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維度推進 妥善處置僵尸企業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劉興國    時間:2016-05-03





      當前僵尸企業脫困,存在扶持發展、托管、兼并重組、破產退出四種常用方式。2015年年底以來,國務院及相關部委對清理整頓僵尸企業做出了部署,提出“多兼并重組、少破產退出”的僵尸企業處置要求,僵尸企業殲滅戰進入了全面打響的新階段。隨著各部門各地區僵尸企業處置工作的加快推進,中央應在全面總結以往僵尸企業處置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鼓勵地方政府積極探索創新僵尸企業處置方式,以確保今年僵尸企業清理整頓工作取得更好實效。


      一是對特定企業進行定向幫扶。普遍性的幫扶政策可能并不一定能夠有效解決具體的脫困問題,地方政府應根據當地僵尸企業具體情況,結合地方政府的幫扶能力與政策空間,采取更具針對性的定向幫扶政策,按照“一企一策”的方式制定僵尸企業幫扶方案。對那些在當地具有較大影響力,脫困問題的妥善解決有利于地區經濟發展與就業穩定,只是暫時遇到困難,但仍符合地區產業政策、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可以有針對性地通過特別手段如注資、剝離不良資產、核銷債務等方法幫助企業脫離困境;可以通過地方財政資金設立的幫扶基金向企業注資或貸款,或協助企業與本地金融機構進行溝通,引導本地金融機構繼續為企業發展提供必要信貸支持,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貸、停貸、壓貸阻礙企業脫困發展。


      二是試點推進自愿托管。先前國有企業改革過程中,為了解決部分特困國有企業脫困問題,各級國資委均采取了指定托管的方式,將特困國有企業托管給了一些經濟效益相對較好的大型國有企業或國有資產經營平臺公司。


      但實踐證明,不少指定被托管企業至今并沒有真正實現當初的托管目標,反而給托管方帶來了很大的經營壓力,影響了托管方的持續經營。基于歷史原因,在廣東省國資委的指定下,廣物控股托管了一批國有僵尸企業,這些企業多數至今沒有完成脫困,已經成為廣物控股加快發展的沉重負擔。未來應積極探索新的僵尸企業托管方式,鼓勵效益好的企業自愿托管僵尸企業,同時應當探索鼓勵民營企業托管國有僵尸企業。


      政府管理部門可以考慮借助網絡將需要對外托管經營的僵尸企業進行公開招標,由有托管意向的企業自愿選擇對哪些僵尸企業進行托管,然后再由政府管理部門來綜合權衡確定合適的托管方,簽訂僵尸企業托管合同,明確托管方的托管責任和應該完成的脫困目標。通過有選擇地托管、租賃上下游企業,江西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不僅協助當地政府妥善解決了僵尸企業脫困問題,而且自身也發展成為國內為數不多的擁有光伏產品研發、制造、銷售及發電系統安裝應用的“產業一條龍”企業。這一自愿托管的經驗值得認真總結,而且應當在國有僵尸企業處置工作中大力推廣。


      三是堅持走改革促脫困道路。改革是當前企業發展的重要動力來源之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國務院國資委及地方政府應當將改革作為未來推動僵尸企業脫困的重要路徑。僵尸企業自身也應在國家改革框架下,積極進行企業層面的改革探索,以改革重新激發企業發展活力。


      一方面,國有僵尸企業應緊密結合當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進,探索實現企業脫困發展的可能路徑。通過引入非公資本,或是實施員工持股,國有僵尸企業可以加快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建立規范的現代企業制度;可以有機融合國有資本與非公資本的各自優勢,深度激發員工積極性,提升發展活力,從而以改革謀發展、以發展促脫困。在上一輪國有企業“抓大放小”的改革進程中,員工持股是那些被政策要求“放”的中小企業脫困發展不得已的選擇;在這一輪去僵尸企業進程中,員工持股應當成為國有僵尸企業改革脫困的主動要求。


      另一方面,產業結構調整、資產資源優化配置、內部管理變革等,也應當是國有僵尸企業以改革實現脫困發展的努力方向。尤其是在鋼鐵、煤炭領域,企業背負人員眾多、社會職能移交難等沉重包袱,退出資金成本高昂,再加上退出機制和相關政策缺失或不完善,造成了國有鋼鐵、煤炭僵尸企業停不了、“死不起”的現狀,借助企業內部改革謀求脫困應是企業的第一選擇。由于連續多年嚴重虧損,龍煤集團正在發力改革求生存。截至目前,已經分流兩萬余人,完成了將近一半管理人數的裁減,非經營性資產的處置也在積極推進之中。不過由于多年痼疾纏身,龍煤集團的改革短期內難以在根本上扭轉企業困局。


      四是探索國有僵尸企業零價格承包或租賃經營。基于僵尸企業長期陷于經營困局的客觀事實,需要為國有僵尸企業探索更可行的承包或租賃經營方式。應在總結過去國有企業承包經營、租賃經營經驗的基礎上,探索針對僵尸國有企業零價格承包或租賃經營的可行方案,即允許承包人或租賃人在承諾妥善安置僵尸國有企業原有職工、承繼原有債權債務、未經批準不隨意處置國有資產、確保企業國有資產不發生新損失的前提下,以免費承包或租賃的方式,取得國有僵尸企業的經營權。


      為避免在承包租賃過程中發生國有資產流失,應建立承包租賃公開招投標制度;由國資監管部門公開發布僵尸企業承包或租賃經營信息及相關要求,可以不明確提出具體承包租賃費用要求,允許投標人提交零價格承包租賃經營方案。在承包人或租賃人分別提交承包、租賃經營方案后,國有資產監管部門會同外部專家對所有方案進行審查評估,從中選擇最佳方案,簽訂承包經營或租賃經營合同。在經營過程中,國有資產監管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加強監管,嚴防承包人、租賃人隨意變更經營方案,直接或變相侵吞國有資產。(作者單位: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


      轉自:中國企業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