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再生能源: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作者:藏黎娜    時間:2012-09-05





      8月6日,國家能源局組織制定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和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四個專題規劃正式發布。根據《規劃》,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將顯著提高。到2015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的年利用量達到4.78億噸標準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4億噸標準煤,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達到9.5%以上。這一目標的設定,改變了可再生能源在電力體系中的“邊緣”地位,并將其上升為重要能源。


      積極發展水電、高效開發風電、多元化開發利用太陽能、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質能、加強農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合理開發利用地熱能、加快推進海洋能開發技術進步、推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展、加快技術裝備和產業體系建設的九方面重點任務幾乎把所有可再生能源涵蓋其中,其對環境無害或危害極小、資源分布廣泛、適宜就地開發利用和可以循環再生的特點獲得了日益突出的戰略地位和一片光明的前途——中國、美國、歐盟等多個國家和地區均設定了可再生能源在整個能源體系中的所占比例。


      然而,光明在前,腳下卻并非坦途。一方面,可再生能源對政策的依賴性較大,對可操作性、連續性、完善性、前瞻性都有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多為新興領域,技術的研發和引進均面臨眾多的未知挑戰,而隨之而來的巨大風險更是難以規避。除了政策和技術,高額的資金投入、過長的回報周期等都考驗著可再生能源的光明之路。


      在我國,還存在著地方政府不盡理性的鼓勵、亟需規范的開發和市場秩序以及深層次的制度改革等問題。先行一步的風電和太陽能,雖然取得了驕人的成績,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但所遭遇的產能過剩、核心技術缺失、缺乏整體規劃等問題卻值得可再生能源家庭中的所有成員警示和借鑒。


      能源是現代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可再生能源的供給能力密切關系著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是國家戰略安全保障的基礎之一,也是參與國際競爭和實現自身發展的基本要求。它將從根本上改變經濟增長模式和能源消費結構,甚至關系到能源供應的穩定。太陽能頻頻遭遇的“雙反”調查不過是可預見的一點小挫折而已,不必過分悲觀,但要見微知著,充分認識到競爭的殘酷和激烈。歷史發展機遇稍縱即逝,機會實際上并不僅僅取決于我們自己,同時也取決于我們的對手。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已不僅僅具有商業意義,而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和努力。(藏黎娜)

    來源:中電新聞網


      轉自: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