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具“以舊換新”全國推行仍有難度


    時間:2012-12-14





      家具“以舊換新”政策的國內首例試點城市的首月試點于11月30日告結。


      12月4日,中國商報記者從北京市商務委獲悉的統計數據顯示,5家試點銷售企業在前25天內以舊換新銷售金額已突破億元,占同期同類家具總銷售額的三成以上,單日銷售量最高達2376件。


      作為今年北京市政府拉動消費的重要政策,也是國家商務部作為全國推廣的政策流程設計和實施效果評估的首個試點地,此前從企業自發推行到政府醞釀、推出的一年多時間里,家具“以舊換新”都一直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如今,政策一朝落地便斬獲過億銷售的戰績,使得家具家居業對于家具“以舊換新”的全國推廣和更大品類面積的政策擴容有了新的期待。但中國商報記者觀察、梳理這一個月來的試點情況,以及結合業內人士的采訪認為,家具“以舊換新”在邁上全國推廣的這條路之前仍是流程繁瑣、實效缺乏、回收處理艱難等遍地荊棘。


      拉動三成消費 家具以舊換新“初試啼聲”


      11月1日,5家企業包括居然之家、紅星美凱龍、集美家居、城外誠家居廣場、藍景麗家大鐘寺家居廣場,開始了為期一個月的試點。


      12月4日,中國商報記者從北京市商務委獲悉最新統計數據,11月1日至11月25日,5家試點銷售企業銷售以舊換新家具18584件,金額1.06億元,占同類家具總銷售額的24.2%,單日銷售量最高達2376件。


      顯然,政府層面推動的“以舊換新”遠比企業市場層面的力度更大。今年以來,受房地產住宅調控影響的頹勢的家具家居業尤其是將“以舊換新”視為了提振市場的一劑強心針。


      但由于家具以舊換新并非只有“換新”的銷售環節,在銷售截至11月30日后,家具以舊換新整個政策的領取補貼和回收處理的工作還在進行當中。


      北京市商務委服務交易處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家具銷售企業開具以舊換新憑證截止日為明年1月20日,領取補貼的截止日是1月31日,這意味著目前還處于以舊換新工作中重要的補貼發放和回收處理環節的進行時,對于整個政策的實施效果還不能下結論,對于后續家具以舊換新政策是否繼續推行以及如何開展也沒有定論,尚待整個工作結束后再做評估和決策。


      不過,積極的依然是家居賣場。還在11月30日之前,居然之家和紅星美凱龍、藍景麗家等大部分試點家居賣場都表態稱試點結束后,家居賣場仍將自行推行以舊換新活動,企業仍給消費者補貼5%的額度。上述家居賣場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從本月1日至30日,以舊換新的銷售額占到了當月整體銷售的三成以上。


      “以舊換新拉動的是潛在的有效需求的總量。”北京國安佳美家具有限公司區域經理杜凱在接受中國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相比較不能增加市場有效需求的總量,只能改變分配蛋糕的多少的家居企業自發的常態化的打折促銷活動,政策著力的以舊換新當然更能促進消費者的潛在需求,做大整個市場蛋糕。


      家居行業資深觀察人士吳厚斌注意到政策作用的效果則不僅僅只是銷售帶來的“商機”。他發現,盡管只試點了一個月,但北京家居賣場在“以舊換新”政策的作用下出現了管理升級、企業經營規范的行業深層次變化。


      這是政策的倒逼效應。北京市商務委網站對家具“以舊換新”設置了網上公示和投訴平臺,并要求5家試點企業的上網公示與北京市商務委的網絡實現同步,明碼實價和規范經營就成為了政策實施的前提條件。


      “各個賣場的標價未必相同,但參與家具以舊換新,成交價必須一致,否則會被取消資格。”紅星美凱龍京滬·西南大區總經理王偉表示,“這逼得企業不得不加強管理。”


      此外,相比家電等明碼實價的標準制式商品,家具代理商大多持個體經營牌照,銷售家具時不給顧客開發票是常事兒。而據以舊換新試行政策的規定,消費者享受的10%補貼中,分別由政府和企業承擔5%,其中政府承擔的5%由企業墊付,沒有有效發票,企業根本無法從政府部門領回這部分補貼。“對于一些本來就經營正規的企業來說,開發票、繳稅是很正常的,但有些不規范的企業,就不得不規范起來,對企業長遠發展有好處。”吳厚斌表示。


      消費者“不領情” 政策流程設計還存諸多疏漏


      “以舊換新”確實是給換家具的消費者和提振消費疲軟的家居市場找到了一個理由。


      但是,在激發消費者熱情的同時,消費者的體驗還是受到了政策流程設計帶來的諸多“麻煩”。


      首先是政府規定的單件補貼不超過1000元的額度被認為仍有些“不過癮”。“10%的補貼只相當于打了一個九折,而事實上家居市場常年折扣不斷,各種總裁簽售活動甚至能到四折、五折。”11月27日,在城外誠家居賣場選中一款實木書柜的女士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家居賣場經常會有折扣,相比這些折扣,10%的補貼也是變相的打折,沒有實在的優惠,吸引力并不大。


      相比起家居賣場常態化、低價化的價格促銷,家具“以舊換新”10%的補貼就成了“雞肋”。


      在一部分消費者看來是“雞肋”的原因還在于家具標價的不定讓10%的補貼也看不到實質利好。


      雖然各個家居賣場都宣稱“明碼實價”,但不得不承認的是,即使試點的集美家居、藍景麗家等都普遍是消費者熟知的砍價、議價銷售模式。“砍一半甚至都不為過。”一位消費者告訴中國商報記者:“我們不可能對每件產品的價格都記得很準確,不可能天天跑家具賣場,只能看折扣或返利,所以很可能砍了半天價,加上以舊換新,結果卻還可能花了比平日更多的價錢。”


      而政府并不能對銷售單據上填寫的家具型號進行監督,亦沒有產品圖片進行跟蹤,商家只要將商品的代碼交換,商品價格就能“輕松”變化,由此政府對商家明碼實價的監督也就流于形式了。


      而在中國商報記者的走訪中,多數消費者都認為舊家具價值各有不同,補貼額度應該有所區別,不應所有舊家具“一刀切”,按照同樣的標準給予補貼。


      在補貼的領取上,參與了以舊換新的消費者表示,手續略顯麻煩,先買新家具補貼再打到消費者賬戶上,一到兩個月的周期過長。


      而中國商報記者還了解到,由于北京商務委未對“家具銷售企業”明確規定,多數賣家表示對于新舊家具不在同一地方的情況,只能請消費者自行送到指定回收倉庫地點了,很少有商家愿意進行“有償服務”。據北京市商務委公示,當“家具銷售企業”將新家具送到消費者家中時,同時拉走舊家具,如果新舊家具不在同一地點,可以有償對消費者進行服務。


      而消費者抱怨的還有,北京政策規定只有四類產品參與到以舊換新的活動:柜體、沙發、床具、桌椅。但是除了一些家具會出現難以明確種類的新家具外,商家也認為,家具類型和家具數量要一一對應的流程設計過于嚴格,不利于消費需求的改善。


      中國建筑裝飾協會住宅裝飾裝修委員會秘書長張仁更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其實除了賣場銷售外,目前家裝公司對接的家具采購和團購、集采也占到市場份額的半壁江山,以舊換新政策也應覆蓋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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