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理汽車排污應以人為本,多管齊下


    作者:李敏    時間:2012-09-28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研究所有關負責人近日表示,政府正在醞釀對汽車征收排污費,目前正在論證階段,預計會在黨的十八大后實施。消息傳出,立即遭到社會公眾的反對與質疑。

    筆者以為,開征汽車排污費,雖利于保護環境,提高空氣質量,但也會增加公民負擔。治理汽車排污問題,應從提高汽車質量、減少用量、改善交通出行狀況等多處入手,而在綜合治理過程中,更應充分考慮百姓的承受能力,綜合考量,以人為本。

    近年來,我國針對汽車各種名目的費、稅已飽受垢病。私家車主不僅要承擔購置稅、增值稅、車船稅、上牌費等等,油價一漲再漲,也一再挑戰人們的承受極限;取消二級公路收費,但部分公路升級、收費不降反升;各地停車費上調、車牌拍賣、變相漲價等等,也實實在在增加著百姓的用車成本。但是這些費用到底有多少用在了治理空氣污染和改善交通方面,相關部門至今沒有公布一個明細賬,沒有給公眾一個說法。在這種情況下,進一步開征汽車排污費,顯然會引起公眾的普遍質疑。

    其實早在2008年,國家有關部門就計劃開征“汽車廢氣排放稅”,征收原則是“污染者付費”,因為遭到公眾的強烈反對,最后這項稅種不了了之。當年的“汽車廢氣排放稅”開征沒有成功,現在又提出要征收“汽車排污費”,收不到稅,就收費。表面看來,誰污染,誰付費,很是公平。但是讓人們質疑的是,是否征收了“汽車排污費”,人們的生存環境和生活質量就能夠改善,空氣質量就能夠提高,就能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近年來,許多城市的百姓住房越來越呈現出向城市外圍發展的趨勢,對于公眾來說,買車就是為了以車代步,方便出行。汽車帶給人們生活的便捷已成為社會公眾享受幸福生活的必需品。加重收費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百姓用車,但其對于空氣污染治理的效果,與給工薪階層帶來的生活壓力是否匹配,還需要認真的研究。其實汽車排污的多少,一方面取決于用車的數量,另一方面還取決于汽車的質量與排放標準。因此,治理汽車排放污染,除了加大使用成本、減少使用數量的思路外,更應該考慮從生產源頭上加強管理,通過提高排放標準、通過提高技術含量來減少污染,這樣才更能體現以人為本的治理理念。另外,在引導公眾減少駕車出行的同時,還應該大力發展公共交通,通過完善的交通網絡、低廉的票價,切實解決人們的出行難題,吸引人們主動“綠色出行”。(李敏)

    來源:中國信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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