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型國企應及早著手布局文化產業


    時間:2013-12-11





      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決定》專辟一節論述推進文化體制機制創新,提出繼續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這為大型國企進入文化產業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

      目前,文化軟實力越來越成為一個國家、一個地方最難以替代的競爭優勢,文化創新日益成為價值創造的關鍵所在。近年來,中央政府對文化產業的發展空前重視,多次提出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到2020年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這意味著在未來有限的幾年里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將要逐步上升至5%左右,即文化產業增加值將從現在的約1.1萬億元增加至約4.3萬億元,年均增速要達到15%,遠超過GDP的增長。

      這幾年,隨著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兩者之間關系的厘清,文化產業已經展現出較為強勁的發展勢頭。以數字出版產業為例,據《2012—2013中國數字出版產業報告》顯示:2006年我國數字出版產業總收入為213億,2012年已接近2000億,年均增速接近50%。毋庸置疑,在下一個五年、十年乃至更長時間里,文化產業都將成為一片值得角逐的“藍海”。當前美國文化產業產值已經占到國內生產總值的約四分之一,成為僅次于軍工行業的第二大支柱產業,而我國文化產業產值僅占國內生產總值的近3%,其中的空間和機會可想而知。

      不過,目前文化產業發展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突出表現為“小、散、弱”,集約化程度還比較低,資源利用率也不高。這也是《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專門提出“推動文化企業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提高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水平”的重要原因所在。

      文化產業目前存在的這些問題和該產業不少公司都是轉制改企而來不無關系。轉制改企而來的文化產業公司,一方面長期作為事業單位,已經習慣了較為濃厚的行政色彩,對怎么辦公司在短時間里還沒有完全適應;另一方面,長期作為事業單位,分屬于不同的條條塊塊,在資金規模上也難以滿足文化產業大發展的需求。

      在這兩方面,大型國企都有讓人難以望其項背的固有優勢。一方面,大多數大型國企自從上個世紀90年代國企改制以來,已經在市場這個“大海”里撲騰了二十年,不少已經成為其中的“游泳健將”,對公司經營管理可以說是門兒清了,這一點正是轉制改企而來的文化產業公司極度缺乏的;另一方面,在資產規模上,大型國企家大業大,家底動輒以百億、千億計,這不僅是需要走資本集中道路的文化產業所極度渴求的,也是其它多數民營企業所無法比擬的。

      然而,到目前為止,我國從事文化產業的大型國企,大都是先前的大型文化事業單位轉制而來,即所謂的文化央企。其它大型國企中布局文化產業的還不算多,至少還沒有真正提到各大型國企的戰略性議題上來。

      正如我們上面提到的,中央已經明確提出繼續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這對正處于轉型升級關鍵期的大型國企來說,實在不可謂不是一次難得的機遇。近年來,我國多數大型國企在轉型升級上取得了讓人矚目的成就,但是也有一部分大型國企由于產業類型單一、產能消耗嚴重,污染程度較高,轉型升級的效果不佳。公司部分產業可以關停,可是公司的人員怎么安排,公司的未來怎么辦,成為這些大型國企當下面臨的大難題。

      而文化產業具有資源消耗少、環境污染小、附加價值高、發展潛力大等特點,是世界公認的“朝陽產業”,也是很多國家和地區著力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大型國企正好利用自己的上述優勢彌補轉制改企而來的文化產業公司囿于資金、辦公司經驗方面的限制,發展步伐慢,難以滿足公眾不斷增長的文化需求的缺陷。拿出自己的經驗和資金,參股甚至控股文化產業公司,既能解決自己的轉型難問題,又為文化產業發展助力,何樂而不為呢?

      三中全會后,各種資本正在待機而動,已經開始盯上了文化產業這塊肥肉。機遇稍縱即逝,大型國企尤其是面臨轉型升級難的大型國企,是時候把布局文化產業擺上議事日程了。(孟書強)

    來源:中國企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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