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緣何鮮見啟動


    時間:2014-09-26





      9月1日起,國家發改委下調了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全國燃煤發電企業標桿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降低了0.93分,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但是,本次上網電價調整并非業內期盼已久的煤電價格聯動,而是騰出降價空間主要用于疏導脫硝、除塵環保電價矛盾,也就是說本次電價下調無關煤電價格聯動。煤電價格聯動提出至今已有10年之久,但鮮見這一機制的啟動,煤電價格聯動難在哪里呢?

      早在2004年,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的意見》,決定建立煤電價格聯動機制。2012年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2013年起當電煤價格波動幅度超過5%時,以年度為周期,相應調整上網電價,同時將電力企業消納煤價波動比例由30%調整為10%。

      縱觀過去10年,煤電價格聯動只動用了寥寥四次,并且也只有兩次是嚴格意義上的煤電聯動,且都是在煤炭價格大幅上漲時期。不過煤電之所以沒有聯動,并非是因為聯動條件沒有滿足。從2008年標志著煤炭行業風向標的秦皇島港5500大卡動力煤平倉價飆升超過1000元/噸,到2011年年底的800元/噸發改委限價令,再到今年9月的不足500元/噸,煤炭價格經歷了過山車,早已經達到了聯動條件,但是在2008年之后,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就再也沒有啟動過。

      關于這方面,業內也存在很大爭議,支持啟動煤電價格聯動機制者,認為應嚴格按上述意見執行;反對者則認為,應當綜合考慮宏觀調控、環保政策、電價結構調整的需要以及煤、電行業經營環境等方面的因素,暫時不應該進行煤電聯動。目前來看,相關政策執行部門應當是采納了第二種意見,所以暫時未啟動煤電價格聯動機制。

      發電行業跟煤炭行業同屬基礎產業,又屬于上下游關系,關聯度極大。但是,歷史上多次爆發的煤電矛盾對煤電雙方均產生了嚴重的影響。煤企、電企生產經營大起大落,經營業績兩極分化,兩者處在翹翹板的兩端,不是煤企巨虧,就是電企巨虧,嚴重影響了能源的安全、穩定供應和行業可持續發展能力。

      目前,國內煤炭企業虧損面已超過70%,有9個省出現了全行業虧損。在主要產煤省區的36家大型煤炭企業中有20家企業虧損、9家企業處于盈虧邊緣,有50%以上的企業下調了職工工資,部分企業出現了緩發、減發、欠發工資現象。這種情況,電力企業也曾有過。2008年發電企業首次出現全行業虧損,雖然煤電聯動后電價上調,但電價上調的漲幅難以跟上煤炭價格的飆升幅度。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原煤單價同比上漲112元/噸,五大電火電行業合計虧損700多億元,而煤炭行業當年利潤超過2000億元。

      2008年成為發電企業的一個拐點,此后,發電企業的火電業務一路虧損。截至2010年,五大發電集團運營的436個火電企業中,236個企業虧損,虧損面達54%。而且從2008年后,五大發電集團的負債率均超過了國資委限制的央企70%負債高限。截至2010年底,五大發電集團運營的436個火電企業中,資產負債率超過100%、處于破產境地的企業達85個,占全部火電企業的19%。2013年后,煤炭價格一路下滑,電力企業有所好轉,但也受煤電聯營所累,自身擁有的煤炭企業成了包袱。

      我國的煤電矛盾根源在于煤電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的根本差異,是政府計劃體制與市場運行機制的嚴重沖撞,是政府、煤企、電企、用戶、鐵路各方不斷博弈的結果,這也遠非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一個過渡性政策所能解決的。就是在2008年到2012年的“煤價高企電企虧損”時期,煤電聯動僅僅啟動了兩次,規定的6個月為一周期的聯動機制并沒有兌現。這也從一個側面證實煤電價格聯動機制自身的缺陷,這也是極少動用的一個原因。

      目前,不論是政府決策部門、煤電企業,還是社會各方都已經認識到煤電雙方無論是哪一方暴利或巨虧,都將對安全可靠、長期穩定的能源供應以及國民經濟發展造成不利影響,因而應當建立避免煤電產業大起大落,維持長期穩定、供需基本平衡的煤電市場。這需要進一步深化能源體制改革,政府放權于市場,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讓煤電雙方不斷磨合,還原煤電市場的本來面目,才能真正激發和釋放市場活力,實現煤電產業的協調發展。(左豐岐)

    來源:中電新聞網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