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鄭州市保障房將實行“三房合一”新模式,即把符合保障條件的廉租房、經適房與公租房對象統一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停止經適房和廉租房的市場供應。這意味著,經適房將徹底退出鄭州市歷史。(3月4日《中國青年報》)
一直以來,經濟適用房盡管在調控房地產市場、調節住房供需矛盾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卻始終無法擺脫附著其上的權力自肥、利益尋租等問題。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個人信用制度不健全,相關監管不夠透明,法律法規缺乏震懾。
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與其給經適房制度打上一個個補丁,不如干脆拿走這塊誘人的蛋糕。不過,取消經適房并不意味著一勞永逸。從某種意義上講,這只是起點不是終點。接下來,有關部門的責任不是輕了而是重了,如何解決新情況新問題,避免公租房穿新鞋走老路,考驗著管理者的智慧和魄力。
首先,合理設置門檻。取消經適房后,公租房成為解決中低收入和困難群體住房問題的唯一通道,必須統籌兼顧各方利益,合理設置準入條件和租金標準,避免出現新的“夾心層”。其次,政府介入建設。在“近水樓臺先得月”的利益驅動下,任何外部監督都無法從根本上避免企業自建自肥。要做到公平分配,必須讓政府介入建設過程,或者由企業代建,政府回購、分配、管理。
此外,加強監管。雖然不如經適房誘人,但公租房同樣附存著利益驅動,存在滋生尋租、腐敗的土壤。對此,一方面要規范公租房的審核分配環節,做到全過程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同時,提高違法成本,對于騙租者處以高額罰金,列入誠信黑名單,對把關不嚴的公職人員進行問責,從而避免公租房重蹈經適房的覆轍。(張楓逸)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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