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銀行業不夠“綠”


    時間:2012-10-15





      由環保部政策研究中心最新完成的《中國銀行業綠色度狀況評估》以下簡稱《報告》近日出爐。《報告》指出,綠色信貸實施至今,中國銀行業建立了較為普遍的綠色信貸理念和信貸管理政策,但在具體執行中卻缺乏貫徹力度,導致銀行業綠色度水平整體偏低。為此,在綠色信貸的推進中,需將環境風險評估與金融風險評價體系有效融合,進一步加強信息溝通,綜合利用多種政策資源,建立綠色信貸政策激勵機制

      綠色度水平整體偏低

      據悉,《報告》評估對象為2010年在中國市值排名前50位的中資銀行,涵蓋3家政策性銀行納入國開行、5家大型商業銀行、12家股份制銀行、24家城市商業銀行和6家農村商業銀行。評估參考信息來源于各銀行2011年11月30日前發布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以及在媒體上發布的與綠色信貸相關的信息。

      為了直觀反映銀行綠色信貸實施成效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評估選擇了五個變量作為衡量指標,它們分別是:綠色信貸戰略、綠色信貸管理、綠色金融服務、組織能力建設、溝通與合作。評估結果根據指數的差異,采取百分制打分,將銀行執行綠色信貸情況分為五個等級:A級80分以上;B級60-80分;C級40-60分;D級20-40分;E級0-20分;N表示沒有披露任何相關信息。

      評估結果顯示,中國銀行綠色度水平整體偏低。排名前50的中資銀行中,只有12%的銀行全面執行了綠色信貸政策,制定了和綠色信貸有關的戰略,且在綠色信貸管理、綠色金融服務、組織能力建設以及溝通和合作方面都采取了行動。一半以上的銀行在落實綠色信貸政策方面情況不佳。其中,42%的銀行等級為E,即評分不足20分,表明這些銀行在落實綠色信貸政策方面只采取了少量的措施或提出了綠色信貸有關的理念但并未采取任何措施;18%的銀行沒有任何和綠色信貸有關的信息。

      《報告》表明,綠色信貸理念已普遍建立,但落實情況并不樂觀。從評估的五個一級指標來看,綠色信貸戰略得分最高,綠色信貸管理和綠色金融服務得分較低,說明多數銀行已經有了和綠色信貸有關的認識和理念,但尚未將綠色信貸政策落實到執行層面。組織能力建設得分最低,只有極少數的銀行能夠按照綠色信貸的要求健全組織框架且加強相關的能力建設。

      從各類銀行執行綠色信貸政策的情況來看,五家大型商業銀行整體表現良好,其中3家獲得B級,綜合得分在70分以上;2家獲得C級,得分在40-50分之間。政策性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特征不明顯,評估結果分布于各個等級。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表現不佳,絕大部分分數不足30分,評估結果在D級以下。

      “從綠色信貸戰略、綠色信貸管理、綠色金融服務、組織能力建設和溝通與合作五項一級指標來看,大型商業銀行和部分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各項得分上表現都較好,他們已普遍建立了綠色信貸戰略,并從信貸流程角度開始對綠色信貸進行管理、開始嘗試探索綠色金融產品的創新。而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對綠色信貸政策的執行還僅局限在提出理念的層面。”《報告》指出。

      綠色信貸戰略廣泛建立

      根據環保部的解釋,綠色信貸是指利用信貸手段促進節能減排的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及實踐,其通常包括三個核心內容:一是利用恰當的信貸政策和手段包括貸款品種、期限、利率和額度等支持環保和節能項目或企業;二是對違反環保和節能等相關法律法規的項目或企業采取停貸、緩貸、甚至收回貸款等信貸處罰措施;三是貸款人運用信貸手段,引導和督促借款人防范環境風險,履行社會責任,并以此降低信貸風險。

      評估結果顯示,排名前50的中資銀行中,有六成以上的銀行在公開信息中明確表示積極貫徹綠色信貸政策,五家大型商業銀行和三家政策銀行全部都提出了和綠色信貸相關的理念。其中,一些銀行已將綠色信貸政策作為銀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并提出了詳細的理念、執行框架和目標。如建行確立了“以實施綠色信貸推進全面風險管理、以實施綠色信貸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核心的綠色信貸思路。交行2008年3月啟動“綠色信貸工程”,確定了綠色信貸的具體標準,樹立“綠色信貸”在信貸工作領域的核心地位。2011年4月,工行向全行下發《綠色信貸建設實施綱要》,明確將推進綠色信貸作為該行長期堅持的重要戰略之一。

      據銀監會統計,截至2011年底,國內25家規模較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已有13家發布了綠色信貸規范文件。

      綠色信貸管理有所不逮

      “自2007年開始,江蘇、浙江、河南、黑龍江、陜西、山西、青海、深圳、寧波、沈陽 、西安等20多個省市的環保部門與所在地的金融監管機構聯合陸續出臺了有關綠色信貸的實施方案和具體細則。”中國社會科學經濟研究所研究館員王硯峰表示。

      評估結果顯示,多家銀行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在各自的信貸政策中加入了綠色信貸內容,明確了對授信企業和新建項目有保有壓、區別對待,嚴格控制對“兩高一資”行業的貸款。同時,在信貸流程操作層面,銀行將綠色信貸理念根植于信貸管理流程的各個階段,包括對新增貸款增加環境風險審查,加強貸后環保調查和監控和信貸退出等。其中,實施最為廣泛的是環保一票否決的信貸審批制度,即將環保情況作為考核新增貸款的重要標準,對環保不符合或不達標的項目一律不予貸款。例如,工行提出的“環境一票否決制”,即指“以符合環保標準為基礎,嚴格信貸市場準入條件,對不符合環保要求與本行綠色信貸標準,可能對環境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項目一律予以否決。”采取類似制度的銀行還包括建行、中行、農行等。除了信貸審批制度以外,銀行還將環保情況作為貸后調查和監測的主要內容,制定退出機制,對不符合環保標準或發生違法環境事件的項目或企業實行貸款限制或退出。

      在執行層面,部分銀行通過實施“名單制管理”的方式,對符合產業政策或環保要求的企業給予信貸支持;對于高耗能、高污染和產能過剩的企業限制貸款投放。為了精細化管理,銀行通過對授信客戶進行環保分類和標識管理,加強授信中的環境管理。如交行將授信客戶按環境影響分為紅色、黃色、綠色三大類七小類,實現客戶環境標識分類管理。

      然而,《報告》指出,“環保一票否決”、“名單管理”等制度在銀行業的建立雖然已是綠色信貸政策的重大突破,但其只限于事后懲罰而非事前防范,只有極少數銀行能將綠色信貸管理措施覆蓋到整個信貸管理階段。

      “從當前銀行業通行的客戶授信評級指標可以看出,評級指標還是以企業財務數據為主。即使有些銀行會考慮環境風險,但由于其缺乏相關的評估技術和數據,使得評估大都以環境合規評價取代了環境風險定量評價,導致環境高風險企業、環境合規型企業和環境友好型企業在現有項目信貸評估模型下進行的評級結果可能毫無差別。”《報告》稱。

      據2011年4月出版的《中國銀行業環境記錄》披露,一批逐利而不關注環保責任的銀行是2010年紫金礦業污染事件的背后推手。

      《報告》則指出,銀行公開的綠色信貸相關信息基本是“報喜不報憂”,外界很難看到銀行對環境違法客戶貸款情況的相關數據。

      商道縱橫總經理郭沛源就此表示:“這種隱蔽在污染事件背后的投資環境倫理問題會給社會、經濟帶來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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