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信壟斷案:反壟斷法實施任重而道遠


    時間:2012-05-07





    既沒有預料中數百億元的罰款,更沒有分拆之說。經過半年之久的調查,原本被稱為“中國反壟斷第一案”的電信壟斷案,或將以兩大運營商的提速降價而宣告終結。

      4月18日,發改委價格監督與反壟斷局副局長李青在2012中國反壟斷民事訴訟論壇上表示:“對于電信和聯通反壟斷調查案的執法并不一定非要重罰。執法的最終目的是通過立案調查,促進企業的整頓整改”。

      言外之意即為,企業已經主動進行了整改,反壟斷的目標已經實現,無須重罰。所謂主動整改,即電信和聯通兩大運營商的互聯互通效率提升了40%,同時承諾在3-5年內,終端上網價格將大幅下降。

      “這個結果早就在預料之中”,長期以來一直為反壟斷疾呼的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說,本來這個案件就被媒體誤讀了,這個案件的起始點是幾大運營商之間的利益糾紛,與消費者的資費無關,并不在反壟斷的范疇內。

      對于兩大運營商主動降價一事,董正偉認為,這更多是運營商為了緩解國內“中國網速最慢、資費最高”的輿論壓力。

      有人士指出,歷經14年、千呼萬喚始出來的中國反壟斷法,自2007年正式誕生以來,盡管重罰了一些隨意漲價的企業,但多為民企。

      據董正偉介紹,他曾向相關執法部門提出過十幾個反壟斷舉報要求立案調查。“最好的情況就是被告知案件正在調查”。董正偉坦言。

      根據現行反壟斷法,判斷企業是否存在反壟斷行為有兩個依據:是否曾和別的企業達成了某種協議,限制商品的價格,從而對市場進行分割;是否存在濫用市場地位的行為。

      雖然法律條文清晰明了,但目前對于有些行業是否存在壟斷行為,比如票價問題、銀行資費問題等,依然有諸多爭議。

      認識得不到統一或許只是表象。正略鈞策管理咨詢顧問陳和午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目前并沒有獨立的反壟斷機構,而且還存在多頭管理的問題。負責反壟斷的三大部門,分別是商務部下屬的反壟斷局、國家發改委下屬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原價格監督司以及國家工商總局下屬的反壟斷與不正當競爭執法局。雖然各有分工,但卻都依附于各部委。

      無論是何種原因所致,中國反壟斷法的實施將任重而道遠。

    來源:中國產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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