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十多年的稅收收入快速增長,為實施一攬子減稅計劃提供了基礎。
中國應結合間接稅為主的稅制結構的調整,分步實施一攬子減稅計劃。短期內可著手實施消費稅減稅政策,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加大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力度,繼續下調個人所得稅稅負;從中長期來看,要逐步降低增值稅基本稅率直至10%的水平,提高稅收的國際競爭力,要通過增加專項扣除降低個人所得稅稅負,要恢復出口商品零稅率制度。
我國需要調整以間接稅為主的稅制結構
以間接稅為主的稅制結構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物價高位運行。目前,國內市場上許多商品價格高于其他國家和地區,有市場結構所致的廠商高定價因素,有國內某些畸形消費所致的過旺需求因素,也有間接稅稅負偏高因素。以2011年中國稅收收入為例,其中,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四種間接稅不扣除出口退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就約為69.75%。而亞太地區的增值稅稅率一般為5%或10%。17%的增值稅基本稅率,屬較高水平。消費稅征收范圍也較廣,稅率較高。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決定了商品總價所含稅收比重較高。所有這些稅收,在很大程度上都會通過稅負轉嫁的形式,抬高物價,并導致部分消費外流,影響擴大內需政策的落實。
從擴大內需的發展戰略來看,我國需要調整以間接稅為主的稅制結構。1998年以來的稅收收入增長是在基本上未出臺大規模增稅政策的條件下實現的。相反,自1994年以來,增值稅轉型、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的統一、個人所得稅制的多次改革等,均屬于減稅政策。
稅收收入增長除了經濟增長、稅收征管加強和物價上漲之外,還應包括以間接稅為主的稅制結構。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意味著只要有經濟交易活動,不管是否盈利,都會產生稅收收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其結果是企業競爭力下降,人民消費流到海外。在這種背景下,調整以間接稅為主的稅制結構,才可能讓稅收收入與居民收入、企業收入在同一軌道上運行,實現增速的統一。
經濟全球化時代一國稅制選擇須考慮全球因素
2011年9月,我國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個人所得稅稅負,這有助于促進社會公平。但是高收入者稅負同時提高,特別是將45%的最高邊際稅率擴大到月應納稅所得額8萬元以上的個人,則不利于稅收國際競爭力的形成。
在經濟全球化時代,一國稅制的選擇必然要考慮全球因素。我國1980年確立個人所得稅制時所確定的45%的最高邊際稅率,就是參考主要國家稅率后的選擇。45%的最高邊際稅率在當時的世界上處于較低水平。但1986年美國稅制改革后,世界各國紛紛進行了減稅改革,使得45%的最高邊際稅率變成了稅率高位,這不利于吸引高素質人才,也導致部分潛在稅源流失海外,也使得國內一些地方為吸引高素質人才采取了“個人所得稅收入財政返還”等違規做法。
目前,金融危機的動蕩格局尚未得到根本改變,全球經濟復蘇仍有較大不確定性。這要求我國繼續實施積極財政政策,并轉變財政政策的著力點。而這種著力點應從原先的擴大財政支出和結構性減稅并重轉向實施全面減稅。
稅制改革必須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基本穩定
應該說,調整以間接稅為主的稅制結構,難度很大。
世界稅制改革經驗表明,即使是以減稅為主旋律的稅制改革也必須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的基本穩定。我國的減稅可與國有經濟結構調整聯系起來,部分國有經濟收入可彌補因減稅可能導致的可支配財力不足;減稅可與政府預算改革聯系起來,進一步增加預算透明度,以提高財政資金效率;減稅還可與政府支出結構調整聯系起來,一些階段性的支出任務到期就要停止,從而為減稅爭取更大的空間。
財政收入的持續穩定增長是減稅的基礎。2011年,全國財政收入103740.01億元,比2010年增長24.8%,財政收入繼續保持較快增長。1998年以來,除2009年上半年因受金融危機嚴重影響之外,財政收入快速增長是財政收入變化的主旋律。1995年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僅為10.83%。該比重自1998年起快速上升,近年來穩定在20%左右。2011年據初步統計,該比重約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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