小商販完成,居民垃圾分類意識還未普及,回收較進口既費時又費力
作為一種重要的再生資源,固體廢物在國際經濟活動中扮演著日益重要的角色。以廢金屬為例,近年來國際廢金屬市場出現了供不應求的局面,歐盟、美國等國家采取措施限制該類固廢物出口,而日本、韓國等國家以及印度、越南等國家,在國際市場上已經與我國形成了較強的競買關系。我國固體廢棄物進口在2005年前后出現爆發式增長。去年我國全年固體廢物進口量約5000萬噸,總價值達400億美元。
采訪中,很多化工制品企業“舍近求遠”的做法引起記者的注意:進口廢塑料一噸約為1400元,而購買國內的廢塑料一噸卻要5000元,為啥進口的廢塑料便宜呢?海關總署監管司副司長苗躍學對說:“主要還是因為國內的固體廢物分類不到家,品質得不到保證。”
目前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垃圾回收體系,廢物回收主要靠小商小販完成,居民垃圾分類意識還未普及,導致了國內固體廢物中往往是生活垃圾、廢紙塑料、石頭沙子甚至醫療垃圾摻雜一起,回收利用既費時又費力。
而歐美等發達國家已建立起較為成熟的回收產業鏈條,為充分利用好這些資源,這些國家對固體廢物的態度逐漸傾向于以本土消化為主。一些質量好、容易回收的固體廢物留在它們國內消化,回收難度大、分拆成本高的固體廢物出口到其他國家。
“從近年的情況看,國內進口固體廢物的處理成本在增加,但從綜合效益來看,只要生產環節控制得好,依然比我們去挖礦山、采石油、砍森林要劃算得多。”苗躍聲指出,目前國內其實每年也會產生大量的固體廢棄物,但海關記錄顯示并未出口到其他國家和地區,這說明我國在固廢物回收再利用上尚存有較大空間,與其“舍近求遠”去進口固廢物,還不如倒逼國內盡快建立其較為完善的廢物回收利用體系。
“管”住二次污染風險
對進口可利用固體廢物實行“圈區管理”,可提高運營效率,避免二次污染
固廢物進口一般要經歷裝運前檢驗、到港檢驗檢疫、海關查驗三個環節,之后便進入企業進行加工再利用。通常前三個環節可查可控,避免或減少加工再利用環節污染的產生,是我們不可回避的新課題。
據悉,針對固體廢棄物加工行業企業點多面廣、設備落后、環境污染等一系列問題,有關部門從2005年開始嘗試對進口可利用固廢物實行“圈區管理”,即在規劃的區域內,建設環保達標設施,對區內企業實施產業園區式的集中管理,實現對污染作業的集中監管和對污染物的集中處理,努力將環境風險降至最低。
寧波鎮海再生金屬資源加工園區是全國首家進口再生金屬資源試點園區,也是“圈區管理”的成功實踐者。自運營以來,該園區的廢金屬年進口量已連續數年保持在110萬噸以上,年銷售產值突破了80億元。
“為了避免二次污染,園區內企業只允許采用手工或機械方式進行物理拆解,在此基礎上,鼓勵園區企業引進先進的拆解工藝和設備。”寧波鎮海再生金屬資源加工園區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為提高運營效率,當地海關還在園區建立了智能化遠程查驗系統。
目前,國內已有寧波鎮海、天津子牙、廣東肇慶、山東煙臺、河北文安、江西鷹潭、江蘇張家港、廣西梧州等8個進口固體廢物加工園區通過驗收投入運營,此外還有10個園區正在緊鑼密鼓地建設中。 (顧陽)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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