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布通知稱,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提高到每千瓦時1.9分錢。在銷售電價中征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主要用來成立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對生物質發電、風電和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進行補貼。
當前,我國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占全球總量的24%,新增裝機占全球增量的42%,已經成為世界節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國。在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的要求下,提高能源發展質量和效益成為能源工作的中心。但綜合分析國內外能源發展的新趨勢、新變化,“十三五”時期我國能源發展還面臨著五個方面的矛盾和問題。
一是傳統能源產能過剩矛盾加劇。去年1~11月,鋼鐵、建材行業煤炭消費量同比分別下降3.2%和8.2%,用電量同比分別下降6.4%和8.4%。煤炭可能會面臨產能長期過剩的局面,電力過剩的苗頭也越來越明顯。原油一次加工能力超過7億噸,產能利用率不足70%。如不注重把握市場趨勢和規律,片面追求產能擴張,今后將造成越來越嚴重的產能過剩局面。
二是能源系統整體運行效率有待提高。能源系統調峰能力不足,電力系統主要靠火電機組調峰,消納可再生能源上網能力較差,系統效率低,污染排放大;天然氣儲氣調峰建設滯后。能源需求側響應機制和能力建設亟待加強。
三是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瓶頸制約。三北地區棄風棄光、西南地區棄水問題進一步加劇,部分地區棄風率超過30%,西北地區棄光問題開始顯現。“十三五”期間,水電、風電和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可再生能源消納面臨更大壓力。
四是終端能源消費清潔替代任務艱巨。實施天然氣、電力替代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是實現節能減排和結構優化的重要途徑。天然氣替代受價格、輸氣管網等體制機制因素制約,市場出現低水平供應能力富裕現象,開拓市場壓力較大;電力替代也面臨著成本、基礎設施、關鍵技術等因素制約。
五是資源環境約束問題更加突出。水資源與化石能源呈逆向分布,煤炭和石油的主產區集中在缺水區域,14個大型煤炭基地有11個缺水,水資源已成為能源發展的重要約束。大氣污染和應對氣候變化形勢嚴峻,霧霾已經成為影響大眾身心健康和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供應迫在眉睫。
目前,我國清潔能源取得快速發展,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到2015年底,可再生能源發電總裝機達到4.8億千瓦左右。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到2020年計劃實現300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而“十二五”規劃中的2015年政策目標為1300萬千瓦,未來五年生物質發電裝機復合增速約18.2%。
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近日國家能源局起草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辦法(征求意稿)》,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對于生物質發電、風電和光伏的棄網將起到明顯改善作用。
另外,發改委、財政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近日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力爭到2020年全國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為生物質產業發展提供原材料支持。特別是,按照巴黎氣候大會達成的協議,我國將加大環保投入力度。政策目標顯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比例將達20%,倒逼可再生能源加速發展。
在電力體制改革的推動下,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將迎來快速發展機遇。不論是全額電量上網,還是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均將得到顯著改善。另外,相比光伏和風電價格的下調,生物質發電在解決霧霾方面作用較大,因此電價不受影響,性價比將上升。
雖然隨著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裝機量快速增長,補貼資金缺口正在加大,且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成本高于水電和火電,但此次發改委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標準,將有效緩解財政資金補貼壓力,為清潔能源有序發展提供重要支撐。(葉斌)
轉自:中國工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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