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共同發布了《中國數字文化產業發展趨勢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首次全面展示了我國數字文化產業的發展狀況和成果。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王立勝曾表示:“數字文化的發展,對推動我國國民經濟轉型升級和豐富大眾文化生活,增強綜合國力,提高社會文明水平和擴大我國文化影響力,具有重大戰略意義”。
科技賦能新業態
近年來,數字文化產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報告》顯示,我國文化產業在2004年到2017年的增速兩倍于GDP增速,2017年,數字文化產業增加值約為1.03-1.19萬億元,總產值約為2.85-3.26萬億元。
中研普華研究員姜開玉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數字文化產業的發展將我國文化產業推向一個新的高度。數字文化產業已成為事實上文化消費的主導形態,是當前文化創新的動力之源,是大眾文化消費的主流形態。數字文化一方面提升了中國文化產業競爭力。另一方面,對國家經濟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付一夫也向《中國產經新聞》記者表示,文化產業是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同于傳統的文化產業,數字文化產業是數字創意產業在文化領域的具體體現,具有創意性、引領性、低消耗、可持續的鮮明特點,具有轉方式、調結構、促消費、擴就業的獨特作用,屬于智力密集型、高附加值的新興產業。數字文化產業本身就是高新技術與文化融合發展的成果,承載著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并催生了一系列新興業態,其發展壯大有望為國民經濟發展注入新動能。
“當前,我國數字文化產業正處于新一輪爆發性增長的前夜。”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東方文化與城市發展研究所所長楊曉東指出,具體看來,呈現三大特點:一是處于由新技術而產生的新一輪爆發性增長的前夜。以5G為基礎,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以及區塊鏈技術都可能影響數字文化產業發展;二是消費互聯網向產業互聯網轉進。隨著產業互聯網和消費互聯網的融通,文化產業尤其是數字文化產業作為生產性服務業的帶動能力作用將得到充分發揮;三是從國內市場競爭邁向全球市場競爭。
值得注意的是,科技的不斷進步已經成為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核心驅動力,尤其是5G商用落地將發揮重要作用。
《報告》顯示,5G的三大特性或催生出數字文化產業三大落地場景:一方面,5G的高網速將真正推動虛擬現實、增強現實、混合現實等技術商用,電子游戲、影視視頻、會展、旅游、新聞出版等產業將受益;另一方面,5G低延時高可靠優勢推動了無人駕駛技術的發展,未來或將出現基于汽車移動平臺經營內容定制的公司;此外,推動萬物互聯帶來的大規模物聯網業務,包括產業互聯網、智慧城市等,將激發文化產業作為生產性服務業所能發揮的重要作用。
對此,姜開玉分析指出,5G商用是數字文化傳播速度進一步提升。網速的提升會導致文化內容的生產者呈現多元化的特征。同時,消費體驗和服務質量將會大幅提升。5G技術將在文化產業的生產、推廣、分發等各個環節發揮其作用。此外,5G技術還將加速傳統文化產業的融合發展。
此外,付一夫指出,5G帶來的不僅僅是速率的提升,其低延時、高可靠性、低功耗的一系列特點,決定了我國媒介生態將會發生革命性的變化。具體而言,5G將為數字化文化資源建立高速信息通路,促進數字化生產要素與產品的高效流通,推動文化科技的深度融合,構建全新的基于數字化的廣泛連接的數字創意生態系統。而這些將會觸發數字創意產業的業態創新與生態蛻變。隨著5G商用范圍的日漸擴大,我國數字文化產業有望再上新臺階。
“出海”駛入新征程
近年來,數字文化出海已經從政府被動要求變成了領軍企業的主動需求,并呈現出從資本出海向產品出海、技術出海和規則出海轉變,部分產品和服務在國際市場上也初具競爭力,但價值觀出海還落后于產品和服務出海。
《報告》顯示,向海外市場拓展成為國內互聯網領軍企業的共同選擇。以游戲產業為例,2018年中國自主研發網絡游戲海外市場實際銷售收入達95.9億美元,同比增長15.8%,遠高于國內5.3%的同比增速。
有專家指出,海外甚至是數字文化產業的“第一增量市場”。探究數字文化產業在海外成功的原因,姜開玉分析稱,一方面由于中國互聯技術的成熟,文化產品傳播渠道更為廣泛。同時,文化創意提升,產品質量提高,文化競爭力不斷提升。
“另一方面就是全球化發展趨勢的帶動,海外居民對中國文化的了解興趣不斷上升。直播、小視頻等文化產業以一種簡單,直接,輕松的方式向世界傳達著中國發展的現狀,促進海外交流。現在也有不少海外居民使用抖音等短視頻軟件,拍攝一些作品進行分享和交流。”姜開玉補充道。
隨著市場競爭不斷加劇,未來數字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是關鍵。付一夫指出,數字文化產業的內核是文化內容和創意服務,然而目前我國文化供給質量依舊不高,供給與消費之間缺口仍然很大,供需錯位與脫節現象嚴重;同時,行業發展良莠不齊,同質化產品競爭較為嚴重,自主創新有所欠缺,個別平臺甚至還有低俗內容,嚴重影響行業健康發展。
“因此,未來我國數字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將會以提升內容質量與供給作為重要著力點,并在數字技術的賦能下,盤活呆滯供給,淘汰過剩供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創新創意能力,創新新業態,激發新供給,培育和引導新消費。與此同時,還應該逐步構建起規范的市場秩序,完善監管體系,在保護新業態的同時,密切及時地關注市場動向,加強數字文化市場的動態監管,不斷創新監管方式,加大執法工作力度,對觸及法律道德底線、有損社會主流價值觀的網絡文化進行整治等。”付一夫補充道。
數字文化產業迭代快,產業發展創新既需要保護版權,也需要加快便利版權應用的各種探索,實現嚴格保護和有效運用的平衡,真正實現“有效保護”。
姜開玉表示,首先,是完善版權制度,文化產業發展,創意是很關鍵的,而關于知識產權,版權等方面的制度仍相對欠缺。其次,鼓勵原創,倡導購買正版,凈化消費市場。此外,加快區塊鏈技術應用,布局數字文化產業,加強創作者版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障。
《報告》建議,一是要構建更加完善的“司法—行政—市場”合作機制;二是要鼓勵版權保護技術和模式創新,利用區塊鏈技術等從技術端入手強化正版源頭管理,提高盜版識別能力,提高反盜版的行政執法能力;三是進一步加大對侵權者的懲罰和對被侵權人的賠償力度;四是要將鼓勵版權運用與加強版權保護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上,設置較為簡便的便利應用程序,拓展合理使用的范圍。
總之,數字文化產業目前已經成熟的商業模式仍主要側重于消費互聯網,但正在向包括產業互聯網在內的更多經濟領域拓展。未來與產業互聯網的融合,尤其是在文化旅游融合為代表的產業互聯網發展,以電競等為代表的文化和體育及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將是推動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機遇。(記者 韓鵬栓)
轉自:中國產經新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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