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企“退房”趨緩,專家指五大原因


    時間:2013-01-23





    作為高利潤高回報的產業,房地產業備受企業和投資者的親睞。曾被國資委下令退出房地產業的央企們,一方面由于舍不得這塊“金疙瘩”,另一方面由于樓市調控接盤者寥寥,再加上退出并沒有監督和時限等多方因素,近年來央企退出的進程愈發緩慢。

      據報道,2010年3月國務院國資委發布央企退出房地產行業的通知至今,名單中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78家央企退出者不足1/4。

      從產權交易機構公布的信息來看,央企房地產產權交易業務轉讓也呈下降趨勢。

      據北交所公布的數據來看,2012年上半年房地產業共成交34宗,而2011年上半年為38宗;成交額下滑至第二位。去年上半年共有11家主業不包含房地產業的央企,通過北交所轉讓13宗房地產項目,成交額為7.37億元,而2011年同期為18宗。

      據記者粗略統計,去年下半年,在北交所掛牌的房地產項目僅有6宗。其中,僅有中國化工集團轉讓貴州水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中國航天科工集團轉讓內蒙古何西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100%的股權。此外,中國恒天集團轉讓渭南恒天地產有限公司40%股權;中國冶金礦業總公司轉讓北京云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55%股權。

      北交所集團董事長熊焰曾表示,由于受樓市調控的影響,房地產企業大部分都存在著資金鏈緊張的問題,因此買方需求并不旺盛,出現了項目不好接盤的局面。與2011年相比,央企通過交易所轉讓房地產項目的熱度有所下降。

      實際上,在退市令頒布后的兩年,央企退房效果還是比較明顯的。

      2011年2月11日,國資委副主任邵寧表示,中央企業退出房地產業務的進展比較順利,2010年已有14家中央企業退出,當年預計有20多家可以實現退出。

      2011年12月16日,中遠集團發布公告稱,其下屬二級子公司中遠香港集團將間接持有的遠洋地產控股有限公司約8%的股權全部出售。至此中遠全部退出遠洋地產,中遠集團成為被要求退出房地產市場的78家企業中的第一家。

      2012年2月中旬召開的2012年度央企產權管理工作會議上,國務院國資委的報告再次披露了2011年非房地產主業央企“退地”的進度,航天科工等27家非房地產主業的央企公開掛牌轉讓了40宗房地產企業股權。

      然而,到了2012年底,有媒體統計,除了21家被允許繼續從事房地產業務的央企外,只有不到20家央企通過剝離或者轉讓方式,完成了從房地產市場的退出。

      業內專家認為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原因:

      第一,利益需求致使央企退房減緩。有關數據顯示,目前房地產行業的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維持在10-20%之間。在經濟出現下行、多數企業比較困難的情況下,如此的凈資產收益率是比較可觀的。此外,由于央企資金雄厚,有足夠的實力應對調控。一旦退出,就意味著失去了一塊巨大的利益。

      第二,業績需求是央企不愿退出房地產業務的又一重要原因。

      第三,國資委只提出了退房要求,而沒有制定退出的時間表,也是多數央企遲遲不愿退出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四,地方政府吸引央企投資,給予大量優惠政策,那些主營業務不是房地產的央企,在向地方投資實體產業項目時,也往往提出了房地產開發的要求。地方為了項目的需要,也被迫給予了相應的開發用地。這些開發用地,一般都是與實體產業項目相捆綁的,其所得到的優惠政策,也大致與實體產業項目相當。如果退出,就意味著這些優惠利益將一并轉讓給其他企業。央企不愿退出,相當一部分也是在等待房地產市場的復蘇,將地方政府給予的優惠政策享受完以后,再退出房地產市場。

      第五,央企逐步退出競爭性領域需要一個過程,要遵循市場規律。事實上,中國的房地產業,也需要有一些央企的參與,需要通過央企來平衡房地產市場的關系。不然,房地產市場也很難形成平衡效應。特別是中低收入階層的住房問題將很難得到解決。而國資委在要求央企退出房地產市場過程中,應在政策上進行一定的調整,不是勒令退出,而采取整合的方式,并將可能存在的利益糾葛,通過一定的方式在轉讓和被轉讓企業之間進行適當的調整與優化,則更有利于央企的退出。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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