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促進我國物流園區進一步發展?


    時間:2013-04-01





      針對我國物流園區目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筆者建議政府部門、園區建設和運營者共同采取措施,促進我國物流園區健康發展。

      政府應統籌協調物流園區建設

      對于政府部門來說,應該從大局考慮,支持物流園區建設。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綜合協調機制。建議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吸收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協會,組成協調統一的物流園區工作協調機制,為物流園區發展營造適宜的體制和政策環境。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對物流園區發展的協調指導。各級地方政府要加強對物流園區的統籌規劃和管理,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和要求,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區物流園區規劃和管理辦法,促進物流園區健康有序發展。


      二是加強統籌規劃。建議盡快制定出臺《全國物流園區發展規劃》,在全國范圍內統籌協調全國性和區域性大型物流園區建設。注重物流園區與鐵路貨場、港口、機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布局的統籌規劃,加強物流園區與運輸樞紐之間的有效銜接,實現物流基礎設施的兼容配套,促進不同運輸方式之間無縫對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整合現有運輸、倉儲等物流基礎設施,控制總量、盤活存量。通過資源整合、功能拓展和服務提升,滿足物流組織與管理服務的需要。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物流園區具有基礎性、公共性特點,應在土地、稅費、投融資、通關以及行業基礎工作等方面出臺支持政策。對于納入國家統一規劃的物流園區,在用地指標上要優先考慮,允許采取協議轉讓方式劃轉土地,并適當降低土地價格;有鐵路線引入的物流園區地價應等同于基礎用地。建議推行租地建庫方式,既可以保證物流企業用地需求,減輕一次性投資壓力,又可以有效抑制圈占土地、等待升值的投機沖動。對物流用地實行強制性規劃、用途管制,嚴格禁止擠占挪用。解決物流園區和入駐企業倉儲服務及庫房租金等重復納稅問題,選擇有條件的物流園區納入營業稅差額納稅試點。對納入國家物流園區規劃或具有發展潛力的物流園區給予優先貸款和貼息支持。優化口岸通關作業流程,完善適應“無水港”發展的通關便利化政策。對于物流人才的教育培訓、物流園區的科技創新、統計調查、信息化、標準化等行業基礎性工作,中央和地方財政應設立專項資金予以支持。

      園區建設和運營者應加強服務和管理

      首先,規劃建設應明確戰略定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迅速,市場環境變化很快,而園區建設的基礎設施性質決定了其建設和回報周期長、初始投資大的特點。因此,園區規劃建設一定要有科學預測,對未來市場的可變性應有提前預判。應特別加強實地調研,重視區域性產業布局、全國性產業轉移的分析以及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引發的格局變化。同時,應站在全國或區域的角度,加強物流園區競爭分析。在此基礎上,根據服務對象的需求,明確園區功能定位,培養核心競爭力,形成園區發展和服務特色。

      其次,招商引資應增強服務意識。服務客戶、滿足客戶需求是物流園區發展的第一要務。物流園區要在招商、物業服務的基礎上進一步從區域供應鏈服務的角度出發,整合資源、改善功能、培育園區服務特色。要建立起政府、行業管理部門與園區企業的溝通渠道,促進園區企業之間的合作與銜接,更好地為區域經濟發展服務。應充分重視投資環境建設,創新招商引資服務模式,按照專業化、規模化、系統化原則整合資源,為入駐企業提供一體化服務,使物流園區真正成為區域物流服務載體。

      最后,運營管理應推進同生共贏。物流園區的發展應突出其供應鏈節點的屬性和物流服務特色,以“資源整合、一站式服務”為指導思想,創新建設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加快建設公共信息平臺,鼓勵誠信交易系統的創建和社會化服務,充分利用公共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和資源整合作用,提高園區運營效率和物流服務水平。物流園區應積極組織入駐企業參與社會物流統計核算并按時申報報表,促進入駐企業提升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重點培育A級物流企業成為園區服務主體。注重發揮園區的平臺優勢和集聚效應,實現物流園區與入駐企業共贏的良性互動局面,不斷提高園區綜合物流服務的組織化、集約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來源:中國冶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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