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企分類改革 細化落實是關鍵


    時間:2015-09-23





      國企改革是我國經濟改革的重心,9月13日,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全文發布,迅速在社會各界引發廣泛關注。其中最為值得期待的對國企進行分類改革有了明確方向,并成為改革的切入口。這意味著,以前一直在回饋社會和追求盈利之間左右為難的國有企業有了主攻的方向,新一輪國企改革駛入“快車道”。

      眾所周知,由于要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目標多元、定位不清、考核沒有針對性等問題,一直束縛著國企的發展。因此,業界一直主張要對國企進行分類,但具體怎么分此前卻一直沒有定論。

      此次《指導意見》首次對國企分類給出了明確方向:要從國有資本的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層面出發,結合不同國企在經濟社會中所起的作用、現狀和發展需要,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并通過界定功能、劃分類別,實行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定責和分類考核。

      對此,在國新辦9月14日舉辦的《指導意見》吹風會上,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張喜武強調說:“分類是改革的基礎。”他表示,按照《指導意見》要求,要抓好六項重點改革任務,其中的第一點就是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將國有企業分為商業類和公益類,以此來推動國企與市場經濟深入融合,并進而促進國企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而對國企進行分類則能夠實現“公益的歸公益,商業的歸商業”。

      值得注意的是,《指導意見》中對國企進行功能劃分是首次提出的概念,這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具有重要意義。

      “給國企分類很重要,相當于指明了方向。”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經濟所所長匡賢明在接受中國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他認為,過去國企改革推進了很久,但為何沒有取得重大突破,主要原因是對國企沒有進行分類管理,以大而統的模式管理,國企目標多、定位不清晰、考核評價缺乏針對性等問題突出,制約了國有企業活力的釋放,也制約了國有企業公益性的發揮。而對國企進行分類,可以探索出一條解決這一系列問題的新路子。

      改革是系統工程,如果分類不清晰,國企改革將很難有關鍵突破,容易出現“一刀切”的局面。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告訴中國商報記者:“過去國企的管理方式偏向粗放,管理、要求、考核標準都是統一的,這太籠統、不科學。而分類相當于改革的基礎,是改革的地基。這和建大樓要把地基打扎實一樣,只有地基扎實了,樓才能建得穩固。”

      對國企進行分類管理是國企改革的基礎,那么對于110家中央企業和眾多地方國企而言,如何根據《指導意見》對自身歸類成為下一步的關鍵。

      對此,《指導意見》提出,國企劃分為商業類還是公益類,將按照誰出資誰分類的原則,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制定所出資企業的功能界定和分類方案,然后報本級政府批準。

      在李錦看來,從市場層面看,目前有80%的國企可能劃分為商業類。但下一步要注意的問題是,很多國企既有公益性的定位也有商業性的定位,如中糧和中儲糧,在糧食儲備方面涉及到國家經濟安全屬于公益性,但其旗下有一些子公司卻處于充分競爭的行業,如蒙牛,下一步怎么出臺細則準確劃分至關重要。

      事實上,從很多國企的發展層面看,很難將企業嚴格地區分為商業性和公益性。對此,匡賢明建議,在出臺國企分類細則時,不僅要從整體上考慮公益性和商業性,還要綜合考慮業務特點和利潤使用。

      匡賢明還表示,有關部門在出臺國企分類細則的時候,可以嘗試在監管企業主體的同時監管企業的經營業務。此外,在區分國企是商業類還是公益類時,可以考慮從利潤的使用層面看。如果利潤主要用于補充公共財政,就屬于公益類;如果利潤主要用于自身發展等經營方面,就屬于商業類。具體進行劃分仍需要綜合考慮業務、利潤等因素進行分類,有助于提高國企分類的實施效果。

      “不管是將國企劃分為公益類還是商業類,一定要遵從市場規律,以市場為導向。對國有企業的分類,不能離開市場。這就要求加快推進相關領域的市場開放進程。”匡賢明進一步建議說。

    來源:中國商報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