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經濟不景氣、煤炭需求不旺盛、價格下調的情況下,電企和煤企能夠進行博弈。但是,如果世界經濟得到蘇復,出現快速增長、煤炭需求旺盛的情況,電企就沒有能力與煤企博弈了,甚至又有可能出現煤荒。因為在我國,電是政府定價,電企不可能把煤價上漲的成本順延到電價上。故電企只能接受煤炭降價,不能適應煤炭漲價。而電煤市場化后,價格由市場決定,政府不再插手電煤合同價格了,市場總是有漲有跌。不難想像電煤市場化的改革將因電價的政府管制而會受到嚴峻挑戰甚至破產。
當然,不是說煤電不該市場化,市場化方向肯定是對的。而作為國家管理部門應該未雨綢繆,理順電價機制,讓電價也市場化。如果煤炭漲價了,電企就能把煤炭漲價的成本順延到電價上,下跌了再降低電價,無論煤炭漲跌電企也就不會因不能出高價買煤而無米下鍋了。但在目前電力供應由電網公司高度壟斷的情況下是不能實現市場定價的,電網公司想定多少就是多少,用戶沒有選擇余地,你嫌貴,不用它的電,你就無電可用。
國務院研究室綜合司副司長范必指出,“產業鏈中如果某一個環節是由政府管制的,其必將影響公平競爭。”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
方法就是,在廠網分離競價上網的改革基礎上,進行輸配分離,即電網公司就如同高速公路經營公司一樣,只收取過路費,不參與物流公司具體經營一樣。電網公司只收取電能過網費,配電所從電網公司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法人公司,與一些新成立的民營配電公司參與配電競標。如某個社區對現有的配電公司不滿意,合同期滿后,就可以進行招標,電價低的,服務質量好的,就會中標。這樣就會促使配電公司不斷深化內部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服務,為用戶提供最低的電價和最優質的服務。
這種機制一旦形成,煤價上漲下跌,電價就可以隨之上漲下跌,形成市場化一體的機制。這一模式在國外已有成熟的案例,北歐為了讓消費者用到經濟實惠的電,將電力產業鏈拆分為發電、輸電、配電與用電四個不同主體。發電與配電實行市場化由民營或合資公司運營,輸電則由壟斷的國家電網公司負責,只收過網費,但它的財務是公開透明的,為非盈利的。配電公司和發電公司通過交易市場進行報價交易,通過競爭形成交易價格。
而我國的發電企業發出的電,通過電網公司買斷后,再壟斷賣給用戶,電能買賣雙方的競價被電網公司阻斷了。因此,只有電力體制改革后,電價才能市場化,煤電危機才能根本得到解決。
我國這項改革最為關鍵的是電網過網費收取標準的問題,這涉及到眾多部門的既得利益,因此難度較大。國家能源局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則建議,“按照合理成本加規定利潤的規則,通過同業間資產量、輸配電量和運營效率的橫向比較,對各級電網企業分別實行單獨定價,確定并公布其年度準許收入總量和相應的輸電、配電所有路徑的過網電價。”
來源: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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