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中國化工報》5版《工業污水再利用為何叫好難叫座》一文報道:
工業污水具有水量多、污染物含量高、成分復雜、對人體健康影響大、治理難等特點,是我國水污染治理的重點和難點,而工業污水再生利用是企業實現治污、節水的最有效途徑。
但是,面對日益嚴格的用水、排污紅線,工業污水再生利用還存在技術工藝設備復雜和扶植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由于成本過高,相關企業對此積極性仍然不足。
業內專家指出,要解決制約工業污水再利用的成本問題,還需要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植,加大工業污水再生先進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同時完善適應再生水產業發展的制度體系。
工業企業是我國水資源的主要污染源,將工業污水處理后再生利用,這對于水資源嚴重短缺的我國來說,顯然是一件再好不過的事;對于企業,特別是用水量較大的石化企業而言,此舉可以有效降低購買工業用水的支出,同時減少污水排放,按理說也應該有動力。可是,扶植政策的不到位,加之處理成本的高昂,打壓了企業治理污水并再生利用的積極性。筆者以為,要解決企業排污問題,僅僅依靠環保部門行政“大棒”的壓力是遠遠不夠的,還應出臺相關政策,對治污企業進行補貼,或形成市場激勵,使企業看到治污“錢”景。
不可否認,在現階段我國的環保治理和監管,還是奉行“以罰為主”的政策。然而,盡管環保部門手握行政執法權力的法杖,但畢竟監管范圍、監管能力有限,出現死角也是在所難免。而且目前,針對工業企業的環保工作常常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些企業對于學習先進的治污技術可能沒什么興趣,但是投機取巧、蒙混過關的辦法,蔓延速度卻十分驚人,故而環保監管中出現漏網之魚也是見怪不怪。
在筆者看來,我國在環保治理方面固然要加強監管,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但若要從根本上改變我國企業污水偷排濫放、惡劣影響事故時有發生的現狀,僅僅依靠行政“大棒”恐怕還不夠。如果能將過去“貓抓老鼠”的環保監管改為政策支持下的市場激勵,從“要我治污”改為“我要治污”,采取獎懲結合的環保管理模式,效果也許會事半功倍。
市場激勵是刺激企業減排治污的強心劑。作為以盈利為目的的市場主體,企業面對真金白銀的激勵措施,減排治污的積極性自然會增加。目前國際上廣泛推行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讓減排的二氧化碳可以上市交易獲得可觀利潤,給我國企業碳減排注入巨大的動力。遺憾的是,在污水回用等環保領域,類似的市場機制還不夠完善,激勵措施也還遠未到位。
筆者建議,除了給予污水回用企業相應的稅收、投資領域政策支持之外,我國可以考慮采用較低起步價格的階梯水價、按再利用污水量直接補貼企業、對污水再生利用的設備和能源支出進行減免等機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勵企業治理污水、利用再生水資源,而且可能比超標罰款的效果要好得多。
目前我國經濟發展處于調轉的關鍵時期,規模大、污染重、產能落后的工業企業依然占有相當的比例。事實表明,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是行不通的。以稀土為例,我國很多稀土礦山遭遇偷采濫挖,有些地區所需的環境恢復性治理費用遠遠高出開采稀土利潤總和。如能將用于事后治理的費用,先期用作正規礦山環保開發的獎勵,將可以形成良性循環,不僅能有效地保護環境,也會提高稀土的開發利用效率。
因此,加大治污力度,完善環境監管,需要“大棒”的嚴懲,還需要“胡蘿卜”的激勵。政府相關部門應該擺脫以GDP為綱的發展思維,加大預算投入,出臺激勵政策,這不僅有利于治污境況的改善,實際上也有利于培育環保新產業,對我國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也將產生推動作用。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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