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10年之久的環保稅終于要來了。由地方按需設定的征收標準于近日密集公布,大氣污染、水污染、固廢及噪聲4項應納稅額,逐漸明晰起來。
(圖片來源:互聯網)
值得注意的是,煤炭、火電、石化等能源行業的“排放大戶”,均被列為重點監控(排污)納稅人。不少專家表示,盡管短期內,行業需做好成本上漲的準備,從長遠來看,環保稅將為能源行業的治污減排帶來利好,并推動企業“減負”。
煤炭、火電等行業成重點
環保稅,我國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后的首個“綠色稅制”,由現行排污費“稅費平移”而來。這意味著,明年1月1日開征后,運行38年的排污費制度將成為歷史。
在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看來,由“費”改“稅”,是通過稅收調節的杠桿作用,倒逼企業主動減排,增強剛性執法以減少環境污染。
“現有排污費標準,并不能真正體現環境治理的社會成本,與治污投入相比,甚至遠遠不夠。從調研結果來看,一些治污壓力較大的企業,征收初期繳納的環保稅,相比排污費會有所上升。”李志青估算,屆時環保稅的年征收金額至少是排污費的1-2倍。
統計數據顯示,2003-2015年,我國累計征收排污費2115.99億元,涉及企業500多萬戶。其中,2015年的征收額為173億元,僅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主營收入比重的0.02%。在“費改稅”的推動下,中央財經大學研究團隊預測稱,環保稅規模將遠超現行排污費,年征收或達到500億元。
在諸多納稅人中,火電、煤炭、采礦、化工、石化等14個重污染行業,被列為重點監控(排污)對象。“這些典型的‘排放大戶’,主要是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比較集中的高排放行業。”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副會長駱建華說。
推動企業實現“減負”
環保稅開征在即,幾家歡喜幾家憂。北京高安屯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相關負責人說,根據“國標”,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達到相關標準,即可享受免征。“只要符合國家及地方排放標準,過去每年100多萬元的排污費,便節省下來。”
江蘇一家被列入重點監控行列的企業負責人說:“江蘇省征求意見稿中的征收標準,遠高于‘國標’及其他地區標準,一旦開征,是否會加重企業負擔?”
對此,李志青說:“環保稅本質上是一種污染的‘從量稅’,企業納稅越多,排放成本就越高。從長遠來看,環保稅可為企業‘減負’。同時,環保稅負差異,最終將帶來產品價格、生產規模等差異,好企業從中受益,差企業被擠出市場。”
不過,李志青也坦言,由于煤炭、火電等高污染行業,本身就是環境監管的重點,企業表現也相對較好,污染物進一步削減的空間并不大。減排才可減稅,企業若未達到減排比例,就得足額繳稅。再加上部分地區較高的征收標準,企業還需做好短期內成本上升的準備。
與此同時,部分行業的特殊性,也影響著環保稅的落地。
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表示,盡管原則上遵循“稅費平移”,部分地區的征稅標準,實際卻遠高于現行排污費。在標準上浮的情況下,受制于開采技術、地質條件等因素,煤企很難在短期內做出迅速反應。
對火電行業而言,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副理事長王志軒說,從理論上看,在上網電價和終端電價仍主要由政府調控的情況下,征稅多少,企業成本即相應增加。這種“增加”基本不會對企業構成影響。
“一方面,我國火電企業的排放標準現為世界最嚴,并通過環保電價傳導到社會。對剩余排放的污染物征稅,空間相對較小。另一方面,環保稅若按環保稅法的基本原則確定,而不是由地方政府過高提高標準的話,其占據發電總成本不到1%,且因是‘費’改‘稅’,影響可以忽略。”王志軒表示,由于已實行嚴格的強制性排放標準,對火電行業征稅,其實已很難起到控制污染物的作用。
治污不能僅靠“一種稅”
“相較環保稅本身,企業應更多關注環保工藝及治理技術的提高。”邢雷表示,僅靠一種稅來改變環境,作用并不大。征稅并不是最終目的,根本上要促進企業減排,仍需依靠技術進步。
李志青進一步闡述了企業應對的幾種可能。他說:“一是繼續生產和排污,繳納相應的環保稅;二是減少排污和生產規模,降低環保稅成本;三是維持生產規模,但采取清潔生產技術,降低環保稅成本。”
他表示,應對的最好辦法,在于企業整體運行效率的進一步提高。只有采用越來越先進的技術,生產過程越來越清潔,環保稅成本才能降低。排污效率低、處于環保邊緣的企業將在競爭中失去優勢。
在征收形式方面,王志軒表示,“費轉稅”其實是行政規定向法律法規的轉變,企業繳稅成為剛性要求。“過去,部分企業存在僥幸心理,并未足額繳納排污費。環保稅開征后,這部分費用不再留有余地,企業必須依法繳納。這對企業的排污量準確規范核算提出新的挑戰。”
“環保稅不僅為環保產業帶來利好,也為更寬泛的綠色產業提供機會。”中國人民大學生態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藍虹表示,環保稅執行力度的加大,將為“三廢“處理企業帶來利好,并在一定程度上刺激第三方治理,擴大環保產業蛋糕。(朱妍)
轉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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