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讓“煤電互保”擾亂市場


    作者:馬建勝    時間:2013-07-09





    最近,在多年不遇的煤炭 “量價齊跌”慘市之下,多省“煤電互保”的聲音和動作再次抬頭。

      以河南省為例,省政府要求當地發電企業優先使用本省煤炭,并實行“買多少煤獎勵多少發電量”的政策,多采購1萬噸省內原煤獎勵1000萬千瓦時上網電量,少采購1萬噸省內原煤扣罰1200萬千瓦時上網電量。

      這一政策很快抬高了河南本地電煤價格,本地煤比外來煤高出30~50元/噸。

      在安徽,省國資委已向各省屬企業下發 《關于進一步深化省屬企業合作發展活動的通知》,要求馬鋼集團、銅陵有色、海螺集團等煤炭消費大戶以及大唐、國電等發電企業與淮北礦業、淮南礦業集團等煤炭企業對接銷煤,拓展業務。

      在湖南,省經信委要求火電企業要優先采購湘煤集團、資江煤業集團等省內煤企生產的電煤,保障維持各煤礦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并對各火電企業的電煤接納任務進行了明確。

      地方政府明里暗里的“煤電互保”,雖然短期內會讓省內煤炭價格止跌企穩,但從長遠看,地方保護并不能起到實質作用,反而不利于電煤市場化運行,對整個行業的發展起到不利作用。

      去年年底,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電煤市場化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提出煤炭企業和電力企業自主銜接簽訂合同,自主協商確定價格,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煤電企業正常經營活動不得干預。

      現在煤炭行業遇到的問題是市場的問題,最終還是應該交由市場來解決。落后產能、供大于求造成的市場疲軟不是短時的問題,保護本地落后產能不是明智之舉,只有采用市場化的手段,把權力和動力交給企業,讓企業主動加強管理、降本增效、淘汰落后,才能提高本地煤企長久的市場競爭力。

      可以說,“煤電互保”是非市場行為,該收手了。(記者 馬建勝)

    來源:中電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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