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中國企業依靠廉價的勞動力、廉價的資源、簡單的技術長驅直入國內外市場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了。服務外包發展的動力關鍵在于觀念創新、模式創新和制度創新,通過整合資源、融合發展來適應未來市場的發展和需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因此,今后的服務外包發展既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和出臺優惠政策,也須通過制度創新來激發企業自我發展和提升市場的“自適應能力”,真正實現從貿易大國邁向貿易強國。
服務外包作為現代服務業的一個重要領域,尤其是離岸服務外包,無論是在優化產業結構、轉變外貿增長方式、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擴大大學生就業渠道上,還是促進從“中國制造”向“中國服務”、從“世界工廠”向“世界辦公室”、從“國際競爭力”向“國際服務力”轉變上,都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國務院和各級地方政府連續出臺的推進和扶持發展服務外包優惠政策的密集程度和補貼幅度是歷史上不多見的。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中國當前正在著力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充分發揮地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選擇部分地區在服務外包管理體制、促進機制、政策體系、監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試,形成專業化、品牌化和規模化的服務外包產業領域,構建法治化、國際化和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打造服務外包技術創新高地。
多項政策支持服務外包加速發展
根據商務部數據,我國2015年服務外包合同總額和執行金額達1309億美元和966.9億美元,分別同比增長22.1%和18.9%,其中承接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總額和執行金額達872.9億美元和646.4億美元,分別同比增長21.5%和15.6%,均高于其它產業的增長率。尤其是隨著我國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后,帶動全社會興起了創新創業熱潮,使得服務外包產業的領域加速擴展、業態加速創新、觀念加速更新,幾乎覆蓋了國民經濟所有領域。服務外包融入到制造業后發展成為生產性服務業,進入到民生社會后發展成為生活性服務業,跨入科技領域后發展為科技服務業。國家為支持服務外包發展,除了頒布發展服務外包、服務貿易的專項文件外,還分別頒發了發展科技服務業、生產性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的指導意見,使得服務外包成為落實國家“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促就業”的戰略需要和經濟轉型發展、產業創新升級的重要手段。
自2006年商務部實施“千百十”工程以來,為扶持服務外包實現產業跨越式發展,以“示范引領發展,培育環境要素,重點突破離岸,擴大產業規模”為主要目標,國家先后出臺了產業扶持和產業推進相關政策,先后認定了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21個城市為“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并以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認定為基礎,在示范城市實施稅收減免、財政支持、人力資源、環境建設、投資促進、金融外匯、配套服務等優惠政策,以此推動產業發展,這些政策可延長到2018年。
在國家給予支持資金的基礎上,各示范城市再增設《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予以配套,具體金額各示范城市根據本地情況略有差異。上述城市對于獎勵發展離岸服務外包、支持科技孵化企業和項目研發、資助創辦專業園區、鼓勵企業創建自主品牌等方面,都分別出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支持政策。
政策導向須進一步突破創新
不可否認,中國服務外包產業目前還是以中小微企業為代表,在參與國際市場中,規模、技術、品牌“三大軟肋”以及人力成本、盈利能力、信息資源“三大挑戰”日趨凸顯,這也成為近年來我國離岸服務外包增速趨緩的原因之一。在服務外包市場調節和政府推動相結合的發展機制中,除與時俱進地創新技術外,還必須在觀念創新、模式創新、制度創新以及在整合資源、融合發展中尋求機遇。尤其是在政府的政策導向上,在管理體制、促進機制、政策體系、監管模式等方面需進一步突破和創新。
第一,應加強市場培育與政府主導。
加速復制示范城市成功經驗。自2009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促進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問題的復函》(國辦函〔2009〕9號)批復將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確定為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以來,我國服務外包產業每年完成的主要指標示范城市均占90%以上,有力地體現出政策引導的力量和功效。為加快釋放服務外包的社會潛力和市場資源,推進服務外包更快速、更全面、更健康地持續發展,建議要加快推廣示范城市7年來在管理體制、促進機制、政策體系、監管模式等方面的成功經驗,加快復制和推廣到有條件發展服務外包的城市。進一步促進我國的服務外包產業加快向專業化、規模化、品牌化方向發展。
有效加強政府主導功能。有的示范城市參照國外通常做法,針對服務業的不同發展階段,政府主導機構也不同。在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初創階段,由于中國擁有廉價的勞動力、廉價的資源、簡單的技術以及基礎設施、商務環境、客戶服務等方面的優勢,活躍在服務外包國內外市場的多數是外資或合資企業,各地方的政府主導單位一般都是當地的商務部門。隨著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高科技領域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制造業、醫療、金融、教育、建筑、運輸、養老等產業對服務外包的需求日益劇增,在岸服務外包發展迅猛,不少制造業企業在產業結構調整中,對外提供的專業服務已占企業產值的50%以上,有的甚至已轉型為服務外包企業,既促進了生產制造業的轉型升級,同時也擴大了服務外包產業規模和專業化程度。在這種狀態下,為更有利于提高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水平,主導服務外包產業“以鼓勵離岸為主到離岸與在岸協調發展”,建議應納入國家“服務業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協調機制(國辦函〔2016〕8號)。國家鼓勵政策應逐步向規范化方向調整,例如統一產業標準、規范市場行為、提供評估保障、加強監督管理,適時適當地出臺約束性的政策法規。
第二,創新“規模和質量并舉”的政策設計。
由于我國地域廣闊,各城市發展基礎不一樣,僅從數據上的比較或簡單評估,難以從根本上增強產業發展的動力。目前應重點宣傳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和一些非示范城市在政策創新方面可復制、可推廣、可學習的經驗。與此同時,“十三五”期間,國家應根據地區差異實行不同的鼓勵政策。
沿海城市應推動服務外包產業向高端化、精細化深度發展;減免在制造業企業向生產性企業或科技型企業轉型升級中土地“改性”費用;減免在服務外包和制造業產業鏈一體化或企業兼并重組規劃實施中新增的財稅;鼓勵培育離岸服務外包結算中心和區域性總部項目落地的相關資助;對本科以上學歷的大學生租房費用給予分類補貼。
中西部城市應對建設專業園區基礎設施費用增加貼息貸款額度和延長貸款時限;補貼對服務外包平臺建設中的設備購置和運行費用;補貼對中高端人才引進和基礎技術培訓費用;對落戶于專業園區的服務外包企業在能源通信、辦公用房、境外設點、產品展示、企業孵化等方面進行補貼;鼓勵制造業在向生產性服務業轉型升級中,根據產業鏈一體化規劃減免新增財稅和人員培訓、安置等費用補貼。
與此同時,逐步出臺針對不同重點行業領域的細分政策。
逐步出臺從離岸為主到離岸和在岸協調發展的優惠政策,包括資質認證種類范圍,由國際資質認證擴大到有較高價值含量的國內資質認證和行業認證;結合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科技服務業和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的指導意見,與具體產業部門相結合,出臺操作性和落地性更強的行業細分政策。
第三,支持人才培養和培訓。
人才培養需要一個相對較長的過程,培訓計劃的制訂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從課程設計、能力訓練和培養機制三個方面著手,創建一種科學、有效的國際服務外包中高端人才培養模式。應鼓勵開發基于智能移動終端的、支持多種操作系統的人才信息發布系統,以及基于移動互聯網應用的遠程網絡人才數據庫、崗位智能匹配、檢索及視頻面試系統等服務平臺。
各級政府應出臺相應政策,敦促、鼓勵和支持國家行業協會會同有條件的大專院校、培訓機構、咨詢機構、企業集團,就有關人才培養標準、計劃等盡快建立戰略合作關系。鼓勵與美國、歐洲、中國香港等建立人才和業務的定期交流和互認機制,打造信息共享、融合發展、合作共贏的行業規范和市場環境。
第四,推進東西部聯動機制。
2013年8月1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蘭州主持召開促進西部發展工作座談會時曾指出:“發展最大的回旋余地在中西部。要實行差別化的經濟政策,支持西部承接勞動密集型、環境友好型產業轉移,擴大向西開放,拓展交流合作發展空間。”
我國沿海地區由于具備區域環境、產業基礎、信息資源、人才集聚、市場活躍、國際化程度等眾多優勢,服務外包發展迅速。但近年來成本不斷上漲,如勞動力價格、房地產價格、原材料價格、能源價格、融資成本以及當地生活成本等,服務外包企業發展受到很大影響,沿海地區一些服務外包企業(或業務)向商務成本較低的城市轉移。盡管二三線城市在基礎設施、環境配套、產業基礎、人力資源等方面還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但人力成本、能源成本、房地產價格、生活費用和潛在的市場資源等與一線城市相比具有較強競爭力。因此,要鼓勵和扶持建立服務外包一線城市的溢出與中西部二三線城市潛能有效對接的新機制。通過“政府推進、市場調節、企業參與”機制,出臺扶持和鼓勵有條件的城市搭建服務外包或服務外包各類綜合服務平臺的政策。(作者系中國服務貿易協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
轉自: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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