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遠洋漁業關系到我國對海洋資源的話語權,是國家海洋強國戰略的重要內容之一。“十二五”以來,我國遠洋漁業進入快速發展時期。目前,我國遠洋漁業作業海域已擴展到40個國家和地區的專屬經濟區,以及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和南極海域。當前,我國積極推進“海上絲綢之路”戰略,我國遠洋漁業發展迎來難得的歷史機遇。去年,全國作業遠洋漁船數量達到2500艘,總功率220萬千瓦,總產量205萬噸,總產值190億元,船隊總體規模和遠洋漁業產量均居世界前列。
多重因素促進我國遠洋漁業發展
為緩解近海漁業資源捕撈的緊張壓力,滿足大眾對捕撈水產品日益增長的消費需求,構建以船舶建造、水產品加工、漁港貿易等多位一體的新型現代化漁業經濟體系,在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推動下,我國開始發展遠洋捕撈漁業,積極開發國際漁業資源。
一是加強國家政策扶持。對在國外海域捕獲并運回國內銷售的自捕水產品,不征收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增強產品市場競爭力;同時進一步降低政策支持門檻,遠洋漁業企業只要經農業部批準,獲得“農業部遠洋漁業企業資格證書”,即可享受國家政策紅利。二是加強專項資金補助。在建造船舶、燃油補貼、資金借貸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和優惠政策,如青島市就專門設立遠洋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對新建或購買遠洋漁船進行補貼,提高企業發展遠洋漁業捕撈的積極性。三是加強進口通關服務。針對遠洋捕撈航線特殊、捕撈作業時間長、船員衛生意識差、通關時效要求高等特點,檢驗檢疫在通關放行、標簽整改等方面區別對待,簡化報檢手續,做到即驗即放;同時積極幫助漁船完成對外注冊工作,使其滿足國外相關機構的要求,確保貨物加工后能夠順利出口,目前山東已完成備案漁船82艘,備案數量占全國1/3,年捕撈能力約40萬噸。
遠洋漁業發展存在三大制約因素
中國遠洋漁業贏得良性發展的空間和機遇,與此同時,在快速發展的背后也潛伏著一些隱憂,成為制約遠洋漁業進一步發展的瓶頸。
遠洋漁業發展空間日益受到限制。隨著全球漁業需求增長和捕撈技術不斷提升,海洋漁業資源越來越稀缺,特別是隨著專屬經濟區和國際資源養護組織體制的建立,各漁業國海洋漁業規劃也不同程度由“捕撈型”向“養護型”轉變,紛紛通過設置日益嚴格的技術性貿易措施,限制甚至禁止本國海洋資源對外開放。如西非漁區的摩洛哥對捕魚實行許可證制度,嚴格限制漁船數量,毛里塔尼亞要求實行船員當地化,每船中國籍船員不能超過4人。南太平洋各島國制定了“地域性注冊制度”,斐濟規定漁業為限制類產業,成立漁業合資公司,斐濟公民必須至少占30%股份。印尼2015年單方面廢止與我國漁業協議,并扣留多艘漁船,致使福建、浙江250余艘漁船被迫返回,大量合資建設的漁業基礎設施擱置,7000多漁工被迫回程,企業損失上千萬元。阿根廷和烏拉圭等南美國家頻繁調整漁業管理措施,影響我國遠洋漁企的經營。同時,隨著遠洋漁船數量不斷增加,在海洋漁業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僅追求大捕撈量已不適應現代漁業發展趨勢。
遠洋漁業裝備和技術水平相對較低。遠洋漁船及配套加工船造價高昂,燃油及勞務成本高企,投資回收周期長,企業往往難以從銀行獲得資金,保險公司為規避風險也不愿為其承保。由于資金投入不足,我國遠洋漁業裝備呈現嚴重老化和技術落后等特點。目前,國際上遠洋漁業裝備發展趨勢主要是大型化、信息化和節能化,大型漁船尺寸達百米,噸位上萬,并配備各種先進探測及漁獲處理系統,目前我國遠洋作業漁船90%以上為24~60米的中型漁船,與歐美日等遠洋漁業較發達國家差距較大。以全國規模最大福建遠洋漁船為例,平均漁船噸位僅384噸,最大的遠洋漁船1408噸,輔助船也僅2946噸。與此同時,在漁業科技方面仍顯薄弱,捕撈效率和漁獲物的選擇性差距明顯。以南極磷蝦為例,據統計,其資源蘊藏量達10億多噸,合理的年度可捕獲量為近億噸。日本、韓國、挪威、美國等國年產量約15萬噸,而我國年產量僅約1萬噸,總體產量仍較低。
遠洋漁業配套產業建設和管理有待提高。我國遠洋漁企的供給保障系統、漁獲加工系統和漁獲營銷系統不健全,不但作業過程中的貨物運輸、油料補給、漁船維修等業務多依賴于國外公司,而且產業鏈往往只能局限在捕撈環節,海產品二次加工比例不到20%,精加工比例更低。以福建泉州口岸為例,遠洋漁業產量從2014年的1964噸,躍升至2015年的2.97萬噸。但僅有1個3000噸級的遠洋漁業專用碼頭,而且碼頭沒有配套冷庫,只能借助附近4家出口水產品企業冷庫進行冷藏。我國遠洋漁業公司經營加工方式較粗放,70%的遠洋漁業企業沒有加工和產品出口能力,多數產品到港即以整箱形式出售給批發商,對市場開發、銷售、品牌打造等領域鮮有涉及。遠洋漁業作業工作強度大、條件苦、路程遠,造成遠洋漁企招工困難,同時,我國從事遠洋漁業的勞動力素質普遍偏低,熟練程度也不高,高級專業人才匱乏。檢驗檢疫部門在工作中發現,遠洋漁船普遍存在生活空間狹小,除鼠、防蠅設施不全,生活垃圾無法及時清理等問題。山東、廈門等口岸入境遠洋漁船蜚蠊截獲率超過90%;福州口岸入境漁民2014年檢出患艾滋病、梅毒等傳染病的人數約占檢出總人數的20%。
遠洋漁業發展建議
一是加強與相關國家的溝通協作。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協議,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漁業中心基地。二是適當限制遠洋漁業捕撈船數量。逐步淘汰設備差、效益低、屢次違法作業的漁業,促進遠洋漁業持續健康發展。三是加快培育壯大現代化的遠洋漁業企業。健全遠洋漁業產業體系,促進遠洋捕撈、加工、物流業的相互融合和一體化發展,構建遠洋漁業全產業鏈和價值鏈,培育和打造遠洋漁業的知名品牌。
轉自:中國國門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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