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資助中西部和農村地區等“無利可圖”的郵政服務為名,國家郵政局和財政部打算向快遞企業收“份子錢”———郵政普遍服務基金,最終可能向快遞消費者轉嫁每年至少10億元的額外收費。據了解,《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已于近日起草完畢,并開始征求意見。
根據法律規定與世界各國通行做法,國家應當向國民提供郵政普遍服務。而由于無論地方多遠郵寄平信都按國家統一規定標準收取低廉郵資,所以郵政普遍服務本身確實是虧損的。但是,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義務主體是國家,民營快遞企業作為民企并不承擔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的法定義務,所以,如果國有郵政企業由于提供郵政普遍服務出現虧損,應當由國家使用財政資金進行補貼,而沒有理由以征收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名義向民營快遞企業收費,將國家與國有郵政企業應當承擔的責任轉嫁到民企頭上。
而據報道,按照法律規定承擔郵政普遍服務的中國郵政實際上也并不“差錢”。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IPO招股說明書披露,中國郵政集團2011年總營收為2586.23億元,凈利潤為209.36億元。所以,正如快遞物流咨詢網首席顧問徐勇所指出的,“中國郵政所進入的各個業務領域,利用了國家郵政普遍服務資源并實現了盈利,其整體盈利足以彌補郵政普遍服務虧損且還有盈余”。在這種情況下,再向快遞企業收取郵政普遍服務基金,由民企來補貼壟斷國企,對于民營快遞企業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
與此同時,征收郵政普遍服務基金也將增加民營快遞企業的成本負擔,進一步加重其生存與發展困難。據報道,目前江浙地區規模較大的民營快遞企業利潤在0.5~0.6元/件之間,而廣東的民營快遞企業利潤更是只有0.3~0.4元/件。在這種情形下,如果再向快遞企業征收每年至少10億元的額外收費,顯然將會令民營快遞企業利潤更加微薄,令不少快遞企業生存與發展變得愈加困難。由于快遞企業屬于吸納就業較多的行業,所以快遞企業生存與發展變得困難,也將會對就業與民生產生不利影響。而這顯然是與國家扶持民營企業發展,促進就業、改善民生的大政方針不相符合的。
快遞企業由于普遍利潤微薄,難以自行消化每年至少10億元的額外收費,所以其被征收的郵政普遍服務基金也可能會被部分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從而令快遞服務消費者的利益受到損害。所以,向民營快遞企業征收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實際上是為了一家壟斷國企的利益,而讓眾多民營快遞企業與消費者利益受損。正因如此,人們期待有關方面慎重出臺有關征收郵政普遍服務基金政策,改為敦促相關壟斷國企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以避免民營快遞業發展與消費者利益受到損害。(魏文彪)
來源:中國審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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