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11月25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發改委每年都會在年初發布年度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他進一步說,2014經濟體制改革重點正在研究制訂中,其中明確價格體制改革將是年度主要任務。
說到目前的價格體制,民眾最關切的自然是水、石油、天然氣、交通、電信、電力等領域的價格改革。這些資源能源行業基本上是由國有企業壟斷經營,即使是像石油、電信等行業形成了幾家企業分割的格局,但這些企業都是央企,其市場分工更多的是一種行政安排而不是市場博弈的結果,因此價格壟斷的色彩很明顯。近年來,發改委也一直在推動這些領域進行價格改革,希望建立起更具市場化色彩的價格形成機制,但每一次價改的結果卻是價格上漲,發改委價格司郭劍英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就承認,現在在推進資源環境價格改革過程中,確實都是一種漲價的現象。
價格改革,當然不是一定得產生價格下降的結果,在目前全球性價格上漲的大環境中,資源能源型價格上漲可能是一個長期的趨勢。但是,如果價改的結果只能是漲價,那么民眾甚至可以認為既然這樣那還不如不改革更好。很顯然,就這些資源能源性領域來說,由于國企存在著事實上的壟斷,市場競爭不充分,這也是導致價格只能一路上漲的一個客觀因素。而在這背后,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是這些央企和其他國有企業在政策的支持下,實現了對價格的操縱。
實際上,目前絕大多數競爭性領域的產品價格已經由市場決定,而由于這些領域通常都已向各種資本主體放開,市場競爭已經成為常態,因此即使價格出現上漲,由于消費者具備了充分的選擇權,也沒有引起很大的反彈。
因此,價格改革的關鍵,其實并不復雜,就是要讓市場展開充分的競爭。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中就指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這個改革目標與政府職能的轉換也是相輔相成的。只有這些領域出現了由各種資本主體參與的充分的市場博弈,市場對價格的決定作用才能形成。
值得注意的是,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根據這個原則,有關方面需要做的就是盡快明確這個范圍的界限,在界限之外的所有領域,就應充分放開,引入民資、外資等資本,和國資在“價格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基礎上展開充分博弈,政府除了對可能出現在這些領域的價格壟斷、價格和服務不對稱、假冒偽劣產品等問題進行監管以外,不再對其價格進行不當干預。在這樣一種機制之下,同一個領域很可能出現多種價格,民眾就可以通過自己的選擇權行使購買到不同品質的市場服務。(周俊生)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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