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非公36條:開拓民營經濟新天地


    時間:2012-09-28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強調的“上半年”大限已過,經過一番手忙腳亂的密集出臺,各部委為2010年《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新36條”的配套政策,終于基本上按時“交了卷”。截至7月1日,各部委共發布22款“新36條”實施細則,基本實現預定目標。而在2005年,“非公36條”細則多數無下文。

    新36條的核心宗旨是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其目的是有利于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以現代產權制度為基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共同發展;有利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有利于激發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穩固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有利于擴大社會就業,增加居民收入,拉動國內消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中國的民營企業作為其中不可忽視的一股力量,得到了國家的重視和認可,并被寄予高度的期許。從這個角度來說,是給中國的民營企業提供了一次難得的發展機遇。

    因此一些聲音認為,新“非公36條”的發布意味著“民資進入壟斷領域”已經步入時間窗口:從2009年底起,國有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增長率已經逐步下降,而民營企業的增長率逐步上升。顯然,政府想通過國有資本和民間資本的優化配置來提高我國經濟的市場化程度。未來,國有資本將繼續把投資重點放在不斷加強和鞏固關系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在一般的競爭性領域,民間資本將獲得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這種推測讓民資興奮。在市場上,當政府掌控減少時,政府就更容易轉變職能,從經營型政府轉變為服務型政府,將注意力集中于社會保障和公平,進而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使民間資本有機會充分發揮其靈活、機動的特性。

    也有一些民營企業家擔心新“非公36條”在實際落實中會再次出現看起來機會均等、實際執行仍偏向國企的“玻璃門”現象。

    很多民營企業家恐怕都嘗過“變相克扣”的滋味。一些政策在相關職能部門制定配套實施辦法時對民間資本的進入門檻進行限制性規定,或是表現出可怕的靜默,不反對也不執行,民營企業只能徘徊于“玻璃門”外望塵莫及。例如,轟動一時的華美鹽湖案,投資門檻即“鹽湖股權投資只能是國有企業”是該案公訴的立論基礎。然而此案不存在法律和國家政策上的投資門檻限制,是不爭的事實!在證據層面:鹽湖集團的書面文件未證實有投資門檻限制,青海國資部門和青海國投的書面文件也未證實有投資門檻限制,所謂投資門檻的證據是青海國資和青海鹽湖有關人員的證言,該證言是在中紀委和公安部督辦下專案組所取證言,這些事后證言在沒有任何書面文件佐證的情況下,其客觀真實性存在疑問。而在該案中最讓民營企業者們最為關注的,就是在支付了公平合理投資對價的前提下,在投資行為滿足了鹽湖集團融資目的的前提下,在投資行為客觀上對鹽湖的發展提供了積極貢獻的前提下,在沿湖集團使用案涉單位巨額投資款實施發展戰略5年之后,清算民營企業家的刑事責任!

    一個好的現象是,目前看來,新“非公36條”似乎逐漸擺脫這種宿命,地方各級政府已經開始進入消化吸收、深化落實的階段。

    民營資本能否打破“玻璃門”,真正獲得平等的競爭機會,如今還未見分曉。新“非公36條”要真正發揮作用,還需要克服客觀條件、克服機制、體制的障礙,實現政策和時間的無縫對接,讓政策得到真正的落實。

    來源:大眾財經網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