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物柴油踟躊不前,難在哪里


    時間:2012-11-20





      近年來,發展生物柴油作為國家的一項戰略性舉措,受到了很多企業的追捧,國家也陸續出臺了有利于行業發展的政策。但整體看來,我國生物柴油行業發展仍然緩慢。據有關資料統計,2011年,我國擁有生物柴油生產企業超過50家,總生產能力為年產200萬噸,但裝置的實際開工率只有20%~25%。特別是近期國際原油價格波動,成品油價大幅下調,對于踟躇不前的生物柴油產業來說更是雪上加霜。中國生物柴油企業如何才能實現規模化發展,建立長期盈利模式,是當前生物柴油產業亟待解決的問題。


    那么目前制約我國生物柴油行業發展因素有哪些?今后生物柴油行業應從哪些方面去突圍?怎樣才能實現跨越式發展?對此,記者進行了深入采訪。


    吃不飽:原料短缺,成本偏高


    “生物柴油原材料主要來自廢棄油脂。但長期以來由于監管不到位,本來大有用途的廢棄油脂很多卻流入了餐桌,使得能作為生物柴油原材料的廢棄油脂大大短缺,制約了行業的發展。”中國石化經濟技術研究院高級工程師鹿清華開門見山地指出。


    其實,近年來我國已經加大了對非法經營地溝油的打擊。去年國家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與無害化處理城市試點首批33個城市試點工作已逐步落實,今年第二批19個城市也在近期進行了評審。可在生物柴油行業看來,這對于改觀原材料的短缺問題收效不大。全國生物柴油行業協作組北京站站長助理王風告訴記者:“盡管國內對廢棄油脂監管力度加強,流入餐桌逐步減少,但很多廢棄油脂都流入肥料、飼料等領域,用于生產生物柴油領域原料的總體上還是不夠,部分地區非常短缺。”


    原材料的短缺自然導致價格居高不下,也讓相關企業頭疼不已。西安寶潤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分公司總經理魏鎖平告訴記者:“目前,我們原料的采購渠道還比較通暢,但很多企業都在競價,原料價格也就上來了,目前一噸原料價格大概在5000元,而生物柴油市場價格才7000元左右,算上添加劑費用、設備折舊費用,特別是隨著人工成本、水電費的增加,生物柴油企業生存真的很難。”


    令人欣慰的是,針對這些問題,國家林業局生物質能辦公室王曉華處長表示,我國將發展種植林業油料作物,推動油料能源林基地建設,為生物柴油產業提供原材料。


    據記者了解,林業油料作物兼顧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和收益周期長等特點,將在發展生物柴油的過程中發揮重要的作用,為此相關部門也出臺了專項補貼、試點造林補貼等有利政策。例如,2011年國家林業局印發《林業生物能源原料基地檢查驗收辦法》,提出補貼。


    但在推動油料能源林基地建設中,業內人士仍有很多擔心。王曉華表示,在原料林建設中還存在基地建設標準低、對基地建設關注和重視不夠、企業投入非常大、支持原料林建設資金渠道少、科技支撐不夠等問題。據她介紹,目前全國建設林業生物柴油基地300萬畝左右。但由于種植時間較短、沒有到盛果期以及其中一部分基地經營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果實產量還較低,成本也較高。目前我國只有云南神宇公司每年生產一部分以小桐子果實為原料的生物柴油以外,其他幾乎還沒有真正應用林業生物柴油基地生長的果實而開展生物柴油生產。


    為此,王曉華建議,今后在發展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建設中,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努力:一是樹立基地建設樣板。加強對現有油料能源原料基地的管護經營和基本建設,確保到達盛果時期的果實產量;要提高能源林基地建設投入,提高建設標準;對于涌現出來的典型代表,要確定為示范基地,樹立基地建設的典型樣板。


    二是建立典型運作模式。從基地種植到深加工轉化為生物柴油及其他綜合利用產品,產業鏈較長,需要探索研究和建立一個最佳產業鏈運作模式,以促進生物柴油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是促進開展原料林綜合利用。針對目前生物柴油企業經濟效益都較低的情況,要積極探索和開展原料林綜合利用,提高生物柴油企業的經濟效益。


    四是加強對能源林基地建設的指導。在基地建設中實施科學造林,實現能源林可持續培養,加強新的優良油料作物樹種的篩選、試種和引進等,確保生物柴油企業的健康發展。


    五是重視扶持龍頭企業,發揮龍頭企業在生物柴油建設中的示范作用。只有企業先建立起高產穩產的林業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樹立典型樣板,才能帶動群眾積極投身營造生物柴油原料林,產量上去了,企業有了經濟效益,繼而帶動群眾增收致富;鼓勵企業以產學研的形式加強林業生物柴油基地建設的研發;鼓勵大學和科研單位積極與企業合作,使科研成果直接用于生產。同時,呼吁國家對龍頭企業在原料林培養、采摘、收貯運設備的研發等方面給予專項經費支持。


    長不大:銷售路窄,價格偏低


    對于生物柴油行業來說,銷售渠道匱乏也是制約行業發展的又一個瓶頸。


    據記者了解,近幾年來,為規范行業發展并給生物柴油開拓銷路,國家也陸續出臺了一些法規政策。


    2006年1月1日,國家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資源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生物柴油的合法地位,明確規定了石油銷售企業將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物柴油納入其燃料銷售體系。此外,還規定對石油銷售企業未按照規定將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物液體燃料納入其燃料銷售體系,造成生物液體燃料生產企業經濟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007年5月1日,國家出臺第一個生物柴油產品標準——《柴油機燃料調和用生物柴油(BD100)》國家標準。


    2010年9月26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又聯合發布《生物柴油調和燃料(B5)》標準,于2011年2月1日正式實施。


    這些法規政策出臺之初,生物柴油企業仿佛見到了曙光。特別是(B5)標準公布之時,很多業內人士紛紛認為,游離于市場外多年的生物柴油將取得正式入場資格和合法身份,為國內生物柴油進入成品油市場打開了大門,對生物柴油的推廣和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將產生積極影響。


    然而事實上,直到目前,我國僅有中海油新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的生物柴油進入了海南車用油銷售領域,更多的民營企業仍然為銷路發愁,更談不上擴大企業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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