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今年進入了國家發改委規定的旅游景區票價3年一調整的第二個“三年解禁”期。伴隨著新一輪旅游旺季到來,在三年大限到期后,全國部分景區門票已開始上調。未來數月內,全國將有超過20個知名景區門票漲價,漲幅從20%到60%不等。
公共景區不是公司資源
景區是公共資源,不屬于某個地方、某家企業,而是屬于公眾所有;這資源不僅屬于當代人,也屬于子孫后代。對于企業,不能承包之后就急于變現、無序開發,而應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對于地方政府,不能把景區承包出去后,就放棄了監管責任、坐等分成,而應該當好公共資源的看門人。這不僅是為了旅游公司、旅游資源的長遠發展考慮,更是為了旅游產業 、文化產業的長遠發展考慮。
“解禁期”莫成景區漲價“發情期”
一路高漲的票價,影響的不僅是游客的興致,也很可能導致景區陷入價格高、人氣低、生存難的尷尬境地。因此,景區與其一味地考慮調整價格,不如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營運模式的創新。畢竟,景區要長遠發展,還是應當走公益和商業化兼顧的雙贏之路。
景區漲門票不是明智的選擇
景區門票之所以普遍上漲,一是因為:2007年發改委發出通知,“旅游景區門票價格的調整頻次不低于3年”期限已到期,無所拘束,壓抑的了幾年的漲量噴射而出;二是互相攀比,你漲我也漲,你漲一小點,我漲一大點,甚至認為漲得越高,景區名聲就越大;三是門票經濟的觀念未改變,眼睛只盯在門票上,以門票經濟作為主打產業以此來多創收。門票價格上漲看起來,收入增加了不少,實則并不明智。
景區門票跟風漲價背后的眼光短視
筆者要提醒相關地方部門“復習”的是,一則,景區具有天然的公益屬性,政府給予適當財政投入責無旁貸,這實際上是拿納稅人的錢以低價旅游產品的形式反哺納稅人,絕對不宜用GDP捆綁旅游經濟;再則,景區是展示地方形象的名片和窗口,它關乎一個地方在外人心目中的口碑毀譽。迷信“門票經濟”勢必引發旅客對相關景區的厭惡和抵制,進而勢必藉以“一丑掩百俊”的暈輪效應遷怒毀損地方形象。這不是鼠目寸光、因小失大又是什么?
遏制景區漲價需做好加減法
公共景觀環境投入的不足,猶如一根鞭子,把人們往景區趕。因此,景區在漲價時才會宰客不手軟。這一前提下,要遏制景區漲價,必須兩條腿走路,同時做好加減法。減法就是對景區漲價實施遏制手段。有必要完善景區價格聽證制度,不妨推行“異地聽證”機制,盡快改變“本地人聽證,外地人埋單”的現狀。加法就是加大公共環境建設投入,改善民眾居住環境,每個城市確保建成幾個公共景區,由財政投入,實行免費運營。
公共旅游資源回歸公益要有時間表
對此,主管部門要拿出切實的措施,制定出長遠的規劃,維護公共資源的公益性。一些地方應該改變將公共資源當“搖錢樹”的做法,以有力舉措讓公共資源回歸公益,遏制經營者的漲價沖動,對于公共資源已經變成收費工具的,要有計劃地要求其退出。我們期待公共旅游資源回歸公益,不再是畫餅充饑、望梅止渴的愿景,要有個具體的時間表,要拿出切實舉措來。
編后語:
名山大川、人文古跡對整日奔波在都市里的人來說的確具有誘惑力,但面對動輒百元以上的景區門票,即便再有閑情逸致,很多人恐怕也會“望票止步”。要知道推動景區乃至當地經濟發展的關鍵因素就是游客,游客稀少或沒有游客,又何談什么長遠發展呢?故而,看似景區跟風漲價獲得不錯收益,但實際上不過是“殺雞取卵”的短視做法,畢竟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程度還遠未達到人們能將旅游當作生活的“必需品”。而這背后實際上是景區或者說當地政府只將眼光盯在“門票收益”上,而忽略了景區的公益屬性及帶動作用。若是門票價格低廉或者免費,游人如織,周邊的餐飲、住宿、娛樂等行業蓬勃發展,又何愁沒有收益呢?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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