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制定出臺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進一步優化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市場的制度安排,完善發行、定價、并購重組等方面的各項制度。適當放寬創業板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準入標準。
“這一思路是正確的,但關鍵是如何認定‘創新型’和‘成長型’,又由誰來認定。”中路股份董秘袁志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他認為,這一政策出來之后,不排除會有“偽創新型”企業出現,因此,就要用制度來減少“偽創新型”企業的產生。
“利潤指標可以降低,但是銷售指標不能降低,至少市場規模一定要有。”袁志堅表示,如果創新型企業不具有市場規模,那么成長性就會有擔憂。
“一旦上市后,監管部門要考慮用什么辦法把‘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股東與實際控制人捆綁在一起,如延長股份的解禁周期等。”袁志堅表示。
金融界首席分析師趙歡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適當放寬創新型企業創業板上市財務門檻,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業,尤其是高成長性新興產業和新興企業,為風險投資和創投企業建立正常的退出機制,也為了給中小企業提供更方便的融資渠道,為自主創新國家戰略提供融資平臺,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添磚加瓦。同時,這也是中國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
“在短期內會給二級市場帶來一定壓力,但從長遠來看,市場化的發行機制將為二級市場奠定良好基礎,更有利于股市長遠、健康地發展。”趙歡表示。
對于適當放寬創業板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準入標準,銀泰證券資深投資顧問鄭虹一方面表示支持,但她同時也表示出擔憂,這主要體現在對制度的把握上。
“有一些企業不符合在A股上市的標準,但是,它們的質地是非常優秀的,指導意見提出適當放寬財務準入標準,是扶持優質企業的一種表現,符合當前經濟轉型的要求。”鄭虹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而她擔憂的是,就怕會有極少數的企業魚目混珠,擾亂資本市場的健康運行,損害投資者的利益,“這就要求監管層把好關。”(朱寶琛)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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