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將通過實施焦化行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和企業裝備水平,推進節能減排、焦化產品規模化和形成現代煤化工發展新平臺。山西省對傳統支柱產業的改造提升,自然值得肯定。筆者想說的是,我國焦炭產業有自身的特性,在整合重組過程中,企業要因地制宜,找到合適的路徑。
在山西的焦化產業中,90%的焦化企業是民營企業,90%以上是獨立焦化廠。由于大部分的產能掌握在民企的手上,排名靠前的民企會成為整合主力,但資金是他們兼并重組最重要的障礙。因此,如果單純依靠企業和市場推動,焦化行業整合必然是一個痛苦而且漫長的過程。但是政府在推動兼并重組時,還應充分考慮企業的具體情況,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完成對企業的兼并重組。
在新一輪的產業重組中,山西省有關部門也為焦炭企業提出了三種并購模式:一是縣域示范模式,二是園區示范模式,三是企業示范模式。筆者以為,不論通過哪種方式,提升企業對大力發展煤炭循環產業的認識,提高煤炭產業的上下關聯度,延伸煤—電—鋁、煤—焦—化、煤化工等產業鏈,加快產品和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煤炭產業優化升級,進行資源綜合利用才是關鍵。
事實上,在此前山西進行的煤焦聯合重組中,已經有不少企業充分考慮到自身規模、資源、技術、資本的具體情況,探索出有效提升企業競爭力的重組模式,如山西煤焦化聯合重組的潞安模式、鋼焦聯合重組的立恒模式、煤焦聯合重組的陸合模式、焦與化聯合重組的陽光模式、焦與焦聯合重組關小上大的金巖模式以及焦與焦聯合重組采用股份制方式的萬鑫達模式等六類,這些務求實效的重組做法很值得借鑒。筆者相信,山西焦化企業能夠根據自身的特點,走上一條適合企業發展的兼并重組之路。
來源: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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