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世界海運市場進入新一輪漫長調整期和我國海運需求增速減緩,我國通過調整結構、創新發展,做精做強海運業;構筑海運產業鏈參與國際競爭,形成海運要素間內在互動機制;按照細化海運結構,分類制定與國際接軌的海運經濟政策,加快轉變海運發展方式,塑造海運核心競爭能力,逐步建成海運強國。
轉變海運發展模式的目標海運產業實現由粗放式發展向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轉變;在國際海運事務上,實現由國際規則、技術標準的跟隨者向參與制定者轉變;在創新發展上,抓住新一輪海運調整和新一輪創新機遇,在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上由被動適應向技術和服務整體先進,優勢領域實現超越、成為最先進技術創造者和最優質服務提供者,整個行業向創新發展轉變;在產業空間分布上,實現由國內沿海為主向國內沿海、遠海和全球布局并重轉變。
企業發展由規模推動向創新推動轉變,逐步使創新成為企業的渴望;由“單獨”參與國際競爭向與上下游企業共同協作,以產業鏈參與國際競爭的轉變;大型國際海運企業由跨國經營向跨國公司的轉變,由主要承擔我國進出口貨物向全球承運人轉變,再由全球承運人向全球物流經營人的轉變;大型碼頭公司由港口內區域壟斷經營企業向有規模、有實力的跨地區國際碼頭運營商的轉變;海運企業經營由過度分散向適度集中轉變,形成有規模、有實力的海運企業間有序競爭;由資本過度集中在海運業以及高度關聯產業,向資本多元化轉變,逐步實現經營效益由大起大落向可持續發展轉變。
轉變政府職能。由水運發展的領航人、社會主義水運市場的奠基人、市場規則的創建人和中國海運與世界接軌的鋪路人,向戰略政策“策劃人”、社會功能“守夜人”、市場監督“裁判員”、公共服務“服務員”轉變。
轉變海運發展模式的突破口
調整結構、創新發展,做精做強海運業。
細化海運結構,強化分類管理政策。海運是我國戰略性的基礎和服務產業,按照國家安全船隊、經濟安全船隊和商業商隊進行分類管理。
(1)海運安全船隊以充分滿足國家安全為目標,滿足重要戰略物資運輸的需要,船隊裝備精良、功能完善,政策上以確保為經濟政策導向。
(2)國家經濟安全船隊以充分滿足沿海運輸,保障關系國計民生資源、能源國際運輸可得性與經濟性,有效應對集裝箱班輪寡頭可能出現的壟斷行為目標。對經濟安全船隊以政府政策引導,企業為主導作為經濟政策導向。
(3)商業船隊以參與國際海運市場競爭為目標。對商業船隊發展以公平競爭為政策導向,參照其他海運大國制定接軌或相當經濟政策,鼓勵企業提高創新技術和服務水平。
調整企業規模結構,提高市場經營集中度。總結我國海運企業兼并重組成功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制定相關政策,在反對壟斷的基礎上,鼓勵企業按照市場原則兼并重組和聯營,在船東分散化的同時實現經營集中化,形成有規模企業間的市場競爭。
調整海運企業資本結構,提高經營穩定性。大型海運企業,為了實現穩定經營,在做精做強海運業的同時,結合自身優勢,選擇收益率高的行業投資,實現資本結構適度多元化,分散海運業經營風險。
調整碼頭和基礎設施結構,適應轉型發展需要。提高遠海自然資源開發力度,加快人工島、近海和遠海島嶼公共交通基礎設施條件建設,適應開發海洋資源、維護海洋權益的需要。結合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有錢”“有閑”消費群體的擴大,努力提高郵輪、游艇為代表的海上休閑娛樂、旅游等發展對基礎設施的需要。加快城市核心區碼頭功能改造,使城市和港口均獲得發展空間。在注重建設大型化、專業化碼頭的同時,通過技術改造,全面提升現有碼頭靠泊等級,提高對大型船舶靠泊的適應性和岸線使用效率。
苦練內功,做精做強海運業。加強市場分析研究,提高對市場波動規律的認識,完善造船、租船和重組決策機制;細化生產、管理環境,完善經營和安全風險管理,實事求是嚴格“對標”,發揮信息化技術作用,剖析運營流程和高成本環節,痛下殺手,降低經營和管理成本;加大科技和研發投入,全面提高創新服務水平,提高駕馭大規模船隊能力,切實發揮規模經濟效益;積極發揮公司規模、管理、信息優勢,和大型企業聯盟并主導海運發展,成為類似POOL的經營者和領導者;積極參與海運政策和國際規則研究,增加影響力和話語權。
構筑我國海運產業鏈整體參與國際競爭機制。
隨著各行業度過了快速發展的繁榮黃金期,重造海運產業鏈條是實現可持續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的需要。就海運產業鏈構筑而言,我國應首先針對大宗散貨提高采購集中度和議價能力,爭取最大限度地獲得新增和到期的運輸權益。其次是鼓勵海運企業與大型貨主通過股權收購、交叉持股等方式加強資本紐帶合作,為互信和互動機制奠定經濟基礎,并通過不同合同方式,實現海運企業與需求方新的合作模式。針對涉及國家安全戰略物資,應由國家安全船隊參照市場價格進行運輸。對于涉及國家經濟安全的能源、資源等貨物運輸,發揮經濟安全船隊作用,鼓勵海運企業與貨主通過長期合同方式、按照市場價格實現長期合作,也可按照保本微利原則簽訂船舶長期甚至終身運輸合同。對于一般貿易物資,從雙方長期戰略合作共贏角度,鼓勵供需雙方在市場機制原則下,進行資本、運輸等全方位合作。最后按照市場化和互利原則促進海運企業與造船企業、中國船級社的合作,帶動相關制造業發展,推動我國船舶技術標準和規范的發展。
按照與國際接軌原則,調整海運經濟政策。
確保國家安全船隊建設。國家安全是國家最高利益,國家安全海運船隊運力規模雖然不大,但意義重大,按照軍民兼用、裝備精良和保持絕對控制的原則,融資由政府和企業共同承擔,政府提供必要的日常運營補貼,即保障國家安全需求,又兼顧企業經營效益。
引導經濟安全船隊建設。作為第一海運需求大國,在沒有能力和大國達成均勢前,對關系國計民生的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物資運輸需保持一定控制力,以保障海運的可得性和經濟性,對于此類海運船舶,應在政府的引導下,以市場為導向,鼓勵海運企業與大型貨主企業以保本微利簽訂長期運輸合同。
提高商業海運競爭力。由于我國海運稅收高和融資成本高,相當部分海運企業選擇境外發展,且大都以香港作為基地,并有進一步向新加坡轉移的趨勢,我國國際海運業面臨有空殼化發展的危險,使得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在融資、保險、信息等高端服務領域,面臨需求動力不足的尷尬,即海運大國形成的巨大市場只有部分轉化為高端航運服務業的需求。在需求高速增長、繁榮海運市場格局已經發生根本變化的背景下,為實現海運業可持續發展,需要按照與國際接軌的原則,結合我國國情實際,全面調整海運融資、所得稅和流轉稅等經濟政策,吸引海運企業回歸國內。(賈大山)
來源:中國水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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