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可不要這樣“刺激消費”


    作者:魯政委    時間:2012-07-05





    2012年第一季度經濟數據顯示,在8.1%的GDP增速中,消費拉動6.2個百分點,達到20年來(1994年以來)最強勁的狀態;與此同時,消費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也達到了77%,更是差不多上升到了近30年來(1985年以來)的最高水平。這一水平和美國1990年代時略高于80%的水平相比,已僅有一步之遙。困擾中國二十多年的“頑疾堅冰”———消費不振,似乎瞬間化解消融!


      然而,現實果真像數據看起來的那么美嗎?


      從國民經濟統計的角度,最終消費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是居民消費,另外一部分是政府消費。根據相關資料分析,自1978年以來,我國政府消費在最終消費中的占比幾乎每隔10年就要上一個臺階:上世紀80年代大約穩定在21%-23%,上世紀90年代上升并穩定在24%-25%,2000-2010年進一步提高到了26%-27%的階梯上;2011年已爬上了28%,大有再上新臺階之勢。


      這種政府消費在最終消費當中占比逐年提高的態勢,暗示了政府消費增速可能在絕大多數時間高于居民消費增速。資料證實,在1978-2011年的34年中,其中有22年政府消費增速高于居民消費增速,34年中政府消費平均每年要比居民消費增速高1.4個百分點。


      進一步的數據分析發現,政府消費的增長往往和財政支出的增加亦步亦趨。也正是因為如此,我國最終消費對經濟貢獻的提高,往往與財政支出的擴張與收縮密切相關。


      也就是說,我國國民經濟統計數據中呈現的所謂“結構優化”,的確是得益于財政政策刺激的功效。只是這種“財政藥方”的“有效成分”,主要不是經濟學者們都期望看到的“居民消費”的增加,而是“政府消費”的上升。


      退一步說,即便這種“政府消費”最終都是花在了居民身上的———換言之是代替老百姓花錢的,這種情況仍然不是最終能夠有利于結構優化的舉措。古人云,“子非魚,安知魚之樂?”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說,無論在何種情況下,都不可能有任何外在的主體能比你自己更能夠把錢花到你的心坎上。如果這樣,與其“刺激消費”,還不如減稅,把原本用來刺激的錢,留給消費者自己花。


      而實際上,“政府消費”往往對應著政府機構和人員的擴張,由此導致政府對經濟管制的過分擴充———有人就總得管點事兒。這反倒最終對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是不利的。(作者為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

    來源:中國審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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