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資進入電信業如何打破“玻璃門”


    作者:劉晶    時間:2012-07-12





      6月2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了“鼓勵”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8個重點領域,其中不僅包括電信增值市場,還包括基礎電信運營市場,如寬帶接入網、駐地網業務開放、允許移動通信業務轉售等。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小濟在接受《中國電子報》記者采訪時認為,目前3大電信運營商已經形成的市場壟斷地位,民資很難撼動;而在鼓勵民資進入電信市場的同時,也要鼓勵電信運營商把自身競爭力不強或者運營效率不高的業務外包出來,提高電信業整體效率。


      允許進入基礎電信業務


      《實施意見》也被業內一些人士稱為“鼓勵8條”,即鼓勵民間資本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鼓勵民間資本開展接入網業務試點和用戶駐地網業務;鼓勵民間資本開展網絡托管業務;鼓勵民間資本開展增值電信業務;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申請通信工程設計、施工、監理、信息網絡系統集成、用戶管線建設以及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等企業資質;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基站機房、通信塔等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維護;鼓勵民間資本以參股方式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鼓勵民營電信企業“走出去”,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其中最大的亮點有3個方面,一是接入網和駐地網業務向民資放開,打破壟斷,方便消費者選擇;二是移動業務的轉售放開,這可能導致電信基礎業務全面開放,虛擬運營商也可能重回市場;三是民資進入電信市場的門檻進一步降低,只要能開展相關業務的民企都能夠進入,資金門檻不會設定很高,但總體要求不會放松。”北京郵電大學教授曾劍秋對《中國電子報》記者說。


      近年來,政府打破行業壟斷、促進非公經濟發展的決心越來越大。此番《實施意見》的出臺,就是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落實“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電信建設,鼓勵民間資本以參股方式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支持民間資本開展增值電信業務。加強對電信領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推動資源共享”的要求。


      賽迪智庫軟件和信息服務業研究所所長安暉接受《中國電子報》記者采訪時說,當前電信業正處于客戶需求加速融合、服務內容加速豐富、企業合作加速深入的新時期。新的客戶需求、新的發展領域和新的發展模式在客觀上要求電信業要有更好的創新力和更強的市場競爭力,而這些都是經過市場拼搏而出的民營企業所具有的。將民資引入電信領域,即使只是為發揮其“沙丁魚效應”,也能給久缺波瀾的我國電信業帶來更多活力。


      更應鼓勵運營商外包


      《實施意見》出臺在受到歡迎的同時也遇到了質疑,因為在一些向民資開放的壟斷領域,常常開的是扇“玻璃門”。“在電信領域,即使是大企業也進不去,況且民企缺乏資源,發展空間很受限。目前電信市場三分天下,固話業務不掙錢,移動業務有贏利,小企業沒有贏利空間。”張小濟說,“像寬帶接入、移動業務都是基礎電信運營商的基本業務,貼近核心的業務,只有運營商讓民營企業做,才有做的空間。”


      “如果把這些業務也開放給民資,重點就不是鼓勵民營企業進入,而是要鼓勵3大運營商把這些業務做外包,只要通過這種外包能夠降低運營成本,提高效益,就要鼓勵。”張小濟說,“現在國內企業越做越大,人越來越多,顯得有實力,而企業整體運轉得是否有效率卻考慮得不多,管理上還是比較粗放,不夠精細。”


      目前在發達國家,服務業、制造業的外包非常多,只控制核心業務,非核心業務大量外包。“國外是通過市場約束機制推動企業外包的,如果企業不能夠通過外包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銀行是不會給企業貸款的,而且越是經濟危機的時候,這種趨勢越明顯。”張小濟說,“我國三大運營商壟斷性競爭,缺少降成本的動力,拼命爭搶對方市場,所以政府應該在這方面采取激勵機制,把一些電信業務外包給民營企業,提高電信行業的整體效率。”


      民資或以虛擬運營商進入


      “民營資本進入電信市場最有可能的是成為虛擬運營商,因為他們不用自己建網,只要從運營商租賃一個網絡,就可以參與電信運營。這會是未來中國民營資本開放后形成的一個大領域,因為虛擬運營商不需要建網,也就不需要巨額資金。”曾劍秋說,“這類民資考慮最多的是市場環境是否規范,是否能夠賺錢,因此‘鼓勵8條’需要細則。”


      目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實施意見》中的具體事項和試點辦法,以及電信業務的申請條件、期限和程序等配套政策和規定,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及時發布,不斷提高政策透明度,相關配套細則會在今年年底之前出臺。


      張小濟說:“民營企業成為虛擬運營商的關鍵是準入門檻,政府作為監管部門,要看門檻是否公平、公正和安全。”他特別提到安全問題:“我們在調研中聽到一些企業反映,我國在信息網絡的安全措施方面管理過于嚴厲,就像上飛機都要通過安全檢查一樣,使得企業自身的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而如何管理虛擬運營商的網絡安全問題也將是政策考慮重點,維護國家安全、用戶信息保護、網絡與信息安全、規范市場競爭等,將以立法形式系統構建。


      針對民營企業如何在電信業實現好的發展,電信研究院副總工程師陳金橋認為,民營企業應把握好這個機會,力爭做得專業,并與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進行合作,創新性地提供有特色和本地化的信息服務。

    來源:中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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