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萬四千億元環保投資需要政策機制、商業模式、產業主體的調整升級
編者按 從環保產業的角度,《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不僅意味著萬億商機,更是對環保產業服務能力、發展能力的挑戰。和5年前相比,國家污染治理、生態修復的需求由單一到多元,從簡單到復雜,領域不斷擴展;和5年前相比,環保產業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被賦予了更多內涵和更大期許。這些都決定了“十二五”環保產業發展都不能再是對過去的簡單重復。
面對巨大市場需求,環保產業能否全方位介入,發展水平能否滿足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需求,政策機制、商業模式、技術方案等需要哪些調整、完善甚至是突破,都是業界急需思考的問題,這也是產業趨勢版未來一段時間內關注的重點。
繼成為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之后,環保產業又迎來政策利好:不久前出臺的《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中明確,未來5年,全社會環保投資需求約3.4萬億元,其中,政府投資約1.5萬億元;諸多新興環保產業領域將得到重點支持。業界從《規劃》中看到了環保產業成長的空間。
中國水網總編、清華大學環保產業研究所所長傅濤表示,《規劃》從水氣聲渣等多個角度入手,對“十二五”節能減排工作做出詳細部署,對我國環保事業的發展影響深遠。同時,也給環保產業發展提出了新的課題。“3.4萬億元的投資需求中,政府出資1.5萬億元,其余1.9萬億元將由社會資本填充。這其中,環保產業能夠介入的廣度、深度如何?有多少投資需求能轉化為市場需求、在具體落實過程中又會面臨怎樣的問題。這些正是《規劃》出臺后業界亟須冷靜思考理清的。”
“3.4萬億”展現市場空間
投資規模能否真正實現,取決于各項具體的治理、修復要求,更取決于相應的監管能否跟上
這部歷時3年編制的《規劃》針對性明顯,以解決飲用水不安全和空氣、土壤污染等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強水、大氣、面源污染等綜合治理。其中,國家將優先實施8項環境保護重點工程,開展一批環境基礎調查與試點示范,投資需求約1.5萬億元。
不少業內人士指出,節能減排、總量控制等宏觀政策的不斷完善,對各地加大環保工作力度提供持續的壓力和動力。首先是約束性指標增加,力度不減。其次,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等作為區域和產業發展的決策依據,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地方政府實施區域限批。污染控制拓展為工業源、生活源、農業源和交通源;還對造紙、印染、化工、電力、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分別提出了總量控制要求。
“《規劃》明確了一系列環境治理、生態修復的要求,這是拉動環保產業發展的基礎。”傅濤說,“3.4萬億”展現了市場空間,但這樣的投資規模究竟有多少可以真正實現,不僅取決于各項具體的治理、修復要求,更取決于相應的監管能否跟上。“在環境投資、環境改善等方面,目前對地方政府并沒有相應的約束性指標。若無法完成預期目標,尚未有具體的激勵獎懲及應對措施,這就更多地需要監管體系來保證。”
僅地方環境投入一項,這種擔憂就有著事實依據。此前,相當數量的重點環境工程常常由于地方配套資金的“掉鏈子”而延誤甚至陷入停頓。如何確保地方政府環保投資的到位,是環保產業界最為關心的話題之一。此前,中持環保的董事長許國棟就曾提議,應規定地方政府環境投資的比例,即確定財政收入對環境支出的比例,并列入考核指標。
對這個想法,傅濤表示肯定,但他同時表示,地方財政壓力巨大,規定環保投資的支出比例可能實施起來困難較大。“為確保環保投入,我的思路是從收入增量中補償環境支出,即建立以政府為載體額度對環境改善收益的分享機制。比如和土地收益捆綁,河道整治后周邊土地的增值要通過政府主體的介入與環境治理主體進行利益分享;通過環境治理地塊升值的收益應該補償環境投入等。“我想,這個思路地方政府易于接受,也符合受益者付費的原則。但要實施還需要政策試點和實踐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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