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據財政部網站消息,中央財政近日安排50億元資金,全部用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具體包括京津冀蒙晉魯,重點向治理任務重的河北省傾斜。
該項資金以“以獎代補”的方式,按上述地區預期污染物減排量、污染治理投入、PM2.5濃度下降比例3項因素分配。本年度結束后,中央財政將對上述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成效進行考核,根據實際考核結果再進行獎勵資金清算,突出績效導向作用。
今年以來,中國頻繁發生大范圍霧霾天氣,約四分之一國土面積受影響,其中華北地區尤為深重。透支環境制造的惡果,不僅僅影響到社會發展的品質,更威脅著民眾的健康。在霧鎖中國的環境焦慮之下,國家安排專項資金進行大氣治污,預示著中國大氣治污向前邁進了一步。
不過,公眾在期待之余,也有疑問:50億元的專項資金能夠促成空氣質量多大程度的改善,“以獎代罰”的資金分配方式是否合理,地方政績與治污大局如何從博弈走向共識?種種疑問,不僅關系到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及效果,更是折射出惡劣環境下,民眾釋解環境焦慮的急切。
環境問題有其自身的復雜性,它不僅是中國的難題,也是世界的難題。環境保護的背后,充滿著諸多的利益博弈:之于國際博弈,它是政治問題;之于國家發展,它既是經濟問題又是社會問題;之于地方政府,它還可能是政績問題。而發展與保護的矛盾,是所有問題的根源所在。因此,治理大氣污染,國家的重視和財力的支持很重要,但找到地方發展與環境保護間的平衡點,恐怕才是讓觀念發生轉變的關鍵。
而“以獎代補”的資金分配方式,本質是專項資金的專項考核,與當下的政績考核體系關聯性并不太強。雖然它具有績效的正面導向價值,但這種方式是否對專項資金覆蓋的地方政府具有改變作用呢?效果顯著,可以獲得更多的獎勵,那么動作遲緩和滯后的呢?是不是也應該有相應的懲罰機制進行鞭策。而環境保護作為國家戰略,卻往往不能在發展水平及官員政績的考核中得到嚴格體現,這也是各種環境保護行動在地方舉步維艱的原因所在。應該看到,環境問題愈發緊迫,在發展過程中已然不再是可選項,而是必選項。
國家財政50億元專項資金注入華北空氣治污的新動作,無疑表現著國家層面的環保決心。但是,這50億元專項資金,能否轉變地方發展的觀念,從GDP的迷信中走出來,致力于創造“綠色政績”?光有資金注入,恐怕遠遠不夠。并且,即便是大氣質量變好了,其他環境問題呢?解決環境問題,既要有專項的聚焦,更需要有長遠的戰略性規劃。因為,環境問題從來都不是孤立的問題。
按照9月公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到2017年京津冀地區的PM2.5濃度應當比2012年下降25%。50億元的專項資金投入,能否達成這種數值上的預期,需要時間來考證。而更重要的是,環境問題的解決,更應該從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運動思維中突圍出來,在理念和制度層面實現可持續。面對環境焦慮,形勢是緊迫的,但有共識需確立:既要看到華北霧霾鎖城的嚴重性,也應該看到環境污染在整個發展格局中的深重性。(時言平)
來源:中國有色金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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