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網點結構不合理問題非常嚴重,這是零售業對外開放15年來一直沒有解決的問題。如果繼續拖延下去,中國零售企業永遠無法真正長大。”北京工商大學教授洪濤近日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不無憂慮地談到。他強調,“我們既要沃爾瑪,也要企業公平成長的環境。”
商業網點規劃形勢日益嚴峻,“呼之欲出”、“耗時漫長”的《商業網點條例》遲遲未能出臺是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洪濤分析,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管理涉及多部門,如發改委、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農業部、質檢總局、交通部、工信部、供銷合作總社等11個部門,導致“九龍治水”,條塊分割,莫衷一是。
對相關商業規劃條例缺失造成的問題,從業者體會最深。
全國人大代表、步步高商業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填曾經在兩會上建議,國家應盡快制定和出臺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條例乃至法律,為我國零售業的發展建立公平的市場競爭規則。他指出,由于規劃管理制度的缺失,我國城市商業網點建設目前面臨嚴重失控的局面。在一些城市的繁華地區由于多家國際零售巨頭重復開店,導致出現交通堵塞、環境污染和擾民等社會問題。
洪濤也表示了類似看法,“目前,一些城市的一些商業地段商戶過度集中,早已飽和。商業綜合體、奧特萊斯、商業街遍地開花應該引起高度重視。如不解決,零售行業惡性競爭,微利經營,甚至負利經營,對產業發展不利。”
中國購物中心產業資訊中心主任郭增利則認為,商業網點規劃亂象為市場出現不規范競爭埋下隱患。比如,同一個區域內大同小異的商戶,特別是如超市密集扎堆開店,采取的業態雷同,服務的消費者也基本來源一致,就不可避免出現惡性商業競爭。
“大店法”抑制大型商戶過度發展
洪濤指出,國內零售業已經從小、散、亂、差局面向少數競爭主體并存,大型、特大型零售企業唱主角,甚至向某一區域“一家獨大”轉變,局部出現壟斷經營,應該引起高度重視。他認為,國家商務主管部門今后還應該在《商業網點條例》的基礎上推動中央政府制定《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法》,這個俗稱“大店法”的法律其核心之一就是規范大型商業企業的經營行為,抑制其過度發展對中小商戶利益的侵害。
對“大店”經營的限制在發達國家早已經成為慣例。上海尚益咨詢總經理胡春才撰文指出,在國外,一到周末大型超市會自動關店,留一些市場空間給小賣店。但在中國貪婪的商業本性使得大型零售企業,尤其是外資巨頭春節期間也大做生意。在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的倡導下,今年春節已經有本土的永輝超市、湖南步步高、天津津工超市3家企業響應。希望明年會有更多企業加入,為中小型商戶留下更多的生存空間。
商業規劃應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郭增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談到,商業網點規劃不單單是城市商業流通系統內的事情,商業規劃應納入城市總體規劃,注意統籌性與功能完整性。“人們往往單單從數量去觀察中國商業網點,認為數量偏多。實際上,目前結構方面存在的問題更大,需要仔仔細細去研究。城市規劃時,必須與商業規劃同步進行,考慮數量與結構的結合,同業與異業的結合。城市規劃如果沒有與城市商業規劃有機融合,城市功能將無法完善,會出現紊亂。”他表示。“商業網點規劃一定要有,而且規劃必須嚴密、科學,對未來流通業、商業設施的發展具有引領、指導作用,其中結構布局、業態劃分需要更加科學合理。”郭增利進一步舉例進行說明,如新城區,什么地段做什么業態,多大面積,每個商業設施發揮何種功能,不同角色如何定位等等都應準確規劃,形成層級化格局。但目前看,某一個商業網點可能有特定規劃,但沒有在此基礎上形成城市多級商圈、層級化發展的格局。事實上,已經出現某些區域商業設施過于密集,競爭過于激烈;而某些區域商業設施配套卻相對匱乏,居民生活感覺不便利,這樣的結果是不利于疏散城市中心區人口,導致“大城市病”愈加嚴重。
來源: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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