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緊鑼密鼓 汽車政策體現四個“新”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6-12-14





      今年的新能源“騙補”風波已經讓高速發展的新能源汽車背后的問題開始顯現,比起“超高增速”,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更應該追求的是健康的發展環境。最近一個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上頻繁發布關于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相關政策文件,國家對于新能源汽車的發展監管工作將更加嚴苛,各項政策也更加完善。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1~10月,新能源汽車生產35.5萬輛,銷售33.7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77.9%和82.2%。與2015年翻番式的增長相比,今年新能源汽車發展仍是高速但增速放緩明顯。今年的新能源“騙補”風波已經讓高速發展的新能源汽車背后的問題開始顯現,比起“超高增速”,我國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更應該追求的是健康的發展環境。


      最近一個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上頻繁發布關于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相關政策文件,不論是暫停了8個月之后終于發布的第四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目錄,還是對《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還有《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的發布以及對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視,都體現出國家對于新能源汽車的發展監管工作將更加嚴苛,各項政策也更加完善。本期,中國工業報記者將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新能源相關政策進行匯總梳理,希望從中探尋出我國新能源汽車未來發展的政策方向。


      兩大目錄擴充新陣容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這兩大由工信部主管并發布的名錄算得上是我國新能源汽車行業的“瑯琊榜”,對于整個產業和市場的發展發揮著無可替代的引導和刺激作用。近日,這兩大名錄相繼更新充實,推薦車型和免稅車型的陣容得到了進一步擴充。


      11月25日,第九批《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正式公布。據統計,此次發布的目錄共1102款車型,與第八批的僅414款車型相比,擴容將近三倍。這1102款車型中包含了73款純電動乘用車、487款純電動客車、15款純電動貨車、367款純電動專用車、2款純電動牽引車、20款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130款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1款插電式混合動力專用車、1款燃料電池乘用車、3款燃料電池客車、3款燃料電池專用車。


      緊接著在12月1日,工信部又公布了第四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目錄,涉及678款車型,其中新能源客車371款(純電動客車293款,混合動力客車78款),新能源乘用車62款(純電動乘用車48款,混合動力乘用車14款),燃料電池乘用車1款,純電動專用車共244款。同樣,第四批目錄車型的數量對比第三批也是大幅度增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物流車首次進入推廣目錄,而且涉及到的相關車型有178款之多。


      雖然分批發布相應的目錄是一項接續性的工作,但最近這兩個名錄的發布格外值得關注,不僅是因為數量都比前一批有很大的增加,更是因為這關系到騙補調查之后新能汽車產業如何發展。在經歷了騙補事件之后,免稅車型的數量在第七批、第八批目錄中連續下滑倒退,而推薦車型的目錄也在4月發布了第三批之后,便一直沒有下文,直到臨近年底才發布第四批目錄。這說明在經歷了騙補事件的不良影響之后,國家對于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支持態度沒有改變。兩個目錄中大幅度擴充的陣容和車型數量,體現了國家對于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鼓勵政策依然是延續的。


      從更現實的角度來講,這兩個名錄的發布一方面對各大車企抓住2016年最后一個月的時間實現銷量的突破。有專家預測,新推薦車型目錄公布后,市場銷量可新增加10萬輛以上,全年有望突破50萬輛。另一方面,進入目錄的新車型也讓各車企在布局2017年的生產制造和市場營銷戰略時更加有的放矢。


      安全規范展現新力度


      11月29~30日,工信部在京召開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宣貫會”,旨在全面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來自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能源汽車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牽頭部門,行業組織及檢測機構等50家120余人,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160家500余名代表參加了會議。


      這次會議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解讀《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臺的背景、意義、內容和要求。《通知》是在11月11日正式發布的,同時發布的還有《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


      緊接著在12月2日,工信部辦公廳聯合環保部、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的辦公廳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發布通知,對新能源汽車安全、機動車排放標準升級執行有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而該通知明確的第一條督查項目就是“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政策執行情況”。從督查的具體內容來看,此次關于新能源汽車安全的安全監管的重點,應該是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平臺方案制定和實際建立、數據接受和上傳情況;所在地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監管平臺建立、運行狀態監測、數據管理上傳和安全隱患預警及消除情況;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保障情況。而這概括起來,便正是《通知》和宣貫會一再強調的重點:國家、地方、企業三級監測平臺系統架構、建設和對接測試要求。由此也可以看出,此次督查活動是對《通知》內容的一次呼應和落實。


      值得一提的是,在《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發布之后,業界的關注點紛紛轉移到了三元鋰電池解禁的可能性上來。在今年年初,由于傳出在安全方面存在隱患,工信部暫停了三元鋰電池客車列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而新近發布的《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則明確了電動客車用動力電池需要達到的技術條件,也就是說在理論上無論是磷酸鐵鋰還是三元鋰電池,只要能達到規定的條件即可用在電動客車上。而在宣貫會上更是專門做了說明:“新申請《推薦車型目錄》的使用三元鋰電池的客車車型,應同時提交證明滿足《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的第三方檢測報告”。


      這引起了各界的熱切關注和揣測,一時間三元鋰電池的呼聲日漸高漲,有評論認為三元鋰電池大有迎來產能暴漲的趨勢。但有關專家強調,


      《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是從技術規范的角度,對電動客車的安全進行全面升級,重點并不在具體電池形式的解禁與否,而是從技術方面提升安全的力度。


      電池行業面臨新門檻


      從《電動客車安全技術條件》這樣一份關于安全技術標準的文件中,人們都能敏銳地捕捉到三元鋰電池解禁的有關信息和可能性,這也充分證明了電池行業永遠是新能源汽車領域內備受關注的焦點和核心。近日,工信部在電池行業領域內也是動作頻頻,接連對兩項管理辦法開始面向全社會征求意見。


      一是11月22日發布的《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7年)》(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范條件》)。《規范條件》當中最引人矚目的就是規定了“鋰離子動力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低于80億瓦時”,與原《規范條件》的要求相比,對鋰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的要求擴大了40倍。同時,對金屬氫化物鎳動力電池單體企業、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以及系統企業的年產能要求也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這樣的提升對于企業來說是個巨大的挑戰。這樣的產能門檻雖然看上去比高不可攀,對于一些小的電池企業而言肯定是無法翻越的大山,但是對于整個汽車動力電池行業而言,卻有著提高資源集中度的優勢,有助于在國際上形成具有強大競爭優勢的動力電池企業。


      另外一項是12月14日發布的《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這項辦法最核心的一點就是明確了汽車生產企業是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主體責任,并鼓勵廢舊動力電池的梯次利用。責任一旦明確,那就意味著汽車生產企業必須在回收利用管理方面進行足夠的投入和保障,這從本質上而言,也是在提高動力電池準入門檻。


      一系列的政策出臺和征求意見,都意味著動力電池行業未來將擔負起更多的責任和使命,這也反映出政府主管部門意在將動力電池行業進行全面的整合升級,通過強化監督管理將其打造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行業。從這個高度而言,不斷提高動力電池行業的門檻就是勢在必行了。


      低速電動車迎來新出路


      11月18日,《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標準工作組籌建及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這次會議的召開,距離國家標準委正式立項并下達《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推薦性國家標準的制定計劃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雖然相關的的正式條例還沒有出臺,但是從相關政策和標準緊鑼密鼓的研討來看,足以看出國家對于規范低速電動車行業的決心。


      這次會議主要討論確定了標準工作組組成及標準基本框架,確定了該標準制定的三個基本原則:一是滿足四輪低速電動車規范管理的需要;二是保證四輪低速電動車產品安全性不降低;三是體現四輪低速電動車特有的技術特性。標準的制定發布將對低速電動車產品提出明確技術要求,有助于推動低速電動車的規范化管理,有助于在現有基礎上全面提升低速電動車的產品品質,使之更加適應市場的需要。從2016年4月,《四輪低速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立項計劃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到10月份取得合法身份,再到現在開展標準的制定,低速電動車在2016年可謂是走過了一條不同尋常的道路。這也意味著在2017年,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的牌照下發、投產銷售或許將成為現實。


      低速電動車行業的規模早已發展到了不能忽視的地步,關于低速電動車“轉正”的討論也是一波又一波。此前工信部曾經聯合發改委、交通部、公安部等部門提交了《關于低速電動車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提出了“升級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在這個思路的指導下,《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的出臺除了規范一批企業和淘汰一批企業之后,也會引導一部分企業實現從低速電動車向普通電動車的升級。或許在未來將有一批有意進入純電動乘用車領域的低速電動車企業實現華麗轉身。這就意味著低速電動車企業在不遠的將來不僅將可能獲得生產銷售的“準生證”,更有可能拓展出自我升級的新出路。


      2016年對于中國的新能源汽車而言是一個關鍵的轉折年份,行業的監管和規范力度開始逐步深入到新能源汽車領域的方方面面。從國家的產業戰略角度來看,希望通過有效得力的監管、領先國際的標準、可靠安全的保障來逐步實現從補貼刺激到規范管理的轉型。國家在臨近年底的時候密集出臺這么多的政策,也是對2017年新能源汽車及相關領域能夠朝著更優質、更健康方向發展的提前布局。(中國工業報記者 王瑞)


      轉自: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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