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國的獨特性,1950年開始至今,32.5水泥的占比一直處于不斷上升之勢。盡管在改革開放以后,尤其是21世紀以來,我國新建了一大批現代PC窯水泥生產線,但因市場對32.5水泥的需求量很高,加之32.5水泥的利潤始終處于最高位,因而不斷推高了32.5水泥的占比,2015年達63%以上。在這一過程中,32.5水泥也成為偽劣水泥特別垂涎的假冒的主要目標,市場秩序和水泥實物質量遭遇嚴重破壞,危害很大。業界權威估計,不久以后32.5復合水泥將被全部取消。
筆者認為,對32.5水泥進行一些反思是好的,但也要厘清國內外的歷史與現實的事實真相,以及當今世界水泥混凝土技術的發展方向。
低標號不等于落后
歐美等國在1935年左右就淘汰了立窯,立窯水泥隨即消亡。但至今的80多年中,歐美市場上32.5水泥始終存在。
在我國,1950~1982年立窯水泥在總產量中占比由20%猛增到85%,1975年以后,立窯水泥中有一小部分佼佼者已達到42.5水泥標準。1990年前后開始新建現代PC窯生產線,2000年左右PC窯水泥產量開始大量淘汰取代立窯水泥。現今PC窯水泥占總產量97%以上,立窯水泥僅占3%不到。然而32.5水泥在總消費量中的占比卻始終維持在60%~70%。
國內外的事實足以充分證明,32.5水泥不是立窯時代的產物,它與立窯水泥并沒有多大的直接關聯,完全沒有“共生共滅”的跡象可循。
32.5水泥是世界各國通用水泥標準系列中,低、中、高三種標號中的一種,是為了適應各種不同建筑工程的實際需要而設立的一種不可或缺的水泥品種。任何一個國家標準中,各種標號的水泥完全沒有什么先進水泥和落后水泥的區分。因此,將國家標準系列中的低標號32.5水泥視為落后水泥,顯然是誤解了低標號意即為落后所致。
水泥是否要全面高標號化?
國際上,現在通行的基本上42.5水泥約占50%,剩下的50%是標號更高的52.5和62.5水泥。還有專家說,水泥要高標號化,應采用62.5和72.5水泥。
事實上,現今德、法、美、英、日和北歐等水泥技術先進的國家,32.5水泥占比為10%~20%之間,42.5水泥為50%~60%,52.5水泥為40%~20%,62.5水泥為0~3%。總趨勢是要推廣混合材深加工技術,激發混合材的活性來替代部分熟料,生產熟料含量低的混合(復合)水泥,盡量少用熟料,少用高標號的波特蘭水泥。例如經多年的研究試驗與實踐結果,最近德國和歐盟決定在其原EN197-1水泥標準系列中,新增加了兩個低熟料含量的新品種水泥,GEM11/C-M復合波特蘭水泥(熟料含量50%~64%)和CEMV1復合水泥(熟料含量35%~49%)。
近年來,因混凝土外加劑技術的進展,等量的32.5水泥現在已經可以制備出C30以上的混凝土,并非一定要用中或高標號水泥才行。這樣,生產32.5水泥與生產中或高標號水泥相比,是有利于較顯著地降低水泥的單位能耗和單位碳排放的。顯然,“水泥要高標號化”與發達國家現今的實際情況及其今后的技術發展趨向是背道而馳的。
必須積極有序逐步推行
誠然,我國現今32.5水泥占比63%以上,確實太高,應逐步降低,但因其涉及面廣量大,國際經驗表明,下調32.5水泥占比必須積極有序逐步推行。如果突然取消全部各品種的32.5水泥,容易造成對水泥混凝土和廢棄物(水泥混合材與混凝土摻合料)綜合利用市場的巨大沖擊。
最近,建材聯合會提出的停止生產32.5等級復合水泥的創議,是一個創新供給側改革,調整水泥生產供應結構的好主意。這樣,既可以從源頭上斬斷假冒偽劣水泥的魔爪,又可以大幅度地削減32.5水泥在總產量(消費量)中的占比,提升水泥的實物質量,改進水泥的供需關系,規范改善市場秩序,而且還不致給水泥混凝土與工業廢渣綜合利用市場造成太大沖擊。最主要的是,結合我國目前各方面的實際情況,“停產”的做法除了必須保有一定的強制性以外,比之“取消”的具有適當的包容性、靈活性、迂回性和策略性,有望在較短時期內妥善完成水泥生產消費結構最優化改革的重任。
總之,從科技的角度考量,如今可以加速逐步下調32.5水泥占比,但不宜立即取消全部32.5水泥。在今后相當長的時期內保持適當的32.5水泥的占比是各種工程建設的客觀需要,是當今科技進步的規律和趨勢所決定的。(本文作者為中國水泥工業協會高級顧問)
轉自: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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