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限制進口不能解決煤炭業問題


    時間:2013-05-31





    有報道稱,5月初,國家能源局召集煤炭、電力行業相關企業開會,征求對《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意見。該《辦法》中引人注目的一個內容是,擬對進口煤炭設定限制,并對進口商設定準入門檻。據悉,這個規定是呼應了煤炭行業的要求,此前煤炭行業的人大代表已聯名上書要求抑制煤炭進口。但五大電力集團認為限制進口煤炭等做法不符合市場規律,不利于國民利益,對環境保護作用也很小,因此向國家發改委表示了抗議。看來,該《辦法》要正式出臺,還要經過煤企和電企之間的反復博弈。

      在我國經濟增速下降的大背景下,曾依托擴大投資而獲得較快發展的煤炭企業所面臨的壓力可以想見。匯豐控股日前公布的中國5月份PMI(制造業采購經理人預覽指數)只錄得49.6,又回到了“榮枯線”之下。這表明,眾多企業面對尚未復蘇的市場,為避免庫存增加,便收縮開工,這直接造成了對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產品的需求量下降。

      壓力之下,煤炭企業要求國家限制進口,表面上看似乎有充足的理由。國際煤炭數據庫提供的數據顯示,從2011年1月到今年1月,在兩年時間里,我國進口的褐煤共計9941萬噸。在國內煤炭產能已嚴重過剩的情況下,這樣的大幅度進口,似乎有點不講“社會責任”。但是,如果聯想到我國一些出口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經常遭遇反傾銷調查,而這種來自西方的貿易保護主義一向為我國政府和企業所反對,那么,當國外煤炭商向我國出口煤炭,并且尚未形成市場傾銷的情況下,由政府出面限制煤炭進口,其理由顯然有點牽強。

      煤炭企業希望通過政府干預來托住國內低迷的煤炭價格,這樣做不符合市場的根本利益。一些煤炭的消費大戶采購進口煤,并非不講“社會責任”,而是用進口煤更有經濟利益可圖。我國的煤炭礦藏集中于北部和西部,但煤炭消費大戶卻集中于南部和東部的沿海地區,北煤南運、西煤東運成為煤炭供應的基本形態,煤炭價格受運價掣肘,無法降下來。在我國煤炭終端銷售價格的構成中,把西部地區的煤炭運到東南沿海地區,其物流成本占到整個價格的50%以上。相比之下,從國外進口的煤炭,由于是海運,其物流成本低于國內陸運成本,對沿海地區所產生的吸引力不言而喻。

      很顯然,如果關上煤炭進口的大門,或抬高煤炭進口的門檻,一個必然的結果便是,煤炭用戶為此將付出更高的費用。這樣一來,似乎維護了煤炭生產企業的利益,但下游企業只能將成本轉移到它的產品上,最終只能由終端消費者來承受。煤炭作為一種基礎能源,其價格變化對整個社會的物價指數有很大影響,煤價上漲必然會挑起煤電價格聯動,電價隨之上漲,之后必然引發一系列產業價格上漲,物價指數也會受影響而升高,通貨膨脹壓力增加,民眾利益將受到損害。因此,從國外進口煤炭,即使從“社會責任”而論,也有可取之處。

      目前我國煤炭企業出現的產能過剩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十多年前為了推升GDP而進行的投資擴張所種下的苦果,國有資本、民營資本蜂擁進入煤炭生產領域,地方政府的引導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一些煤炭儲藏豐富的資源大省,煤炭甚至成為支撐整個省份GDP增長的“支柱產業”。正是在“看得見的手”推動下的快速增長,造成了煤炭行業畸形發展。一些地方出現暴富的“煤老板”,其人可以在房地產市場上一擲千金,但當地煤炭資源卻遭遇了掠奪性開采。煤炭企業迅速上馬,導致礦難事故頻發,也使煤炭供需關系失衡。從這一點說,目前煤炭市場出現壓力,正好是利用市場機制來調整煤炭市場扭曲的機會。煤炭企業可能會承受很大壓力,有的甚至不得不關門大吉,但煤炭行業卻可以在倒逼之下走上良性軌道。

      因此,對煤炭行業來說,目前最需要做的不應是呼吁政府動用行政之手進行“保護性干預”,將其國外競爭對手擋在國門外,而是需要順應市場變化,壓縮產能,改變目前對煤炭資源進行竭澤而漁式開采的局面。特別是,目前我國已面臨資源枯竭的現實威脅,即使從給子孫留一口飯吃這個樸素的道理來講,煤炭行業也需要有一個休養生息的過程。(作者系財經評論員)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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