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興國之要,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海洋經濟發達,對國家發展有顯著帶動作用是海洋強國的重要特征。發展海洋經濟是實現我國由海洋大國邁向海洋強國的必由之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國海洋生產總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由2003年的3.8%上升到2011年的9.7%,海洋經濟正成為我國經濟特別是東部沿海地區轉型升級的新引擎。落實十八大報告提出“發展海洋經濟”的要求,要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出發,結合海洋經濟和沿海地區發展實際,提高海洋經濟的質量和效益,增強海洋經濟對國民經濟的拉動作用。具體說來就是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轉變海洋經濟發展方式。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新的經濟發展方式,把推動發展的立足點轉到提高質量和效益上來”,使經濟發展“更多依靠節約資源和循環經濟推動”。當前,漁業、鹽業等傳統海洋產業的技術水平仍有待提高,造船業、海洋交通運輸業產能過剩已現端倪,海洋油氣等資源開發仍集中在近海,海洋生物醫藥業、海洋裝備制造業的創新能力仍需進一步加強。轉變海洋經濟發展方式要提高宏觀規劃指導水平,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依據,優化產業結構,減少對資源投入的依賴,促進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發展,提升海洋產業的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
擴大對國民經濟的貢獻。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已經是高度依賴海洋的開放型經濟,這種經濟形態將長期存在,不斷深化。十八大報告中“促進沿海內陸沿邊開放優勢互補”的論述對發揮海洋經濟對陸域經濟帶動作用提出了要求。應進一步加強海洋經濟在我國對外貿易、能源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能力;發揮海洋經濟的乘數效應,依托沿海港口和自由貿易區,開辟新的出海通道輻射帶動內陸地區發展;提升海洋產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擴大吸納勞動力就業能力;提升水產養殖、海水淡化、海洋油氣等對緩解陸地資源壓力的貢獻。
統籌沿海區域發展格局。十八大報告指出,要“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著力解決制約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大結構性問題”。自2008年以來,國務院相繼批準了以海洋經濟為特色的沿海省(區、市)發展規劃,海洋經濟發展勢頭強勁。然而港口、造船、石化等臨港工業遭到熱捧,產業同構、低水平重復建設、無序競爭情況比較突出,如此發展,將會帶來新一輪的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當前,應通過實施海洋主體功能區戰略,在宏觀層面上統籌規劃沿海地區發展格局,沿海地區也應結合全球經濟發展態勢、沿海發展格局和自身發展條件,重新審視海洋經濟和臨海經濟發展定位,發揮比較優勢,發展特色產業。
大力發展戰略新興產業。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強化需求導向,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健康發展”。海洋生物育種和健康養殖、海洋生物醫藥、海水淡化和綜合利用、海洋裝備、海洋可再生能源、深海技術等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對沿海經濟社會全局和長遠發展有著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發展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是轉變海洋經濟增長方式,促進海洋產業轉型升級的必然選擇。當前,應在組織實施重大工程,突破關鍵技術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市場的基礎作用,推動相關技術產業化和市場化,帶動相關產業轉型升級。
發展海洋經濟既要優化沿海地區發展格局,促進海洋經濟自身持續健康發展,又要發揮對國民經濟的促進和推動作用,帶動內陸地區共同發展。發展海洋經濟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宏觀管理、資源開發、科學技術、環境保護、權益維護等多方面共同推進和支撐,在政府引導的同時,更要發揮企業和市場的作用。(徐勝)
來源:中國海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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