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日前接受記者專訪時說,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著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戰略全局,出臺了一系列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農村改革發展成就巨大,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社會生產力。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只有不斷加強農村制度建設和創新,才能解決發展中的問題。
農村改革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強大動力
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三農”發展進入又一個“黃金期”,其中最突出的標志是我國糧食生產實現“八連增”、農民收入實現“八連快”。陳錫文表示,正是農村改革的穩步推進,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大動力。
他說,通過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國家自2006年起全面取消了農業稅、牧業稅、農業特產稅和牲畜屠宰稅,不僅減輕了農民每年1300多億元的負擔,更標志著國家和農民之間的收入分配關系發生了歷史性變化。同時,國家對農民進行生產方面的直接補貼。2004年先推出種糧直補、良種補貼、農機購置補貼,后來又推出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綜合補貼。
為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國家啟動了包括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體制改革在內的農村綜合改革。到2011年底,全國33631個鄉鎮已完成或正在進行機構改革,占總數的98%。有27個省份對1080個縣實行財政直接管理,2.93萬個鄉鎮實現了“鄉財縣管”。
農村社會事業方面,2005年中央一號文件出臺了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2007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在農村實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覆蓋。2009年國家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這些重大政策標志著在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邁出關鍵性步伐。
農村經營體制方面,2008年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全面鋪開,2011年明晰產權任務基本完成。這項改革被稱為是繼實行“大包干”后農村經營體制的又一重大變革,豐富和完善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確立了林農的經營主體地位。全國2550多個林改縣的農民林業收入占人均年收入比重由2009年的12.96%提高到2011年的20%以上。
此外,2011年我國全面推開了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這是農村稅費改革后中央出臺的又一項強農惠農富農制度創新,逐步構建了“農民籌資籌勞、政府財政獎補、社會捐贈贊助”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新機制,打通了農村公益事業建設的“最后一公里”,促進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未來農村改革的主要任務
陳錫文說,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再次把解決“三農”問題作為主題,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進一步明確了新形勢下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的方向,用三句話概括了當前農村改革發展的形勢:農業基礎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強;農村發展仍然滯后,最需要扶持;農民增收仍然困難,最需要加快。
陳錫文說,這次會議要求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戰略任務,把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作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新格局作為根本要求,提出了到2020年農村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會議強調必須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始終把改革創新作為農村發展的根本動力。今后我們要在六個方面強化農村發展的制度保障,這就是: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健全嚴格規范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建立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制度和健全農村民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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