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入倍增的根本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作者:吳垠 李超    時間:2016-01-08





      ■如果在收入倍增過程中沒有抓到根本,會產生需求拉動型、成本推動型和貨幣超發型三類通貨膨脹,從而抵消收入倍增的效果。因此,收入倍增應該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產業升級保證經濟有質有量持續發展條件下實現;應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讓更多人擁有財產性收入,縮小收入差距,保證社會公平正義條件下實現;應注重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編好社會安全網、穩定器,讓更多的人了無后顧之憂的條件下實現;更應該是在以高就業、低通脹人民幸福感全面增強的條件下實現。

      ■居民收入倍增應該實現財產性收入倍增。財產性收入的增加不僅可以拓寬居民收入增加的渠道,同時有利于聚集資本,盤活資本市場,促進生產,促進社會和諧、公平。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報告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的目標要求:“在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在提高發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續性的基礎上,到2020年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如果在收入倍增過程中沒有抓到根本,會產生需求拉動型、成本推動型和貨幣超發型三類通貨膨脹,從而抵消收入倍增的效果。因此現階段,我們應該更加系統更加全面地看待收入倍增的問題:收入倍增的實現也不單單只是依賴完善最低工資制度、提高國有企業員工薪酬或直接印發更多的貨幣等手段,這些做法都可能治標不治本。

      收入倍增應該是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產業升級保證經濟有質有量持續發展條件下實現;應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讓更多人擁有財產性收入,縮小收入差距,保證社會公平正義條件下實現;應注重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編好社會安全網、穩定器,讓更多的人了無后顧之憂的條件下實現;更應該是在以高就業、低通脹人民幸福感全面增強的條件下實現。

      居民收入倍增應該實現財產性收入倍增

      實現GDP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在十年左右的時間內倍增,是我國借鑒了許多發達國家在經歷類似發展階段所采取的收入增加戰略之后,提出的切合中國國情的發展目標。但是,就最近的研究來看,收入倍增的具體含義可能還有進一步明確的必要。

      第一,要認識到居民收入不同于國民收入。國民收入是GNP國民生產總值減去折舊得到NNP國民生產凈值,再減去間接稅得到的。國民收入大致分配為三部分:政府稅收、企業利潤、居民收入。而居民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可見,居民收入和國民收入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居民收入是從可支配的角度來考察收入構成,而國民收入則主要考慮國家生產的產出貢獻在人均意義上的分擔很多是無法直接消費的公共品產出。因此,國民收入屬于國民收入核算體系中的一個總體的生產性概念,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居民收入屬于平均的消費性概念。所以在人口正增長的時候,由于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納入了國民收入之中,國民收入增長一般會快于人均居民收入增長的速度。

      第二,人均居民收入倍增是一個平均值的倍增。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10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居民收入為21033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919元。在這個基礎上翻一番,到2020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分別為42066元和11838元。盡管這個翻番以后的收入水平依然不高,但即便如此,這種倍增也不可能實現每個人的收入都翻一番。較為可能或理想的形式是,中等收入群體的收入翻番,低收入群體收入翻幾番,而高收入群體收入適當較緩慢地增加。最應避免的是,高收入群體收入翻幾番,中等收入群體收入增加緩慢,低收入群體基本沒有收入增加的局面出現。

      第三,居民收入翻番應該是扣除價格因素的實際收入的翻番。只有扣除了物價因素的收入翻番,才可以真實地衡量出收入的真實水平和居民的真實購買力,否則就算居民名義收入實現倍增,也只是被拋高了工資單上的心里安慰而已,并沒有真正成倍地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事實上,維持收入增長率超過通貨膨脹率,這對新常態下的中國經濟來講有著重要意義:如果我們繼續堅持高增長率和高通脹率并存,那么收入增長就只是名義增長和貨幣增發,收入倍增只可能是不具有任何實際購買力評價意義的名義倍增;如果能夠通過控制通脹率來實現收入倍增,這不僅對收入分配格局有重要意義,而且也能與國家經濟結構調整過程中的“經濟減速”現象相協同。

      第四,居民收入倍增應該實現財產性收入倍增。財產性收入的增加不僅可以拓寬居民收入增加的渠道,同時有利于聚集資本,盤活資本市場,促進生產。特別的,增加中低收入者的財產性收入,多元化中低收入者收入來源,還有利于縮小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和諧、公平。居民收入的倍增,是社會實現公平的倍增和優化居民收入結構的倍增,應該包括財產性收入倍增。

      第五,收入倍增不是單純的貨幣收入倍增,而是社會協同發展基礎上的幸福感“倍增”。城鄉居民收入倍增戰略目標是要通過收入倍增提升公眾幸福感,所以,除了貨幣收入倍增、公平感倍增外,同時也應該滿足包括社會治安、公共服務、生態環境、文化傳承等社會和生態需求的倍增,逐漸扭轉以錢多錢少來評價社會地位和幸福感的價值觀。因此,從經濟社會多目標可持續發展的協同視角出發,多角度多維度改善生態環境、優化社會環境、提升人文環境,將輔助提高城鄉居民幸福指數,放大收入倍增效應。

      “收入倍增”不當會導致通貨膨脹

      在實現收入倍增過程中,如果伴隨著較高的通貨膨脹,即便名義居民收入增加了,居民購買力有可能保持不變甚至下降,這種收入倍增只是“被增”,只是徒有其表的倍增,而對居民的生活沒有任何改善。收入倍增過程中直接間接引發通貨膨脹的方式有很多種,這里具體分析以下三種渠道:

      一是居民收入倍增引發需求擴張型通貨膨脹。居民收入倍增后,手中持有的可支配收入增加,根據凱恩斯消費理論,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會帶來引致消費從而擴張總需求。價格水平由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均衡決定。當總需求擴張時,商品的價格會有上漲的壓力,從而產生通貨膨脹。

      二是居民收入倍增引發成本推動型通貨膨脹。居民收入中占比最大的一部分就是勞動者的工資。如果在收入倍增計劃中提高勞動者報酬占國民收入中的比重,那么意味著勞動者的工資將大幅上升。從企業的角度出發,勞動者工資的上升,將對企業的成本產生巨大壓力,利潤降低,廠商會減少生產,從而,總供給減少。價格水平由總供給總需求的均衡決定。當總供給減少,商品價格必然上升,最終導致通貨膨脹。

      三是通過發行貨幣實現名義收入倍增帶來通貨膨脹。根據貨幣交易理論,交易方程式MV=PY,在貨幣運轉速度V和總產出Y不變的情況下,貨幣發行增長的速率為固定g時,會帶來大小等于g的通脹壓力。當發行貨幣增長的速度g小于預期通貨膨脹率π時,實際通貨膨脹率大小為g小于π,會使居民購買力水平下降,從而使想要達到的實際收入倍增計劃難以完成;當貨幣發行增長速度g大于預期通貨膨脹率π時,實際通貨膨脹率將會在二者相互影響下,螺旋上升,達到g大于π的水平。這樣產生的通貨膨脹通常會很大,很多拉美國家產生惡性通貨膨脹就是由于貨幣發行的增長速度不受控制地增加而產生。這種情況下當g很大時,名義收入倍增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增收入不增通脹需要多管齊下

      工資性收入是指居民勞動報酬,在居民收入中比例最大,所以收入的倍增,首先應該是工資性收入的倍增。

      收入的倍增,應該通過“提低、擴中、調高”的方式實現,即要明顯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持續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提低”意味著要將資源向弱勢群體傾斜,切實實現包括農民、城鄉困難居民、企業退休人員和低收入工薪勞動者四類群體低收入者收入的倍增,甚至多倍倍增。“擴中”意味著既要著力推動規模龐大的“準中等收入群體”轉化為中等收入群體,又要在保持規模穩步增長的前提下不斷提高城鎮中等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具體地,要建立長效的職工工資增長機制,鼓勵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適當降低工資性收入的稅負。“調高”意味著對于高收入階層,要區分收入來源加以調節。市場充分競爭形成的合理高收入要保護,不合理的高收入要調控,代際間的高額財產性收入要用累進稅調控。另外,對國企高管、壟斷行業的過高收入,要加強監管和調控,控制其不合理增長。

      工資性收入這種形式的倍增,可以通過減輕稅負、改進稅制來實現。經濟學家對中國稅負進行分析,測算出中國每年存在8000億到10000億的減稅空間。

      減稅的具體做法包括:1提高起征點、控制稅額,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實現收入倍增;2實施稅收返還與稅收獎勵政策,來實現收入倍增,同時有助于保障低收入群體和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3通過改進稅制,更加合理地進行收入的第二次分配,可以減小收入差距,實現社會公平,達到“提低、擴中、調高”的效果。具體地,可以設計更加合理的階梯形稅收體系,減輕中低收入群體的稅收負擔,提高高收入群體的稅率,實現二次分配。

      工資性收入倍增中控制通貨膨脹的方法,可以在工資性收入中配額一定的指數化購買力的消費券,抵消通脹率,只掛鉤貨物量。通過這種方式,既可以通過指數化對工資實行長效增長機制,實現收入的倍增,還可以通過直接與實物掛鉤的方式,避免需求增加對價格的影響,從而直接規避需求拉動型通貨膨脹。

      財產性收入倍增的同時也可以控制通貨膨脹。

      按照國家統計局城鎮住戶調查方案定義,財產性收入是指家庭擁有的動產如銀行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等所獲得的收入。包括出讓財產使用權所獲得的利息、租金、專利收入;財產營運所獲得的紅利收入、財產增值收益等。

      我國財產性收入現狀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財產性收入占居民收入比例小,增長速度快;二是財產性收入跟多地流向高收入群體手中;三是財產性收入的獲得形式還是比較單一。農村居民財產性收入主要以儲蓄存款獲得利息和房屋出租獲得租金為主。城鎮居民財產性收入主要以房屋出租獲得租金、金融債券市場獲得股息、紅利、儲蓄存款獲得利息為主。

      根據財產性收入獲得的三個階段以及我國財產性收入的現狀,實現財產性收入倍增的方式有:1規范證券市場,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管理,使上市公司做到公開透明,引導居民增加持有股份、有價證券的量,通過盤活資本市場,使資金充分流動并合理運用,帶動經濟的發展,實現收入倍增;2發展公司員工持股制度,使公司員工和公司收益掛鉤,實現激勵相容,鼓勵員工更加努力工作,最終與公司共享企業發展的成果,獲得財產性收入,實現收入倍增;3增加居民自住房與二套以上商品房的擁有比率。因為財產性收入中,特別是城鎮居民的財產性收入,很大一部分的比例來自于房屋出租收取的租金,將盈余資金投資于自住房與二套以上的商品房,可以增加財產性收入,實現財產倍增;4對于增加農村農民的財產性收入主要從土地著手,切實讓農民從土地中獲利。首先,要改革和完善農村產權制度;5改革完善農村土地征地制度,要遵從同地同價的原則,并及時足額補償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

      創造性地讓更多人擁有財產性收入,拓寬居民收入渠道,實現收入倍增,這個過程本身是可以規避收入增加對通貨膨脹影響的。無論是通過盤活資本市場還是增加房產投資,或者實現員工持股,再或者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這些增加財產性收入的手段的第一步都是將居民的盈余資金投入積累資產中。所以通過增加積累資產的資金,放掉可以投入生活資料購買的資金,從而降低潛在的對生活資料的需求,減小了需求拉動型通貨膨脹的壓力。

      改善環境有助于幸福倍增

      幸福指數是幸福的量化體系,是對一定時期內的生活質量和生活狀況的反映,是多種因素共同影響的結果,能準確反映人們的主觀幸福感以及對當前生活質量的滿意程度。

      一般來說,與幸福指數聯系最密切的是居民收入。當居民收入倍增了,居民的幸福感也將會明顯增強。然而經濟學家伊斯特林通過對美國和日本過去50年的研究發現,盡管居民收入不斷地增加,但是居民的幸福指數沒有明顯提升。中國學者陳芬、朱新方的研究表明,隨著收入的增加,中國近年來的幸福感并沒有相應的增強。

      幸福指數的“倍增”中有要求是要保持低的通脹,所以,幸福指數的“倍增”與通貨膨脹率是此消彼長的關系。收入倍增計劃中,幸福指數的“倍增”,不會增加產生通貨膨脹的壓力。而且,其他幸福指數倍增的方式,如縮小收入差距、加大社會保障力度,可以增強社會對通貨膨脹的抵抗力。現在普遍地認為,幸福指數不僅與居民的絕對收入有關,而且應該與居民的相對收入、通貨膨脹、社會福利、生態環境等有關。

      所以,幸福感的倍增,應該關注以下幾個方面:1縮小收入差距。幸福指數與居民的相對收入有關,當人們將自己的收入與低收入者比較時,會產生自豪感、幸福感;當人們與高收入者比較時,會產生悲觀消極情緒,降低幸福感。具體做法包括:第一,初次分配中兼顧效率與公平,提高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中的比例;第二,再分配中,重點考慮公平。增加對低收入群體的轉移支付,完善累進稅制度;第三,增收遺產稅,鼓勵慈善活動,公開、嚴格、依法規范社會慈善組織行為;第四,完善最低工資制度,保障向城市轉移的剩余勞動力的基本生活水平。

      2控制通貨膨脹。高通脹會降低居民購買力,而且會帶來社會成本,從而降低居民的幸福感。中國從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政府增加支出,緩解金融危機的影響,從而對物價上漲造成了很大的壓力。但在政府宏觀調控下,最近幾年來通貨膨脹率都保持在3%以下,基本屬于低通脹的情形。新常態下,農村地區的基層政府應該加大鼓勵扶持發展新型農業,對新型農業的農戶進行補貼,促進農業現代化改革,提高生產率,降低農產品的成本。在城鎮,則應繼續推動產業化升級,對發展高新技術產業進行扶持和給予政策上的優惠,鼓勵科研和科研成果轉化運用。

      3加大社會保障力度。社會保障制度可以保障權利公平、機會公平、維護規則公平、調節分配公平。社會保障是一道安全網,也是社會的穩定器,與幸福指數密切相關。

      4改善生態環境。改善生態環境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第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從粗獷型增長轉變為集約型增長,提高資源的利用率,減少對資源的過度依賴和采伐,使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同時,減輕對生態資源的破壞;第二,推行低碳經濟、嚴控重化工行業的無序、過度擴張,在可持續發展理念指導下,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等多種手段,盡可能地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雙贏;第三,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對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生態空間進行統一確權登記,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第四,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加快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場供求、資源稀缺程度、生態環境損害成本和修復效益。堅持使用資源付費和誰污染環境、誰破壞生態誰付費原則,逐步將資源稅擴展到占用各種自然生態空間;第五,實施綠色工程,保護生態環境,防止土地荒漠化等等。 吳垠系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院政治經濟學研究所副所長,副教授,現為美國波士頓大學訪問學者;李超系西南財經大學經濟與管理研究院博士


      轉自: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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