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收入差距持續擴大,我國已從一個收入相對均等的國家轉變為存在嚴重收入差距的國家,基尼系數達到0.47左右,處于世界較高水平。
初次分配時收入差距都不小
從初次分配來看,中國收入差距和大多數發達國家相差并不明顯,基尼系數甚至低于許多發達國家。中國目前0.47左右的基尼系數僅略高于澳大利亞0.46、日本0.44、美國0.46、英國0.46等國,與比利時、捷克、法國、新西蘭等國處于同一水平,甚至大大低于德國0.51、意大利0.56、葡萄牙0.54、波蘭0.57等國。一般來說,初次分配基尼系數反映了市場力量對收入差距的作用,這意味著我國收入差距拉大現象有著和其他市場經濟國家相同或者相似的特點和規律。
再分配可調節收入差距
雖然初次分配后世界各國收入差異程度并沒有顯著差別,但再分配調整后發達國家收入差距大大縮小。發達國家之所以能夠縮小收入差距,與其普遍建立了調節收入分配的財稅政策、社會保障制度和增強勞動者的話語權密切相關。
經過再分配調節后,發達國家基尼系數平均下降10個基尼百分點以上。比如2000年之后,經過再分配調整,美國基尼系數從0.46下降到0.38,日本則從0.44下降到0.32,德國從0.51下降到0.3,法國從0.48下降到0.28,英國從0.46下降到0.34,OECD國家平均從0.45下降到0.31,下降了14個基尼百分點。
有研究指出,綜合考慮地區生活成本、住房、社會保障等因素,我國經過再分配后的基尼系數可能在0.48—0.49,收入差距不僅沒有縮小,反而進一步拉大。
我國應建立再分配調整機制
如果我國能夠建立起再分配調整機制,基尼系數就會從現在的0.47降低到0.33左右。因此,解決我國收入差距擴大問題,從長遠來看是消除造成收入差距的根源,從源頭上遏制收入差距;而從短期來看,只要不斷建立和完善具有調整收入分配作用的再分配體制機制,收入差距就會逐步趨于縮小。
要讓稅收制度兼具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需要減少間接稅,增加直接稅。稅制結構的優化和改變能夠保證收入差距從收入環節上就開始被調整,在收入分配中起到“削峰”的作用。
我國直接用于向中低收入群體的民生支出占GDP比重不足1%,公共財政支出需要加大對民生的投入力度,讓財政的轉移支出在調整收入分配中起到“填谷”的作用。
改革我國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整合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為社會保障稅,徹底解決社會保險的覆蓋和轉移攜帶問題,增強普惠性,實現社會保障制度對收入分配的正向調節作用。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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