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資全面入“電”尚待時日


    作者:王彩娜    時間:2012-06-21





      6月19日,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官方網站全文發布了《加強電力監管支持民間資本投資電力的實施意見》下文稱《意見》。而此前社會廣泛關注的民營資本進入電網問題卻未涉及。

      《意見》對于電網企業只是督促其與民營發電企業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和購售電合同,公開新建機組接入系統審核程序、審核標準和審核進度。

      分析人士稱,由于電網建設的資金投入多、周期長、技術要求高等特點,使其很難短時期內容納民間資本進入;電網壟斷是電力行業中最嚴重的環節,國家打破電網企業壟斷,引入民營資本競爭,應循序漸進。

      “電力行業的大門還遠沒有開放到民營資本可以全面進入的地步。”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宋智晨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說。

      一位國家電監會的人士評價《意見》為“非公新36條”實施細則的應景之作。

      “《意見》只是一句口號。”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表示,民資入電,真正做起來很困難,尤其是在電價改革不到位的市場環境中。

      過去20年中,發電側雖已對民營資本開放,但由于煤炭價格上漲,電價過低,發電行業呈現出五大電企火電業務虧損,民營資本不愿進入,外資不斷撤離的局面。

      林伯強分析說,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全面進入電力行業,需要打破體制、機制上的障礙。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國家發改委必須對電價進行改革。“只有保證10%的收益,民營資本才會由觀望轉為進入。”

      宋智晨對此表示贊同。他認為,打破電力行業壟斷、破除電力體制壁壘是民間資本順利進入電力行業的保證,只有電力行業發電——輸電——配電——售電各個環節都實行充分競爭才能使民間資本更好的融入到電力行業中。他還認為,除了電監會,國家發改委應加快制定電力體制整體改革方案;國資委應加強對國有發電企業和電網公司的監察力度,破除壟斷,增強競爭。(王彩娜)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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