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重啟意味著“我國將要在內陸大規模上馬核電站”,然而發展內陸核電既冒巨大風險,又是過時的選擇。
在我國核電項目審批停滯一年多后,“核電重啟”爭議于最近再次發酵。爭論的內容涉及安全性、裝機規模、技術路線、廠址選擇等,但是歸根到底,最核心的問題是:我國要不要重新啟動尚在籌建中的內陸核電站的審批程序?
福島核事故發生以前,我國核電建設正以世界上絕無僅有的速度突飛猛進,每年上馬7、8座核電站。2007年正式頒布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所確定的目標“2020年核電裝機達到4000萬千瓦”,到2010年已激增至8600萬千瓦,之后核電業界又力挺1億千瓦。截止到2011年底,我國核電機組已建15臺、在建26臺(兩者累計裝機達4141萬千瓦),擬建機組21臺(累計裝機2272萬千瓦)。由于現有核電機組已把沿海地區基本布滿,擬建的核電機組全部選址在江西、湖南、廣西、四川、河南等人口稠密的內陸地區。
就在我國核電建設一路高歌猛進的時候,一場重大核災難襲擊了日本,震驚了世界,也中斷了我國所有擬建核電機組的審批。經過一年多的低谷和徘徊,世界核電發展再次站在十字路口上。德國、瑞士、意大利政府明確表示中止核電項目審批并逐步淘汰核電,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決定暫緩原定的核電建設計劃,日本在今年5月斷然停止了所有核電站的運行,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也在最近表示要逐步關閉臺灣的核電站。
我國也正醞釀出臺新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而被視為“核電重啟風向標”的2020年核電裝機目標將做何調整,一直是各方熱議的焦點。核電業界推測是7000萬-8000萬千瓦,工程院建議是6000萬-7000萬千瓦。這些數字的公布,使沉寂一年的我國核電再起爭議。和目前已建、在建機組的裝機容量相比,不論2020年目標是6000萬還是8000萬,核電重啟都意味著“我國將要在內陸大規模上馬核電站”,不同的只是機組數量是20臺還是30臺的問題。
值得關注的是,這場實質關于“內陸核電”的爭議,不僅僅是發生在“挺核”的核電集團和“恐核”的社會民眾/環保團體之間,在科學界和工程界內部,也存在著相當嚴重的分歧。
內陸核電爭議
主張發展內陸核電的專家,所持理由有兩個:一是在技術上內陸核電站和沿海核電站沒什么不同,二是美國、法國和德國均建設了很多內陸核電站。然而,仔細研究我國與歐美在地質、水文等自然條件上的差異,及時跟蹤歐美國家基于內陸核電多年實踐后的最新認識,會發現我國發展內陸核電存在巨大風險。
首先,我國是世界上地震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歐洲和美國歷史上很少出現大型災害(除龍卷風外),而我國是三大板塊交匯地,地質研究和歷史記載均表明,我國是世界上地震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20世紀以來我國共發生6級以上地震近800次,破壞面覆蓋到除貴州、浙江、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的所有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一般人熟知我國以占世界7%的國土養活了占世界22%人口,但很少人知道,我們以占世界7%的國土承受了全球33%的大陸強震,是世界上大陸強震最多的國家。日本核事故發生后,國內外核電專家都認同“日本的地質條件并不適合建設核電站”,同樣道理,在地震頻發的我國內陸地區,核電站也將是同樣的危險。
其次,我國嚴重缺水,制約內陸核電的發展。我國人均淡水擁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近些年旱情范圍和程度愈發加大。2011年江西、湖南、廣西等地都出現了大旱,很多湖泊出現干裂,云南更是持續干旱1年半以上。在內陸建設核電站,必須“萬無一失”、“絕對可靠”地保證源源不斷的冷卻水供應(數量至少為火力發電站的6倍)。即便停止運行,核能熱量仍然在釋放,仍要不斷注入冷卻水。一旦斷水,就可能發生福島那樣的重大核事故,且放射性污染物只能排向附近的江河湖泊,污染關系著幾億人生命安全的水源。在缺水地區,第三代核技術并不比當前依靠電源驅動的第二代核技術更安全。
事實上,歐美內陸核電站已經面臨水資源困境。2012年6月4日,路透社報道稱,歐美投運的內陸核電站正面臨著困境--因為缺水而難以持續發展。歐美科學家聯合發表的最新研究報告《核電、火電面臨氣候變化的風險研究》,指出“在氣候變暖趨勢下,缺少冷卻水正成為歐洲和美國在運核電站的嚴重約束”。
報道稱,2003-2009年的夏季,歐洲和美國的多個內陸核電廠均出現了因為缺少冷卻水而被迫停運的狀況,并預測,“因為冷卻水的缺乏,2030-2060年核電和火力發電能力將在美國下降4%-16%、在歐洲下降6%-19%”,并強調“建設核電等新的熱電廠時,選址放在海邊是應對氣候變暖有效的、重要的策略”。
穩步健康發展核電
我國的核電事業還很年輕,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需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國核能基礎研究薄弱,技術儲備不足,對長遠發展目標和路線圖的論證還不夠深入,全產業鏈各個環節的發展尚未協調配套。我們須謹防核電“井噴”式的過快發展,必須高度強化風險意識,努力夯實各方面的基礎,以百年大計、穩扎穩打的戰略發展核電。
首先我們應設定2020年我國核電總量的“天花板”。我國核電實際運行記錄尚不足全世界運行堆年的1%。在實踐經驗尚淺的現階段,絕不能再盲目追求裝機量增長速度。鑒于我國能源主管部門正在研究和倡導實施能源總量控制,建議首先為我國核電裝機總量設定“天花板”,在2020年以前保持現有的4141萬千瓦。應該在我國15臺運行、26臺在建核電機組的基礎上,冷靜地觀察一段時期(很可能至少是10-20年)。當實際運行經驗從目前不足100堆年提升到1400堆年時,我們才更有資格談論我國的核電技術是否足夠安全、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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