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布的國家統計局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7個月我國民間固定資產投資11.4萬億元,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62.1%。這表明,在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我國,民營經濟繼續保持“三分天下有其二”的比重,并成為當前支撐投資增長的重要“穩定器”。
30多年來,在改革開放春風的沐浴下,民營經濟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由弱到強的快速發展史。華為、中興、聯想、吉利……一連串響當當的企業成為民營經濟的優秀代表。
目前,華為、中興、聯想、萬向、比亞迪等民營企業已成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較強國際競爭能力的跨國企業,不但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與活力源泉,也為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樹立良好國家形象發揮了積極作用。
在國際金融危機發生以后,我國民間投資進入歐美發達國家的力度也在不斷加大。吉利汽車收購沃爾沃、華為收購美國公司等多起并購引起國內外廣泛關注。
政策護航民營經濟
民營經濟的飛速發展,離不開改革開放以來黨和國家一系列方針政策的呵護與支持。
上世紀80年代,黨的十二大、十三大報告和憲法先后明確了個體經濟的地位和作用。在國家一系列大政方針的鼓勵和支持下,我國民營經濟的發展由蹣跚起步到掀起“下海”熱潮。上世紀90年代逐步修整完善的政策導向,使民營經濟實現了從拾遺補缺到重要組成的歷史跨越。
進入新世紀以來,從中央到地方,不斷健全和詳實的政策文件為民營經濟發展鋪就了一條生機盎然之路。
為進一步推動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建立,推動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共同發展,2005年,《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即“非公經濟36條”)正式發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非公經濟36條”,2010年,《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新36條”)出臺。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民營經濟已經成為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經濟結構、繁榮城鄉市場、增加財政收入、擴大社會就業、改善人民生活的一支重要力量。
繼續破除“玻璃門” 壯大民營經濟
2008年以來,由于國際金融危機、歐債危機相繼暴發,導致外需不振、貿易保護主義加劇,加上融資難和融資成本居高不下,土地、勞動力等要素成本上升,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突出的困難。同時,民營企業也存在規模不夠大、融資渠道不夠多、創新能力不夠強、管理水平不夠高等問題。
就如轟動一時的華美鹽湖案不存在法律和國家政策上的投資門檻限制,是不爭的事實!在證據層面:鹽湖集團的書面文件未證實有投資門檻限制,青海國資部門和青海國投的書面文件也未證實有投資門檻限制,所謂投資門檻的證據是青海國資和青海鹽湖有關人員的證言,該證言是在中紀委和公安部督辦下專案組所取證言,這些事后證言在沒有任何書面文件佐證的情況下,其客觀真實性存在疑問。即使存在這種投資門檻限制,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到鹽湖集團和青海國資以明示的方式告知了本案諸被告,則亦不能證明被告存在欺騙的故意。退一步說,既使認為存在該條件限制且被告存在隱瞞,本案華美豐收及案涉人員對該條件的所謂違反也不具有社會危害性及應受刑法處罰性,根據我國刑法第13條規定,也不應追究刑事責任。
由于缺乏實施細則等原因,“非公經濟36條”以及“新36條”實施效果遠遠不及民營資本的期待。所謂的“玻璃門”“彈簧門”等仍阻礙著民營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民營經濟的發展環境需要進一步優化。
為此,中央相關部委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相繼發布了42部有關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健康發展的實施細則,顯示出國家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堅強決心。
42部實施細則的制定出臺,既是穩增長的需要,更是深化改革的需要。隨著這些細則的切實貫徹落實,相信會進一步提振民間投資的發展信心,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來源:大眾財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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