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首次發布了《中國專利調查數據報告》,內容涵蓋專利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等方面,公開了大量的第一手數據。為充分利用調查成果,國家知識產權局計劃今后按年度將專利調查數據對外公開,為政府決策和政策研究提供更好的數據服務。本報特開辟專版,深入解析報告中我國關于有效專利實施、專利保護、專利權人研發等方面的狀況,以饗讀者。
有效專利實施促創新驅動發展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首次發布了《中國專利調查數據報告》(下稱報告),其中,我國有效專利實施和產業化狀況作為一個重要專題予以呈現。專題研究顯示,我國有效發明專利實施率達到五成,為50.9%,有效實用新型專利和有效外觀設計專利實施率較高,分別達到59.0%和60.1%,3種有效專利整體實施率達到57.9%。“這組數據令人振奮!過去常有人詬病我國專利實施率低,甚至有人說這一數字不到5%,如今,我們用超過五成的數據交出了漂亮的‘成績單’。”中國政法大學無形資產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馮曉青表示,近年來,隨著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無論是國家層面還是地方層面,均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促進專利的轉化實施,這進一步提升了我國的專利實施率的提高。
報告顯示,我國有效發明專利實施率為50.9%,其中企業最高,達67.5%。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謀求運用專利這一武器,“攻城略地”搶占市場,實現創新驅動發展。“如今,專利日益成為企業提高競爭力的重要因素,國外很多跨國公司專利申請和授權數量動輒以萬計,產品、技術領域可謂專利云集,甚至形成了所謂專利叢林。專利叢林現象深刻體現了專利在企業競爭中的獨特地位和作用,也折射出當前企業技術和市場競爭的白熱化程度。為了在技術競爭中占據優勢,很多企業除了自身開發專利技術以外,還積極尋求購買、許可使用他人專利。例如,早前谷歌公司收購了摩托羅拉移動公司7500件專利申請和1.7萬件專利,代價是125億美元。在該筆專利收購業務中,谷歌公司的真正動因是以專利擴大其安卓系統的實力,在與其他巨頭抗衡中占據優勢。尤其值得指出的是,企業擁有專利并不能必然產生上述效果,而必須通過從戰略高度將已積累的大量專利有效實施才能實現,這也是我國企業有效發明專利實施率高達67.5%的根本原因。”馮曉青說,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從研發到生產,有一套成熟的運作體系,這也為其專利實施提供了便捷的條件。
在此基礎上,按照企業規模來看,微型企業實施率最低,為51.3%,中型企業最高,為69.9%,大型企業和小型企業略低,分別為68.3%和66.8%。微型企業中初創企業占相當比例,擁有專利的企業又以科技型企業為主,其發展較為依賴專利等創新資產。“與大中型企業相比,微型企業在促進專利實施運用的條件方面相對欠缺,相對而言,微型企業比較需要政府提供更好的環境和政策支持。”馮曉青說。與此同時,也有業內專家認為:“中國企業特別是中國的大型企業,在專利運用上應該承擔主要的責任并起到主要的推動作用。這是因為,首先外部市場環境與國際競爭要求大型企業持續優化生產與經營,其次是我國大型企業肩負著振興民族工業與實現中國夢的歷史使命,再次是我國大型企業具有中小企業所不可比擬的研發人才與資金實力。一旦我國大型企業率先在全國成為了創新驅動發展、重視知識產權、完成企業自身的轉型升級的榜樣,那么這將對我國經濟整體完成轉型升級起到重大的牽引作用,將帶動中小微企業的研發和創新發展,從而形成一個創新驅動發展的社會產業鏈條。”
就內資企業而言,又分為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從實施方式來看,國有企業有效發明專利產業化率、專利許可比率和轉讓比率分別為45.0%、5.7%和4.4%,均低于內資非國有企業。對此,馮曉青認為,對于非國有企業而言,沒有可以長期依賴的資源,唯一可依賴的就是創新,只有將創新成果真正轉化實施,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除此之外,根據專利擁有規模的不同,專利權人之間實施率差異明顯。隨著專利權人擁有專利數量的增長,實施率出現“先升后降”的情況。擁有3件至9件專利的專利權人有效發明專利實施率最高,達到62.4%,而擁有100件以上專利的專利權人有效發明專利實施率最低,為43.7%。
與其他類型專利權人相比,高校有效專利實施率明顯偏低,僅有9.9%,按照專利類型來看,有效發明專利實施率為13.5%,有效實用新型專利為9.3%,有效外觀設計專利為9.0%。從實施方式來看,高校有效發明專利中進行專利權許可和轉讓的比率分別為3.3%和5.2%,但有效發明專利產業化率僅為2.2%,與有效發明專利全國平均35.6%的產業化率存在較大差距。“造成高校專利實施率明顯偏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是發明人意識與政策導向問題。”馮曉青表示,目前,我國高校存在重發明創造輕轉化推廣、重成果輕運用、重數量輕質量等問題,而且在眾多高校科技評價體系中,科研項目多少、發明專利及授權數量、發表學術論文篇數和科技成果獎項等成為科研人員的主要考評指標;在選題及投入上,重視新項目新研究,輕視成果的市場化、商品化;在激勵政策上,一次性的獎勵方式和計入績效工資總額的相關規定難以有效激發科研人員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積極性。“因此,要提升高校專利轉化率,就必須從根本上重視起來,打造產學研一體化體系,讓高校創新成果不再束之高閣,而是真正貼近市場,為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貢獻力量。”(本報記者李群)
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
據《中國專利調查數據報告》(下稱報告)顯示,近年來,我國專利權人遭遇侵權比例顯著下降,大多數專利權人呼吁提高專利保護強度,尤其是希望專利管理機關主動查處侵權行為。“專利侵權比例的下降是知識產權保護取得成績的重要表征,其背后包含著大量的工作。要進一步鞏固成果、提高專利保護強度,需要在思想上重視、行動上落實這兩方面再下功夫。”中國科學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劉海波告訴記者。
調查顯示,自2010年至2014年,各類專利權人遭遇侵權的比例顯著下降。然而在知識產權保護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近七成的專利權人仍然不滿當前專利保護水平,需提高專利保護強度,尤其是36.8%的科研機構認為知識產權保護需要大幅強化。“和前幾年相比,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有較大改善,但還需繼續努力。”劉海波認為,應當從政策層面和權利人自身層面共同努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改善知識產權保護狀況。
“知識產權侵權往往是侵權人在衡量了侵權行為的成本和收益后作出的經營策略。政府層面出臺知識產權保護政策,權利人自身加強知識產權管理,如此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加大了侵權成本、增加了侵權難度,從而減少侵權行為。”劉海波指出,從政策層面看,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從《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到《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從建立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到明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重點任務分工,都對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做出部署;從自身管理層面看,近年來,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都加強了自身的知識產權管理,在制度建設、資源投入和能力提升等方面都有了較大提高,這些無疑都有效減少了侵權行為的發生。
“要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就應當進一步從這兩個方面予以措施強化。一是把有效的政策性舉措,上升為法律手段;二是各地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積極探索有利于本地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三是權利人總結經驗,參考借鑒成功案例,進一步管理好、運用好知識產權;四是權利人在探索運用管理自身知識產權時,要積極借助專業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資源和力量。”劉海波認為。
在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需求不斷增強的同時,越來越多的專利權人也指向明確地提出,知識產權保護需要更大的來自專利管理機關的執法力量。數據顯示,60.4%的專利權人希望專利管理機關主動執法查處侵權行為,較2010年上漲了近一倍;而在遭遇侵權時選擇第一時間向專利管理機關舉報的專利權人達到45.7%,較2010年上漲了近20個百分點。“越來越多的專利權人選擇行政執法解決專利侵權問題,表明我國的知識產權行政保護越來越得到權利人的認可,是我國專利行政執法越來越深入人心的體現。”劉海波指出,近年來,我國專利行政執法部門不斷適應新形勢,在展會、電商等專利侵權易發領域,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取得了較好效果。在有力威懾侵權者的同時,提振了權利人對行政執法的信心。這是越來越多的權利人選擇行政執法保護自身權益的根本基礎。
數據顯示,24.3%的權利人在遭遇侵權時選擇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這一數字比2010年翻了一番;同時,8%的權利人選擇既向行政機關提出處理請求,也向法院提起訴訟。從數據中可以看出,司法保護和行政執法的銜接也是權利人的重要需求。“建立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優勢互補、有機銜接的模式是我國專利保護的基本原則。這兩條途徑各有所長、各有所短,怎樣取長補短、爭取全局性、系統性優化,一直是我國專利管理機關和法院探索的課題。”劉海波指出,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是一個統一的大系統,專利行政管理機關和法院都是這個系統的組成要素,各個組成要素要依據系統整體的階段性目標設計互動方略。“例如現階段我們的目標是減少專利侵權,就可以圍繞這個目標設定優勢互補、有機銜接的解決方案。專利行政管理機構在處理專利侵權時,可以在處理過程中為可能發生的后續法律行為做好準備;法院也與專利行政管理機構對接,為其專利保護行為提供專業支持。”劉海波表示,當前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知識產權運用形式越發多樣化,獲利模式也越來越豐富,對專利保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應當采取上述系統科學方法,面向目標、制定策略、投入資源、采取行動,積極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
“知識產權保護是個系統工程,要想做好、并且越來越好,需要下大力氣研究其中的規律。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雙軌制是我國知識產權保護的特色,其中行政執法更是特色中的特色。在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大背景和新形勢下,該怎樣發揮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的特長,構建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是個值得深入研究的課題。”劉海波說。
自主研發為企業發展之源
四成以上國內企業專利權人的研發強度超過5%;企業規模與研發投入強度呈現出負相關關系;近半數企業研發經費支出中用于專利活動的比例低于10%……在《中國專利調查數據報告》(下稱報告)中,我國專利權人研發狀況的調查結果引人深思。“隨著我國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我國有專利活動主體比例逐年提高,特別是有專利活動主體的研發投入提升、創新能力增強,成為企業發展的能量之源。盡管有專利活動主體的研發狀況并不能全面反映我國的整體現狀和趨勢,但能一定程度表明我國專利工作的成績和問題,具有典型性和指引性。”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常務副院長許春明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報告顯示,四成以上的企業專利權人表示,其研發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在5%以上,另有16.4%的企業專利權人研發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超過10%,而內資企業的研發投入強度要稍大于外資企業。“這是一組非常可喜的數字。研發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是衡量研發投入強度的核心指標,微觀上反映企業對創新研發的重視度和信任度,也反映企業經營戰略的選擇和定位;宏觀上反映國家對創新的激勵保障水平,反映創新研發的活躍度。”許春明表示,這組數字一方面說明我國有專利活動企業已認識到創新研發對于企業經營發展的戰略性意義并付諸行動,唯有不斷地創新研發方能贏得市場競爭優勢,方能形成企業經營的良性循環;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創新主體對國家保障創新利益回報的信任和信心,反映我國激勵市場主體創新的制度和政策運行已初現成效。對于我國內資企業的研發投入強度要稍大于外資企業,許春明則提醒我國企業,其原因可能是外資企業的研發主要留在其本土國或本地區,切不可由此對企業研發工作掉以輕心。
實際上,近年來我國企業的研發投入不斷加大。以華為公司為例,其2015年的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達15%,近600億元,比2014年的408億元增加了188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46.1%。根據統計,華為從2006年以來,其研發投入累計超過2400億元,2006年,華為研發投入僅為68億元,此后每年保持階梯式增長。如此大的研發投入在專利申請方面得到了正面的體現,華為目前已經累計申請了5.255萬件國內專利和3.0613萬件外國專利。華為公司有關負責人還曾表示,華為未來仍將繼續加大基礎研究領域的創新和研發投入,逐步將收入的20%至30%用于研究和創新。同樣作為我國通信業翹楚的中興通訊,2015年全年研發投入占營收則為12.2%,而其今年一季度研發占比上升至13.96%。許春明表示,毫無疑問,以華為公司、中興通訊為代表的有專利活動企業的研發經費高投入帶來了市場成功的示范和引領。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這些企業注重創新敢于投入的做法對于實現以點帶面、全面開花結果,甚至對于我國企業的經營模式轉型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具有重大意義。
報告同時顯示,在內資企業中,非國有企業的研發強度要大于國有企業。2014年研發經費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在1%以下的國有企業占比高于其他類型企業,達到26.9%,非國有企業的占比為16.8%。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高于5%的非國有企業占比為42.6%,而國有企業這個比例為28.2%,差異較大。從企業規模看,總體來說,企業規模越大研發投入越弱。大型企業2014年研發經費在主營業務收入1%以下的占比明顯高于其他類型企業,占比為31%。但是研發強度在3%至5%的大型企業占比達到36.0%,這一比例高于其他規模類型的企業。微型企業表現較為極端,其研發強度低于1%的企業占比達到26.0%,但是高于10%的企業占比也達到了28.0%,顯示大量的微型企業研發投入很低,但是也有大量的微型企業在從事創新工作。“從上述調查數據可以發現我國有專利活動企業的創新研發投入的悖論性特點:國有企業集聚了創新人才和創新資源,研發投入強度卻低于非國有企業;大型企業更有能力和條件進行研發投入,研發投入強度卻不及中小企業;微型企業最具創新活力,但研發投入強度兩級分化。”
對于這一現象,許春明認為這些現象的形成既有歷史性體制原因,也有現實性市場原因。由于我國原有創新體制形成于計劃經濟時代,在歷史的慣性驅使下,長期以來,我國創新體制存在著嚴重制約創新能力提升和創新驅動發展的弊端。這集中表現為:創新研發和市場競爭未能充分結合、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沒有真正確立、產學研結合不緊密、創新資源配置過度行政化、創新資源分散重復封閉低效等問題突出,創新研發人員的積極性未能充分發揮等。
“化解我國企業創新研發中的悖論性問題首先要讓創新研發與市場競爭緊密融合。要讓技術創新成為經濟發展的驅動力,就必須遵循經濟發展的市場規律,發揮市場競爭機制的功能,形成技術創新的市場導向機制,要突出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需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政府的職責在于優化創新環境、注重創新人才培養、加強知識產權法制保障、營造技術創新文化、提供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其次,要強化企業在創新研發中的主體地位。目前,我國創新體系整體效能還需大幅提高,創新活動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分散、封閉、重復的現象。國有企業、科研院所等國家隊創新資源、創新人才集聚,但容易脫離市場;競爭性企業創新需求業已形成,但創新主體地位未能真正確立,創新資源缺乏;尤其是小微企業有創新激情,創新的市場結合度高,但創新能力不足、創新資源匱乏,導致創新活力又未能充分激發。因此,加強統籌部署和協同創新、提高創新體系整體效能勢在必行。這就需要國有企業、科研院所走出‘圍墻’,走向市場,實行市場化;企業真正承擔創新研發的‘主力軍’角色,成為創新研發的核心主體。”許春明告訴記者。
報告顯示,在近半數企業研發經費支出中,用于專利活動的比例低于10%,對此,許春明表示,企業研發經費支出應當主要用于研發活動本身,用于研發人員經費支出和研發設備、材料、設施購置支出以及專利活動支出。調查結果所顯示的專利活動支出比例不高的原因可能是我國企業目前的專利活動尚處于初級階段,專利活動的支出主要是專利申請費用、專利維持費用和專利代理費用,再考慮到各級政府的專利政策,企業的專利活動支出就會更低,甚至沒有支出。“其實,專利申請和維護只是企業創新研發成果權利化的起點,企業專利活動還應包括專利檢索分析、專利侵權預警分析、專利挖掘、專利布局、專利維權、專利運營等,有條件的企業應建立專利信息數據庫、專利戰略機構、專利運營機構,從而擴展和深化專利活動,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許春明強調。(本報記者孫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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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2014年我國專利權人開展專利研發活動的平均周期主要集中在3年以下(不含3年),比例高達83.1%。0.3%
從研發經費的主要來源來看,企業的資金主要源于企業自籌,主要依靠自籌的企業占比高達96.4%。主要依靠政府及其他資金來源的企業占比較低,分別為16.3%和11.1%,而研發經費來源于國外的企業占比極少,只有0.3%。
68.6%
2014年,我國有效專利實施率為57.9%。從專利權人類型來看,企業的專利實施率相對較高,為68.6%。
16.3%
2015年調查顯示,企業中近八成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在2人及以下,16.3%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在3人至5人之間。其中,企業所擁有的專職人員與兼職人員在各人數分段中分布相似。
61.0%
調查顯示,61.0%的企業具有統一的知識產權管理規章制度。近八成的高校和科研單位已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科研單位中,尚未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的占24.2%,而高校這一比例為9.7%。但是,兼職管理機構在這兩類權利人主體中占比均為多數,其中高校70.5%的管理機構是兼職管理機構。
100萬
九成以上企業每年投入專利申請、維持與訴訟的費用在100萬元以下,其中,投入專利申請、維持與訴訟的費用在10萬元及以下的占比為55.1%,另有4.9%的企業沒有相關費用支出。
14.5%
專利權人聲稱遭遇侵權的比例為14.5%。從不同專利權人來看,遭遇過侵權的企業、科研單位和個人比例比較接近,均超過一成;相對而言,遭遇過侵權的高校比例較低,為5.5%。遭遇侵權后,38.2%的專利權人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在沒有采取任何措施的專利權人中,高校占比僅為15.7%,明顯低于其他三類專利權人(占比均超過30.0%);而在采取行為的群體中,各種維權措施的選擇比較均衡,均在15.0%左右。
57.9%
2005年至2014年,專利實施率有所波動,集中在57.0%至75.0%區間范圍。
2012年專利已經開始實施的比例為74.1%,連續兩年持續上升,達到歷史最高水平。自2013年,專利實施率開始回落,降至69.2%;至2014年,再度下降至57.9%,成為開展調查以來的最低水平。
18.3%
與其他類型專利權人相比,科研機構對知識產權保護的需求更強烈,36.8%的科研機構認為知識產權保護需要大幅強化,18.3%的企業也認為知識產權保護需要大幅強化。
(摘自《中國專利調查數據報告》)
轉自: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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