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怡建:自貿區稅收政策重在促投資


    時間:2013-10-08





    “雖然自貿區的總體方案中提到要營造相應的稅收制度環境,但此次上海自貿區改革的重點不在稅收政策上,其對企業的吸引力也不在于此。”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教授、財稅專家胡怡建昨日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說。

      如其所言,稅收優惠也許并非上海自貿區改革指向,此前外界所傳的15%所得稅并沒有出現在最終的方案中,其實,據本報記者了解,在上海的送審方案中也沒有提及此項內容。

      不只是注重商品貨物流動

      在中國政府網發布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下稱《方案》)中涉及自貿區的稅收政策的表述是“營造相應的監管和稅收制度環境”,在維護現行稅制公平、統一、規范的前提下,以培育功能為導向,完善相關政策,自貿區將探索與試驗區相配套的稅收政策。

      具體而言,將在自貿區內實施促進投資的稅收政策。注冊在試驗區內的企業或個人股東,因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為而產生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繳納所得稅。對試驗區內企業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企業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獎勵,實行已在中關村等地區試點的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分期納稅政策。

      胡怡建在接受本報采訪時稱,此前上海綜合保稅區強調的是商品的貨物流動,目前來看,上海自貿區關注點不僅在于商品的流動,還在于服務投資等領域。自由貿易區在國際上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幾個國家互相簽協定,互免關稅,稅收優惠政策對簽約國有效而對非簽約國無效;上海自貿區不是這樣的形式,是國家在一個特定地區建立一個特定區域,這個特定區域和原來保稅區一個最大差別的地方就是屬于境內關外。

      胡怡建稱,保稅區的規定還是一個特定的稅收方面的規定,自貿區不但是稅收問題,最重要的是制度創新的地區,而不僅僅關注商品流動。自貿區是要重新制定經濟領域的法律法規,實現負面清單管理,為中國新一輪的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提供窗口,這也非常契合新一屆政府強調“市場化去行政化”的要求。

      有利于融資租賃等行業

      對于《方案》提到的稅收政策,胡怡建說,企業對外進行的非貨幣投資,比如固定資產或股權投資,這里所提到的分期繳稅也就是延期繳納所得稅,這樣一來,其實稅并沒有少繳納,對企業的現金流而言的確減輕了壓力,同時也會有一部分銀行利息的收入。從這一點來講,對于企業,還是有一定的實際意義。但是目前來看,需要細則來進一步規定,是對區外企業進行投資還是對境外企業進行投資。

      同時,對于參照中關村等地區試點的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分期納稅也是同樣的效果,這也是吸引高端人才的舉措。

      《方案》中表明要實施促進貿易的稅收政策,其重點提到了相關的融資租賃企業或金融租賃公司。按總體方案設計來看,這類公司在試驗區內設立的項目子公司將納入融資租賃出口退稅試點范圍。對試驗區內注冊的國內租賃公司或租賃公司設立的項目子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從境外購買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并租賃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飛機,享受相關進口環節增值稅優惠政策。同時,在符合稅制改革方向和國際慣例以及不導致利潤轉移和稅基侵蝕的前提下,將會積極研究完善適應境外股權投資和離岸業務發展的稅收政策。(作者:于艦)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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