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年間煤價漲幅遠遠高出電價


    作者:呂福明    時間:2012-06-25





    國家發改委近日表示,6月中旬各地將陸續出臺階梯電價調整實施方案,7月1日起全國全面施行。盡管圍繞電價調整各方議論紛紛,但《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10年間煤價漲幅遠遠高出電價。長期以來,相對于煤炭等燃料成本的快速上漲,國內電價水平始終處于人為抑制狀態,發電企業也因此喪失持續發展能力。而且,實行居民階梯電價,主要針對的還是那些高耗能用戶,對平常百姓來說影響不大,一味抑制電價上漲不利于提升居民的節能意識。

      10年間煤價漲幅遠遠高出電價

      電改10年來,包括石油、煤炭在內的一次能源價格快速上漲,這是電改之初所未料到的。以上市公司“華電國際”公布的數據為例,2000年—2010年,該公司發電用煤平均價格從每噸227元上漲到799元,而發電售價僅僅從每度0.335元上漲到0.410元,10年間煤價漲幅比電價高10倍以上。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高級工程師吳疆說,考慮到煤炭價格的上漲,中國雖然也像其他一些國家一樣,公布了“煤電聯動”價格傳導的政策,但在實際執行中政府有關部門卻一再人為滯后。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以來,中國的煤炭價格追隨國際市場出現了2.5倍以上的增長,而電力銷售價格僅僅增長了大約30%至40%,電價增長幅度只有煤炭漲價幅度的15%左右。

      “多煤少油貧氣”的資源國情決定,長期以來中國電力70%以上裝機、80%以上電量來自火電,而火力發電的成本中60%至70%為煤炭燃料成本。但廠網分開之后,中國的電力企業更加分散也更加獨立,在巨大壓力之下競爭意識更加強烈。近10年以來,通過不斷內部挖潛提高效率,全力消納了上述成本壓力,保障了電力供給,履行了社會責任,但同時也在被迫透支著未來。

      湖南省電力公司交易中心主任李湘祁說:“現在,電價被當成國家調控CPI的手段。湖南工業電價調過多次了,而居民用電5年多沒漲價了,一直還是5毛多。這一次階梯電價調整,居民要承擔漲價與節能減排的責任。”

      長期研究電力體制改革的長沙理工大學副校長葉澤說,這次居民階梯電價調整,以居民現有承受力,應該“不在乎”。按國際標準算法,國內居民電價應漲到9毛錢。政府為照顧百姓利益,每年交叉補貼2000多億元,但居民認為沒有得到實惠。實際上企業高電價,轉嫁到了產成品,使工人工資空間縮小,最終還是讓百姓間接承擔了。“現在是政府好心辦壞事,反而造成更大損失,這是非常簡單的經濟學道理。該漲的就是要漲嘛。但不說清楚,就會引起社會非議。”葉澤建議,電價按成本核算后,政府可以現金形式補貼困難戶,把暗補變成明補。

      扭曲電價讓發電企業“失血”過多

      當前,中國電力的發展水平不可謂不先進,但電力行業卻快要用盡最后一絲氣力。因為,發電企業“失血”過多,“造血”功能紊亂。

      據電監會吳疆介紹,目前,中國火電廠二氧化硫排放標準已高于歐盟等發達國家,單位火力發電量二氧化硫排放強度已經下降到2.8克/千瓦時以內,自2009年起既已開始優于美國3.4克/千瓦時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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