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民營經濟研究中心近日發布的《中國民營企業競爭力報告2012轉型升級與競爭力指數》顯示,在其抽樣調查的民營企業中,有36.38%的企業在過去3年中始終沒有建立自己的研發機構,民營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整體較弱,轉型升級亟待加強。
民營企業緣何不熱衷于自主創新?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業自身的原因,比如缺乏創新型企業家和技術人才、創新基礎差能力弱等;也有外部產業和政策環境的原因,比如行業壟斷競爭不足、知識產權保護政策不到位、法制環境不完善等,讓企業不愿或不敢創新。特別是融資難、稅費重已成為當前眾多民營企業的兩大心病,在這個節骨眼上,積極財政政策該出手時就要出手。
民營企業是地方經濟的支柱力量,但大都以中小型為主,又處在不同的發展階段,融資需求多種多樣,銀行不可能把中小企業對資金的需求了解透徹,這就需要得到政府財政的全力支持和引導。然而,現實情況并不樂觀。特別是2008年下半年,世界金融危機使我國中小企業深受其害。有資料表明,到2008年底,全國中小企業中歇業、停產、倒閉的大約占7.5%。2009年6月6日,在中央電視臺經濟頻道舉辦的“如何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大型國際論壇上,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會長李子彬便直言不諱地指出,中小企業沒有從積極的財政政策中直接受益。
資金緊張讓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難以為繼,創新亦是紙上談兵。積極財政政策應當發揮“起搏器”作用,綜合運用無償資助、貸款貼息、風險投資、后補助、償還性資助等多種投入方式,對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給予重點支持,引導企業和社會力量加大科技投入。設立科技企業孵化專項資金。采取無償資助方式,支持并帶動科技企業孵化器提升專業服務能力。設立中小企業擔保資金。大力支持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放大公共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間接引導、撬動社會資金共同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等等這些,都不失為挽救民營企業生存、推動自主創新之妙計。
民營企業沒有國有企業的實力雄厚,自主創新還需要稅收激勵政策。從我國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稅收政策來看,著力于降低企業自主創新投資風險的稅收政策措施不足,雖然對企業的減免稅政策比較多,但稅收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實際上按照公共財政的基本要求,如果企業自主創新投資開發成功、有盈利,依法繳納所得稅正是稅收公平的要求,也是企業的應盡職責;相反企業自主創新投資開發失敗,則投資損失政府應與企業共擔,政府應從企業已納稅收中返還一部分,以承擔企業自主創新投資開發失敗的部分損失。
優化稅收激勵政策,應當將自主創新稅收優惠政策從直接優惠方式轉向間接的稅收優惠方式,從減低稅率轉向采用加速折舊、研究發展費用稅前列支等稅基減免方式,從主要對創新成果的優惠轉向主要對創新過程的優惠。這樣一來,民營企業只要是進行了自主創新投入,無論創新是成功還是失敗,其自主創新投入行為就可以得到稅收政策激勵,形成政府與企業共同承擔創新風險的格局,使企業切實感受到加大自主創新投入的稅收優惠,激勵企業加大自主創新投入。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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