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對國際貿易糾紛中國企業不能“單干”


    作者:顏菊陽    時間:2012-11-30





      歐盟最大鞋業反傾銷案奧康勝訴


      11月18日,中國商報持續關注報道的歐盟最大鞋業反傾銷案終于畫上了句號。


      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其日前收到歐盟高等法院于2012年11月15日下達的判決書,裁定奧康訴歐盟皮鞋案措施涉及的歐盟反傾銷法規某些條款的解讀是正確的,并推翻了歐盟普通法院作出的一審裁定,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判決不當。


      這標志著中國鞋企不僅在行政上,而且在法律上取得了抗辯歐盟皮鞋反傾銷的雙重勝利。


      但是,在為中國企業勝利喝彩的同時,不能不正視的遺憾是,涉案的3000多家鞋企只有奧康一個堅持到底的“孤案”。


      喝彩:6年抗爭奧康贏了


      誠如中國商報此前一直跟蹤關注的鞋業反傾銷報道,2006年10月,歐盟委員會繼此前持續對中國皮鞋實行配額限制后,首次對中國皮鞋實行反傾銷,征收為期兩年16.5%的高額反傾銷稅。當反傾銷征稅期滿后,歐盟再次發起“落日復審”,決定將反傾銷措施再延長15個月,直到2011年3月31日。


      歐盟提出上述措施后,中國奧康等5家中國鞋企上訴到歐盟初級法院。這場一審官司耗時4年,期間5家企業3次應訴、抗辯。但2010年4月歐盟初級法院駁回中國5家鞋企的訴訟請求,宣布中國鞋企一審敗訴。之后,奧康決定繼續上訴至歐盟高等法院。


      去年3月31日,歐盟宣布從4月1日起,正式取消對中國皮鞋征收16.5%的高額反傾銷稅。這一維持了近5年之久的不合理貿易保護措施終于“壽終正寢”。


      但這只是歐盟委員會單一從行政上取消反傾銷貿易壁壘,中國企業尚未在二審司法上贏得最終結果。


      如今,法院判決歐盟委員會賠償奧康上訴歐盟初級和高等法院的部分訴訟費,與奧康有貿易關系的進出口商可從歐盟有關方面退回3年期被征收的反傾銷稅。


      中國皮革行業協會制鞋辦公室主任衛亞非認為,奧康抗辯歐盟反傾銷在歐盟高等法院獲得勝訴徹底解決了這場官司相關的法律問題,為中國鞋企未來面對反傾銷等國際貿易爭端問題找到了相關法律依據。


      衛亞非告訴中國商報記者,在這長達6年的抗辯之路中,不僅讓世界看到了中國民營企業的自信與擔當,更為重要的是它為日漸走向國際的廣大中國民企應對國際貿易摩擦與經濟糾紛提供了珍貴的經驗與借鑒。


      11月20日,國家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商務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也表示,奧康的勝訴提振了中國企業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的信心,起到了明是非、警示歐盟濫用權力和對中國企業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的示范作用。


      當前,從反傾銷的立案調查數量來看,我國是世界上遭遇反傾銷立案調查最多的國家。近年來,不光是鞋產品,中國出口的多種商品,比如光伏電池組、陶瓷、鋁車輪等等,都經常會遭遇其他國家的反傾銷。


      今年以來,中國遭受不正當貿易保護主義的趨勢尤其愈加明顯。今年9月,秘魯已針對來自中國的上釉墻面瓷磚發起反傾銷調查,這是繼阿根廷之后,拉美針對中國陶瓷行業發起的第二起反傾銷調查;10月15日,墨西哥就中國紡織品和服裝補貼政策提起了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的磋商請求,指控中國通過減免部分所得稅、增值稅及地方稅等方式對紡織品和服裝企業進行了補貼。


      商務部研究院院長霍建國表示,中國作為世界貿易組織的后進國家,很多中國企業對國際貿易規則與國際法律法規仍然相當陌生,這使許多中國企業陷入很大的被動,也為國外提供不公正裁定的可乘之機。


      霍建國更認為,奧康勝訴的意義甚至超越了中國鞋業本身,是對屢次遭受貿易保護主義“迫害”的中國勞動密集型產業的一劑強心針。


      此前的十年至二十年的時間中,中國企業在對抗歐盟反傾銷的爭辯中,鮮有獲得法律意義上勝利的案件,奧康的勝訴不僅可為未來鞋企面對反傾銷等國際貿易糾紛提供借鑒,同時對中國企業今后在國際貿易糾紛方面取得有利于自己的進展也有一定示范作用。眼下,奧康的勝訴就可為光伏業的繼續奮戰鼓足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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